八闽通志 - 卷之六十六

作者: 黄仲昭17,420】字 目 录

以殉葬。

〔元〕

余氏名正。顺昌人。年十六,父从周许妻瓯宁黄寿。明年,将乐土豪伍马荣者欲强委禽焉,余氏告其父曰:“婚姻之礼,寸帛为定。既受黄聘,即黄妇也,吾宁死而不失节。”父以其辞辞之。又明年归黄,黄迎之。土豪遣百余价俟于道,杀黄而夺余氏。余氏绐曰:“汝辈且回,致意汝主公,今吾夫既亡,吾年尚少,势不得不再适,待吾至家,受汝主聘,然后归。大则可以正名分,小则可以塞群议。不然,吾必死也。”价信其言去。余氏乃扶黄柩归,白于官,土豪坐诛。遂卜地葬其夫,自杀以从。时至和己巳岁也。

官氏名胜娘,建宁人。夫方宁耨于田,胜娘馌之。见一虎方攫其夫,而胜娘即弃馌奋挺,连击之,虎舍去。胜娘负夫至中途而死。事闻旌之,复其家。

毛氏名清娘。早适人。至正己丑寇乱,阖门走避,毛氏竟不能脱,遂大书其壁云:“宁死义不从贼。”及贼至,毛氏以利刀刺贼首,遂为所杀。

郑氏建宁路照磨雷景炤之妻也。红巾寇乱,剽掠其村落,景炤及父俱为贼所害。郑有容色,义不受辱,遂自杀,盗舍之而去。次日复苏,一子方二周,抚之成立,以继宗礼,竟全节寿终。

廖氏名妙禄。建阳人。归为吴氏妇。年二十,其夫亡,事舅姑至谨。舅卒,奉其姑不少怠,姑七十余始殁。妙禄抚教二子,皆邃于学。有司以闻,未报,翰林学士姚公固侍宴为奏其实,仁宗特封贞节宜人,树绰楔于门旌之,永蠲其家徭役。

李氏名智贞。浦城郑全之妻,左丞旼之母也。七岁能读书,九岁母病,调护甚谨。及卒,哀恸欲绝。奉父极甘旨。初父以智贞许全,后客邵武,邵武豪陈良慕其聪慧,强纳采聘,智贞断发拒之,且数求自死,良不能夺,卒归于全。事舅尽妇道。泰定间全病殁,智贞悲泣不食数日而死。元季得旌表门闾。智贞尤长于诗,有《静方集》,陈旅为之序。

徐氏名彩鸾,字淑和。浦城人。适邑士李文景。略通经史。元末,青田贼寇浦城,彩鸾从父嗣源逃山谷间。贼欲害嗣源,彩鸾前曰:“宁杀我。”贼舍其父。彩鸾语父曰:“儿义不受辱,今必死,父可速去。”贼拘彩鸾至桂林桥,题诗壁间曰:“惟有桂林桥下水,千年照见妾心清。”乃厉声骂贼,竟投水而死。

黄氏名妙铢。松溪李述父妻。至正丙申,青田寇侵县治,黄氏时方盛年,与群妇逃山谷间,为盗所执,义不受污,哀哭伏地不行。贼怒,驰迫以前,行数里,经高岩数十丈,遂投岩下。盗意其必死,舍而去。至暮,其夫踪迹之,得于崖下,幸不死,遂舁而归,乡党高之。

范氏名回。松溪人。归为遂应场叶彦宽妻。至正间,彦宽得授政和县簿,未任而殁。范氏年未三十,子一人尚幼,誓不履二庭。有介妇同居,亦新寡,将改适,范氏力诤不听,乃独抚其子以居。子既长,从戎,范又抚其孙,孀居五十余年,始终一节,人无闲言。寿八十。

管氏政和张子方妻也。元至正末,豫寇入邑,邑人子女多驱迫以去,管氏时年二十余,遂自刎死。

〔国朝〕

魏氏名玑。建安人,夫雷烇随父君节尉兴化县,挈魏而行。至正壬辰,罗天陵乱,君节奉檄守海口,烇复絜魏侍继母赵氏,假馆榕城。烇卒,魏年甫二十有六。明年,君节之讣复至,贫无以为殓,魏悉以首饰易丧具,与姑躬诣海口,扶梓侨寓福州。自念力微,二柩不能俱归,乃白于姑,权烇柩于福,而独全舅氏之梓归葬于建。自是乱离间关,备尝艰苦。至圣朝混一,始得宁居。坚持冰蘖之操三十余载,洪武乙丑卒,享年五十有八。

丘氏名凤娘。建安魏祖忠之妻。洪武初,祖忠父康应斗役,以亏粮法当死。祖忠欲诣官代父罪,丘氏勉之使行,且誓曰:“君能为孝子,妾不能为节妇邪?万一不讳,妾亦随君逝矣。”祖忠就狱,岁余当决。祖忠遗书与父诀,父不忍观,火之。丘氏意夫必死矣,遂更素衣,闭门痛哭自缢死。既而祖忠得遇恩宥归,而凤娘不可作矣,乡党哀之。

江氏建安雷温妻,宪副銕之女也。温著录郡庠,登乡榜,早卒。江氏奉姑不衰,纺绩织纴17以为家业。孀居三十余年,一节凛然。

刘氏建阳人。仲华之女也。静厚淑懿。年十八适同邑熊刚中,期年夫亡,昕夕哀恸不辍。既服阕,姑怜其少,劝以他适,刘氏以死自誓。乃求夫之犹子灿为夫后。事姑孝,言动必谨于礼。年七十八卒。洪武间有司上其事,诏旌表其门。

林氏字淑柔。浦城人。归为同邑张伯成妻。生一男二女,而伯成早逝,淑柔年甫二十余,诸孤尚幼,遭元季劻勷,舅姑继殁茕茕无所依,遂携子女往依兄家,后十余年。躬勤织紝,以教育孤幼,俱底于成。洪武间,姑还故居,绍复先业,年八十余卒。君子谓其妇道母仪无愧古人。

郑氏政和人。适同邑吴景文。洪武元年,木溪寨寇至,举邑惊走,郑氏及女伴十余人避难山谷中,寇进逼之,郑氏遂投崖而下。将半,有棘刺钩其衣,久乃复坠,故得不死,而折其右足。当时一女同投者至地,骨肉俱碎,余皆为贼所掠。郑氏子瑾甫周岁,弃草莽间,寇退亦无恙,人谓天相其节云。

黄氏名妙莹。松溪人。适叶继生。洪武初,庆元山寇剽掠其村落,猝至继生家,斩户而入,挥刀斫继生。时黄氏匿暗室中,窥继生为盗所伤,即奔呼而出,以身蔽之,身受数十刃至气绝不动。群盗相视愕然,弃去,继生因得不死。其贞烈如此。

刘氏政和人。洪武中,从其夫吴继祖应南京军役,生子浩成而夫卒。刘氏年二十又一,独抱遗孤还乡里,抚教以底于成。后以天年终。

章氏名聪娘。建安魏寿孙妻。年二十八夫亡18,始生一子。舅姑俱老,家复贫,聪娘勤织紝以为养。守志四十余年,人无闲言。宣德间,有司以闻,诏旌表其门。年八十八卒。

詹氏建阳人。彦成长女。有淑德,好读书。年二十五适同里黄溥,生子璇甫周岁,夫亡,誓不易志。时舅姑年七十,家贫甚,詹昼夜纺绩以供养。后舅姑相继殁,悉鬻其簪珥,营葬如礼,乡邦以孝节称之。璇稍长,亲教之读书,年十二遣为邑庠弟子员。宣德九年,贡入太学,上疏陈情,诏核实旌之。未几以疾终,事遂寝。

江氏崇安人。父童,以适逸士程启隆,生三女一男,方襁褓而启隆卒。江氏年方二十有七,以死自誓,抚育诸孤,虽极慈爱,而不失内教外傅之严。辛勤二十余年19,不变其志。有司上其事,诏旌之。

陈氏政和人。适张彦章为继室。彦章尝为县吏,以罪隶戎伍,临别时,陈年甫十又八,彦章嘱之曰:“吾兹行存亡未卜,汝能抚吾幼孤,吾虽死目亦瞑矣。”陈哽咽不能答。既而彦章果殁,陈抚育其子留远及前妻之子留实20,纺绩以资生业,并应远卫之役。守志六十余年,年八十九卒。

朱氏建阳人。文公七世孙女也。幼颖敏贞静。及长适刘文简公八世孙潭。生子稳,甫三岁而夫卒。朱氏时年二十又四岁,茕茕孑立,誓不食二姓。抚其于,虽甚爱之,而教之必以义方,乡党皆以贤妇称之。郡贰守周安奏乞旌异,未报而朱氏卒,事遂寝。时年六十有三。

赵氏名富娘。建安人。归为同里滕奎之妻。滕奎为郡学弟子员,以疾卒。赵氏年方二十余,引帛自缢,欲死以殉,家人惊觉救免。执丧以礼,奉舅姑至孝,抚二女,皆适士族,迄今几四十21,孝行贞操,内外嘉叹之。

陈氏名仁娘。建安人。适同邑张伯辉。伯辉卒,二子尚幼,陈氏年甫三十,誓志孀居,抚二子俱至成立。次子琮,娶叶氏,生子庆,方二岁琮亦卒。叶氏年甫二十,既毕丧,事姑益谨。未几姑卒,相其夫兄以襄葬事。遗子庆入邑庠,后登太学,士大夫名其堂曰“继节”,多为文词诗歌以美之。叶氏后亦以寿终。

张氏建安人。杨士伦22妻也。仕伦遘疾,张氏百方求祷不效,乃刲股肉和粥以进。疾瘳复作,知不可起,泣曰:“君脱有不讳,妾当相从,但上有老母,下有幼子,姑忍死以终事育,必不负君。”伦卒,悲恸几绝,力襄大事,誓不二志,时年方二十余。事姑养生,送死尽礼,抚二孤皆底成立。孀居几四十年,志节凛凛。

周氏建安杨仕仪妻,员外周炫女也。年十九归仕仪,逾年而仕仪病亟,顾谓周曰:“吾死乃数也,汝年少,宜自为计。”周泣曰:“一与之齐,终身不改,妇道之常也。祝今有娠,幸而得男子,妾志愿毕矣。变节而反其常,何以为人哉?”仕仪卒五阅月,果生男子,以长以教,底于有成,登癸卯乡荐第,人以为节义之报。

蔡氏崇安人。西山九世孙女也。适建阳熊勿轩八世孙普惠,生一子曰继儒,甫周岁而普惠卒,蔡氏年方二十有二。砥砺节行,不二其心。成化二年,听选官熊斌奏请旌表。未几,蔡氏卒,事竟寝。

黄氏名佛姐。建阳人。父曰文真,以适于同邑徐辉,生子振23,甫一岁而辉卒。佛姐时年二十又五,誓不食他姓,奉姑刘氏以终其天年。孀居余三纪,人无闲言。

严氏名妙音。松溪杨继义妻也。继义以事逮系之京死,严氏年甫二十又一,生一子孟贵,方九阅月,励操抚遗孤,不易其志,今已六十四年矣。

倪氏政和人。归于同邑陈受荣。正统末,古田寇发,剽掠县境,倪氏与其夫避山中。寇至,虏其夫,驱群妇以去。倪氏义不受辱,遂投山前溪而死。寇退数日,夫求得其尸,面色俨然如生。

刘氏建阳人。文简之十世孙女也。适同邑马澄,生二子:长曰柽,次日梁,而澄早卒。刘氏年甫二十有四24,常语人曰:“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吾之不幸则命也。”于是勤纺绩以资生,严义方以训子。其后二子俱成立,遂以柽为邑庠弟子员,宗党贤之。

倪氏建阳人。父宗胜,以妻同邑黄庾,生子三:曰伦,曰俨,曰信,而庾卒。倪氏年甫二十又五,孀居事始,尽孝敬。姑卒,丧葬无违礼。闺门严肃,躬俭勤以课其子,志行坚白,终始无间。

刘氏建阳人。文简八世孙显之女也。适同邑潘荣,生二子:曰埙,曰篪,而舅姑及夫俱卒。时刘氏年方十九,遂以死自誓。持家有法,教子有方,冰霜之操,久而弥励。

叶氏名文娘。浦城人。年十八适林陈,垂半载而陈赴京以疾卒。讣至,哀毁骨立,誓死不易志。既而遗腹生子行25,乃鞠育训诲,至于成立。年六十九而终。

游氏名淑端。浦城苏公亮继室也。年二十余,方娠而夫卒。将卒时,尝嘱淑端曰:“如生男,尔当守志,生女则适人可也。”及弥月,乃得女,淑端鞠之,誓不二志。今年已六十矣。

吴氏名懿清。浦城人。归为周景妻。年甫二十又三,方娠两月而景卒。哀毁几绝,殡殓尽礼。躬纺织以奉舅姑、育孤子,始终凛然一节不渝。

范氏政和倪澄之妻也。澄早丧,范年二十未有子,事姑尽孝,取同宗之子洧为嗣,终无异志。

卢氏政和张子铭妻。年二十又四而子铭卒,二子皆在襁褓。所亲或谕之曰:“汝年少子幼,恐不克有终也。”卢氏曰:“夫家之业,尚可以度日,纵使贫乏不能自存,岂不闻饿死事极小,失节极大乎?”闻者叹服。

魏氏政和王得闵妻也。年二十三而得闵卒,二子曰记应,曰澄,皆幼。魏氏偕二妾奉其姑,依夫之从叔文表以居,终无再醮意。及二子成童,乃携之移居外祖父翰林庶吉士陈淇旧址,成家立业,以承宗祀。

李氏政和人。年二十四而夫林招得卒,生一子方两月。尝有以财私掷于其家欲聘之者,李氏遂持刀自绝,其邻妪觉而止之获免。家计萧然,每借贷纺织,以给衣食,终无二志。

黄氏政和人。年十六归同邑吴公宝。越四载,公宝病亟,谓黄曰:“吾之病必无痊理,命也。所恨者吾无兄弟,一女茕茕,家贫无依,汝将安适?”黄曰:“君善自保,无以妾为念。万一不讳,妾乃君家之鬼耳,安肯失节以玷君门乎?”公宝遂点首瞑目而逝。黄治丧无违礼,杜门纺绩以资衣食。女既长,人皆劝其纳婿于家。黄曰:“是固善矣,其如宗祀何?”遂即育夫从子坦为夫后。乡人服其有识。

周氏政和魏谷宾母也。性慈惠。既丧所夭,三子谷宾、彦祥、谷资相继而天。其冢妇黄氏、次妇26季妇张氏皆少,周从容讽以从一而终之义,一妇27皆感泣,齧指自誓不二心,闺门之内,肃如也。诸孙总角者则遣就外傅,在襁褓者则皆自抚哺之。每旦辄坐于庭,诸孙环侍,聚童仆训谕,使治生业;晚则稽其勤惰而赏罚焉。如是二十年。寿七十五而卒。三妇遵奉教戒,皆能坚持苦节,以弗坠其业,而治家亦遵用其法不少替云。

严氏名完娘。松溪人。归为江克俊妻。年二十,生子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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