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参同契注 - 周易参同契注

作者:【佚名】 【28,615】字 目 录

金,俱入於器中矣。

舉東以合西,魂魄自相求#67。

龍為水,虎為金。金水相合,如人之有魂魄。陰神曰魄,陽神曰魂。魂魄相求,即是陰陽相合矣。

上弦兌數八,下弦艮亦八#68。兩弦合其精,乾坤體乃成。二八應一斤,《易》道正不傾。

二八一十六,共成一斤。雖取象陰陽,乃變易之道也。

銖有三百八十四,亦應火候爻象之計#69。

二十四銖為一兩,當三百八十四銖,一卦六爻,六十四卦都有三百八十四畫,即與易道相應也。

以金入猛火#70,色不奪晶光#71。自開闢以來,日月不虧明,金不失其重,日月形如常。

引喻以明之。

金木#72從月生,朔旦受日符。

月既受符於日水亦受符於金。

金友歸其母,月晦日相包。

月晦之時,金包於水。

隱藏其垣郭#73,沈淪於洞虛。

金水未成垣郭之狀,且沈沒於洞虛之內。

金復其故性,威光鼎乃嬉#74。

以金成金,復其本也。金既受已,鼎喜其功。

子午數合三,戊己號稱五。三五既諧和#75,八石正綱紀。

子為水,水數一。午為火,火數二。相合成三。戊己,土也,土數五。三與五合成八。為金水之綱紀者,唯水、火、土而已。《中經》日三物一家,都歸戊己者是也。凡言三物者,即是水、火、土之三物也。

呼吸#76相貪欲,佇息#77為夫婦。

水火之氣,呼吸於器中。金水稟之而相交。金為男,水為女。金水合體,即夫婦之道存焉。

黃土金之父,流珠水之母。水以土為鬼,土填水不起。

流珠者,丹砂之名。金生於土,水出於砂,土剋水,故言鬼。使水不飛者,唯土之功也。

朱雀為火精,氣平調勝負。

朱雀火之精,爐南以畫之。能調金水者,唯火而已矣。

水盛火消滅,俱死歸厚土。

火雖熾盛,終為水之消滅。俱息之際,土塊然獨存。還丹既成,水火亡矣。

三性已會合#78,本性共宗祖。

三性為金、水、火,五行相生,更為宗祖。水與金合,遇火而成。

巨勝尚延年,還丹可入口。

服巨勝,尚得延年。餌還丹,豈無羽化?

金性不敗朽,故為萬物寶。術士服食之,壽命得長久。

金非常金,還丹之謂。

土遊於四季,守界定規矩。

爐之四面,以土塗之。

金砂入五內,霧散若風雨。薰蒸#79達四肢,顏色悅澤好。鬢髮白變黑,更生易牙齒#80。老翁復丁壯,耆嫗成姹。改形免世厄,號之曰真人。

黃芽狀如金砂,入水之中,其疾如風雨。水為金變,初黑後黃。金為父,水為母,故云老翁、耆嫗。金水化為金,既成寶,自免陶甄世厄也。丁壯者,金盛之貌。姹女者,處子之名也。

若#81胡粉投火中,色壞還為鉛。

鍊鉛為粉,鍊粉為鉛,歸其本也。

冰雪得溫湯,解釋成太玄。

水凝而冰,冰消為水,亦歸本也。

金以砂為主,稟和於水銀。

砂者,黃芽之別名,投水銀而成矣。

變化由其真,終始自相因。

以金為金,金鈴成矣。種粟望粟,粟亦生焉。

欲作服食仙,宜用同類者。

植禾當以粟,覆雞用其子。以類輔自然,物成易淘冶。魚目豈為珠,蓬蒿不成檟#82。

男生而伏,女偃其軀。自然之理,還丹成矣。何異陶冶之力也?

類同者相從,事乖不成寶。是以燕雀不生鳳,狐兔不乳馬,水流不炎上,火薰#83不潤下。

金水與鉛,是其類也。過此以往,事乖不成。

世問多學士,高妙美#84良才。邂逅不遭值#85,好火#86亡貨財。據案依說文#87,妄以意為之。端緒無因綠,度量何#88操持。擣治羌石#89膽,雲母及礬磁#90。硫黃燒豫章,鉛鴻合和治#91。鼓下五石銅,以之為輔樞。異性#92不同種,安肯合體居。千舉必萬敗,僥倖訖不遇#93。穉年至白首,用索悵狐疑#94。背道守迷路,履徑入曲邪#95。管窺不廣見。難以揆方來。

此歎世上之人,不誤還丹之道,廣求石藥,至白首無成也。

若夫至聖,不過伏羲,數畫八卦#96幼天地圖#97。文王帝之宗,修而#98演爻辭。夫子庶聖雄,《十翼》以輔之。三君天所挺,迭興更御時。優劣有步驟,功德不相殊。制作有所踵,推度審分銖。有形易忖量,無兆難慮謀。造事令可法,為世定詩書。素無前識資,因師覺悟之。浩若褰帷帳,瞑目#99登高臺。

此歎三聖帝,猶不能知還丹之道,而閉目入於泉臺。況矹矹蒼生,鏘鏘冠冕,舉世迷惑,豈能為之?《尚書》曰:知之非艱,行之惟艱。

《火記》六百篇,所取#100等不殊。文字鄭重說,俗人#101不熟思。尋度其源流,幽明本共居#102。輒為#103賢者談,曷敢詐偽詞#104。若遂結舌瘖#105,絕道獲罪誅。寫情著#106竹帛,恐泄天之符。猶豫增歎息,俛仰掇慮思#107。陶冶有法程#108,未忍悉陳敷。略述其綱紀#109,開端見枝條#110。

恐人不悟,慇懃說之,猶尚昏迷,莫知道本。雖亂辭至博,門戶逾深,智者參焉,無由不得也。

以金為隄防,水入#111乃優游。

先為提防,水則不溢矣。提防何為?故先下金,後方投水。水遇金也,優哉游哉。

金計#112有十五水成數六成十五。

水成數六,金成數九。六九相計,共成十五。舉其陰陽猶尚昏迷,非斤兩之也。

臨爐定銖兩,五分水有餘。

十分為一寸,一寸為一斤。即金有五分,餘是水也。此為定數也。

二者以為真,金重如本初。

二者,為金水。金水入器,共有一斤,及成真也,不減元數。

其三遂不入,水二與之俱。

金、水、土為三。水與金,為二。金水自入,土在外焉。

三物相含受,變化狀若神。

三物謂金、水、土。金水相成制者,土也。居中變化,若有神靈。

下有太陽氣,伏蒸#113須臾問。

謂火為太陽也。

先液而後凝,號曰黃輿焉。

金水得火,而俱成。其液隨氣凝結,漸成堅冰,其色如金,故號黃輿也。

歲月將欲訖,毀性傷壽年。

還丹既成,金水性滅。

形體如#114灰土,狀若明窗塵,擣治并合之,馳入赤色門。

此言還丹,欲成變化之狀,象人捐節,而後歸真。

固塞其際會,務令完緻堅。

歲月欲終,火氣復猛,固塞不密,敗於垂成也。

炎火張於下,晝夜聲正勤。始文使可修,終竟武乃陳。

《歌》曰:首尾武,中間文。始七十,終三旬。二百六,善調均。謂初武七十日;復武七十日;後武三十日;中間三百六十日,文也。

候視加謹慎,審察調寒溫。

寒溫,文武也。

周旋十二節,節盡更始元#115。

以月為候,候金水焉。

氣索命將絕,休死亡魂魄#116。

謂欲終時,冬三日,水王,木相,火死,土囚,金休。陰為魄,陽為魂,陰陽俱廢也。

色轉更為紫,赫然成還丹。

還者,還其本色也。人稟道氣而生,服之卻歸於道,故名之曰還丹也。

粉提一刀圭,九鼎最為神#117。

還丹既成,日服稻米。即、欲羽化,頓服刀圭。

推演詮五行#118,較約而不煩。舉水以激火,掩然#119滅光榮。

若知五行之道,事省不煩於人。水火之氣相蒸,本金之光自滅。

日月相激薄,常存晦朔間。

日月薄蝕,常晦朔之間,陰陽交會之時,更相掩冒也。此時,金水亦復如之。

水盛坎侵陽,火衰高晝昏。

水火氣交,更相休旺。

陰陽相吞食#120,交感道自然。

若非自然,誰使為也?金水相感,理亦如之。

名者以定情,字者緣性言。

以金為金,金名不易。黃芽金字,因性而稱。

金來歸性初,乃得稱還丹。

鍊金成金,即成還丹。

吾不敢虛說,倣傚#121聖人言。

倣傚《易》象也,非敢擅為宗旨。

古記提龍虎。

龍虎,金水也。

黃帝美金華,淮南鍊秋石。

礬石粉也。

王陽加黃芽。

還丹之道,唯此二物。金水總三名,同出異名。

賢者能持行,不肖母與俱。

臆度銀之與鉛,同入金水。

古今道猶#122一。

年代雖殊,道無二也。

對談咄#123所謀,學者加勉力,留念深思惟。

聖人立法以自明,恐時俗之流不信也。

至要言其露,昭昭不我欺。

不我欺者,不欺於人也。

周易參同契卷上竟

#1因未得其他版本以參校,故暫以朱熹《周易參同契考異》四庫本(後文簡稱《考異》本)校勘其經文。除底本外,陰真人《周易參同契注》尚有《道藏舉要》本。

#2『為棄為籥』,《考異》本作『以為棄籥』。

#3『覆冒陰陽』,《考異》本在此之後連接『之道」二字。而底本是獨立成句,把『道」字接在下一句首,亦無『之』字。

#4『猶御者』,《考異》本作『猶工御者一』。

#5『而』,《考異》本作『以』。

#6『於』,《考異》本作『律』。

#7『兼開』,《考異》本作『兼并』。

#8『六十四卦』,《考異》本作『為六十』。

#9『為』,《考異》本作『有』。

#10『既未至晦爽,終則復更始』,原作『既未晦爽終,終則復更始』,據《考異》本改。

#11『四時之氣順』,《考異》本作『應四時』。

#12『其理』,《考異》本作『其序一』。

#13『而』,據《考異》本補。

#14『易謂坎離者』,《考異》本作『易謂坎離,坎離者』。

#15『昇化』,《考異》本作『升降』。

#16『校度』,《考異》本作『校度』。

#17『為證』,《考異》本作『為徵一』。

#18『相合』,《考異》本作『相當』。

#19『皆中官所察』,《考異》本作『皆稟中官』。

#20『輻輳』,《考異》本作『輻奏』。

#21自『卦有三百八十四爻』至『符謂六十四卦也』,《考異》本在『出入更卷舒」之後無之。

#22『每至朔旦』,《考異》本作『晦至朔旦』。

#23『黃色』,《考異》本作『黃包』。

#24『神交接』,《考異》本作『相交接』。

#25審『成樞』,《考異》本作『成軀』。

#26『仲尼始鴻蒙』,《考異》本作『仲尼贊洪濛』。

#27『得』,《考異》本作『德』。

#28『當』,《考異》本作『稱』。

#29『乃芽滋』,《考異》本作『乃牙滋』。

#30『空』,《考異》本作『虛』。

#31『屈伸』,《考異》本作『訕信一』。

#32『兔影』,《考異》本作『兔魄』。

#33『視』,《考異》本作『眼』。

#34『數』,《考異》本作『道』。

#35『-喪其朋』,《考異》本作『喪其明』。

#36『易氣』,《考異》本作『陽氣』。

#37『元精砂難視』,《考異》本作『玄精眇難觀』。

#38『法』,《考異》本作『擬』。

#39『參合』,《考異》本作『參同』。

#40『象』,《考異》本作『因』。

#41『理』,《考異》本作『治』。

#42『闔舒』,《考異》本作『闈舒一』。

#43『外』,原作『始』,據《考異》本改。

#44『驕溢』,《考異》本作『驕佚』。

#45『垂變吝咎』,《考異》本作『乖變凶咎』。

#46『拙閣過』,《考異》本作『結過』。

#47『原本』,《考異》本作『元本』。

#48『終循』,《考異》本作『終修』。

#49『已』,《考異》本作『以』。

#50『俗人』,《考異》本作『世人』。

#51『竅法』,《考異》本作『穴法』。

#52『吟氣亦相須』,《考異》本作『金氣亦相胥一。

#53『名一』,《考異》本作r各一』。

#54『髡實』,《考異》本作『仿佛一』。

#55『進』,《考異》本作『退」。

#56『採』,《考異》本作『望』。

#57『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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