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经济论 - 总序

作者:【经济类】 【9,369】字 目 录

该报告指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即简称为“知识经济”体现于人力资本和技术中的知识是经济的发展核心。椐估计,oecd的成员国的知识经济在这些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中已经占据50%以上。

当前有关知识经济范畴的概念提法有许多,如:“知识经济”、“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时代”和“知识社会”等等,此外相近的还有“信息时代”、“信息经济”、“网络经济”等,最近国际上还出现了有关“新经济和新经济学”的争论。这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在看待人类21世纪即将面临的一种暂新的经济和社会形态。同时也反映了知识经济在理论上尚未形成成熟的体系。事实上问题的讨论和研究可以追述到50年代,涉及的学者有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和未来学家等。根据知识经济对知识结构的研究,人们把知识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编撰的”知识(codifiedknowledge),一类是“意会的”知识(tacitknowledge)。我理解,可编撰的知识指的是能够用语言和图形进行系统化处理的传统的和现代知识。而意会的知识指的是不可编撰的人类对过去积累的经验、教训和隐藏在人的大脑内部的、很难用语言来表达的知识。这种对知识的划分突破了过去人们对知识的认识。将人们还未经过系统化处理的经验类的知识用学术上的分类概念给予了承认。现代软件技术能够把几乎所有的“可编撰的”知识用计算机进行处理。有人预言2100年就知识的生产而言,计算机将占98%,人类只占2%。人生产的2%主要是观念(idea)即“意会的”知识,而计算机生产的那98%则全部是“可编撰的”知识。

知识经济中的“知识”的概念比传统的概念扩大了。也可以说是人类经过多年的思考对知识的重新认识。这种经过人类重新认识的知识包括了4个方面:

1,事实知识(know-what)。指的是人类对某些事物的基本认识和所掌握的基本情况。比如华盛顿的面积和北京市的人口;

2,原理和规律知识(know-why)。即产生某些事情和发生的事件的原因和规律性的认识;比如宇宙的起源、生物进化和价值规律等;

3,技能知识(know-how)。也就是说,知道实现某项计划和制造某个产品的方法、技能和诀窍等;

4,知道产生的源头的知识(know-who)。即知道是谁创造的知识。

经合组织的报告将第1和第2类知识称为“可编撰的知识”,第3和第4类知识归结为“可以意会的”或“不可编撰的”知识。

这种对知识的概念的扩展使得人类对知识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这种知识的划分不仅使人类对于知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和功能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而且影响了人类对教育观念的重新认识。毫无疑问,正规教育和专业性很强的教育对于知识经济中所需要的人才仍然是十分重要的,“但是,这并不一定说明学校将变得更为重要。在知识社会中,知识,特别是高级知识,将可以在正规学校教育之外获得,这一趋势越来越明显。这个趋势越来越强烈地向我们显示,接受教育的过程并不再以传统的学校教育为中心。比如,在工作的岗位也会提供系统的继续教育。但是,与此同时,学校教育和基本价值观将越来越以整个社会的需要为基准,而不是以教育者所认为的专业课程为基准。”“我们还可以预测,将来有极大的可能对‘有教养的人’(educatedpeople)进行重新定义。过去,特别在过去的200年的时间内,在西方(也在同样时间的日本),人们认为,有教养的人指的是接受过正规知识教育的人。德国人指的是接受过普通教育(allgemeinebildung)的人,而英国人(以及其后19世纪的美国人)则将其称为受过文理科(theliberalarts)教育的人。但是,今后,人们将逐渐认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指的是,懂得如何学习,特别是懂得不仅通过学校,而且在正规教育以外继续实现终身学习的人。”“我一直在谈论知识。但是,准确反映我意思的词应该是复数的知识(knowledges)。因为知识社会中的知识与以前社会中所认为的知识(与事实上目前仍然广泛认为的知识)具有根本的区别。德语中的普通教育(allgemeinebildung)和英语中的文理教育(liberal)与人们实际生活中的工作基本上没有什么关系。这种普通教育并不考虑知识的应用性,其重点关注的主要是人和人的发展。19世纪德国的普通教育和英国的文理教育以其没有实用性而自豪。但是在知识社会,知识只有在应用中才能生存。”(彼得·德鲁克,1992)这位知识经济理论的创始人告诉我们一个重要道理:不仅我们的教育观念落后于知识经济发展形态,而且我们的教育体系也需要进行调整和改革。

即使在教育体系内部,人类的教育,包括美国这样发达的国家教育也仍然大有改革的余地。我们的学校教育是一种基本封闭的脱离经济发展现实的教育。其实是一种为了教育而进行的教育。保罗·罗莫认为:“我们的大学体系没有培养私有企业所需要的科学家和工程师。我们现在培养科学家和工程师的模式仍然是学术模式,科学家和工程师仅仅是他们的教授的复制品。这种培养人才的结果是,一方面我们培养出了许多科学家,但是,另一方面,我们的私有企业所需要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却十分缺乏。”(paulromer,1994)知识经济对于知识的重新认识将要不可避免地推动教育体制的改革。而人类对于教育的思考都是源自知识经济中劳动力的需求的策动。

三、知识经济中的劳动者

德鲁克在他的文章中对人类劳动力的演变进行了这样的描述:从本世纪的第一个10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在所有的发达国家,甚至大多数类似英国或比利时这样的工业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其社会结构与5000年前第一批人类转变成农业生产者和定居者以来基本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那时,即使是在英国和比利时,农业生产者也是总人口中最大的群体,在英国这样的大多数发达国家中,从事农业的人口也几乎占据了绝对的多数。仅次于农业群体的人口是文明化国家中历史最悠久的群体,即生活在雇佣场所从事服务业的人。其次,其数量与服务群体不相上下的是小商贩和小手工艺者以及他们的徒弟和雇员。从1870年到1914年间,从事工业、开矿业和运输业的蓝领工人是在19世纪迅速崛起的劳动力群体。但是,在1914年,他们也仍然仅是劳动者群体中很小的一部分,最多占一个国家劳动力总数的1/6。他们为某一个组织工作(尽管“组织”这个术语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并不存在)。大约占人口4/5的劳动力中的每个人或者为他们自己工作或者靠出卖劳动力为他人工作。(事实上,那时基本上没有人,即使有,也是很少的一部分人,可以称作雇员。)

而现在,在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将农业生产作为一种职业的人只有不值得一提的3%的人口,在其他发达国家,数量也相差不多。在雇佣场所从事服务性工作的人口已经不存在。小商贩和小手工劳动者虽然有所增长,但是,按照人口增长或劳动力总量增长的比例来看,还是比较小的。他们与他们的雇员的数量比80年前减少了一半。本世纪上半叶,蓝领工人的数量惊人地增长,到50年代中期,在工厂、矿山和运输业中工作的劳动力人口,在英国、西德和日本已经占整个劳动力人口的多数,在美国已经占劳动力总数的2/5。

在最近40年内,他们作为整个劳动力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人数第一次出现急剧下降的现象。从80年代早期开始,从绝对数量上都出现了下降的现象。现在,美国的这部分劳动力数量已经减少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和本世纪末的水平,其数量仅为1/8。但是,各国的工业生产实际上增长的速度比以前的和平时期加快了,在美国,这种现象尤其明显。“这样,在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发展深刻地影响了社会结构、社会团体、政府、经济和政治。

更令人感到惊奇和没有预料到的,是这个集团的兴起用飞快的速度取代了历史上传统的劳动力群体和工业社会。这个集团很快就变成了劳动力人口的引力中心。这个集团随即地变成了劳动力中和工业社会中,以及每个发展中国家中的最大的独立的群体(尽管还没有形成大多数):知识劳动者(knowledgeworker)。”(peterf.drucker,1992)美国经济学家杰里米·里夫金说,第一次技术大变革机械力代替了人力和兽力。现在,信息和自动化却要代替人的思想(部分脑力劳动)。“智能”将在各个领域代替人劳动或工作。在发达国家,75%的就业人口从事的工作或多或少都是重复性劳动。例如,在美国,在今后的若干年内,1.24亿个工作岗位(75%)将被取消,由自动化系统去负责完成有关的工作任务。(《劳动:走向革命》,法国《费加罗报》,1997年1月23日)

30年来,美国的企业生产一直保持着第一大工业国的地位,而工人人数却由占劳动力的33%减少到17%。再过10年,将只有12%,再2020年,将只会占不到2%。英语中worker的词义将要发生重要的变化。

四、知识经济社会的管理

彼得·德鲁克认为:知识社会中的知识呈高度专业化并具备高度生产力的趋势意味着两种新要求:1,知识工作者要以团队(team)形式进行工作;2,知识工作者必须加入一个组织,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意味着知识工作者必须成为一个组织的雇员。

其实,人类在最早期的生产活动中就形成了自己的组织形式。一个男人要找一个女人,一个女人要找一个男人。男人负责生产,女人负责销售和日常生活。这样,就形成了组织形式。即使在农业社会,传统的男耕女织也是一种团队形式的、具有分工合作的生产行为。但是在知识经济社会中,教育方式的改变,知识传授方式的社会化和科技含量很高的有组织的生产活动使得过去个体必须依附于一个拥有资本和生产资料的资本家(雇主)的雇佣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知识可以在社会上随处获得,知识工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组织(企业或研究所)。在他所提供服务的组织内,他的地位与传统的被雇佣的地位完全不同。他以一个组织成员的身份(membership)参加工作和各种组织活动。他们与任何人一样,拥有随时被提升的机会,拥有随时离开这个组织,而到另一个组织去工作的权利。“随着知识社会的出现,社会就变成了组织的社会。我们大多数人在一个组织内或为一个组织工作。由于我们自己有工作的效力和作为一个组织雇员在进入一个组织方面或作为一个为一个组织提供服务方面(比如作为律师或货物运输人员)具有相同的机会,因此,我们是独立的人。越来越多的为组织所提供的支持性服务本身被组织成组织。”(peterf.drucker,1992)对于个体知识工作者而言,他们在工作上是独立的。他们通过工作而获得工资或薪水。他们可以被雇佣,也可以被解雇。从合法性来说,每个人都是雇员,但是,作为集体来说,他们仅仅是资本持有者(capitalist)。每个雇员都可以通过养老基金和其它积蓄(比如在美国可以通过互助基金),拥有生产资料。在传统经济学中,将全部工资用于消费和资本基金之间作出了严格的区分。大多数工业社会的社会理论是建立在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之上的。这两者的关系是,要么冲突,要么处于必要的和有益的合作和平衡之中。在知识社会中,这两者都出现了。养老基金是延期工资积累而成的,工资基金也是同样方法积累起来的。对知识社会来说,这如果不是资本的唯一来源,起码也是资本的主要来源。因此,“知识工作者将拥有双重身份,他们既是拥有老板的雇员,同时也是拥有雇员的老板。”

同样重要的,可能更重要的是:在知识社会中,雇员,即知识工作者,同样拥有生产工具。马克思伟大的洞察力在于他意识到,工厂工人没有,也不可能拥有生产工具,因此,他们必定与财产所有权无缘。马克思指出,工人不可能拥有蒸汽机,也不可能将蒸汽机随身携带到另一个工作地点。资本家必定会拥有蒸汽机并拥有其所有权。知识社会中真正的投资不是机器和工具。而是知识工作者的知识。没有知识,无论多么先进和精密的机器,都不会生产出任何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讲,知识工作者获得尊严和个人的独立自由的唯一资本就是他所拥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 3下一页末页共3页/6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