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事日志 - 1924──中華民國十三年甲子

作者: 郭廷以15,429】字 目 录

決定。

(2)國民黨宣言反對北京政府詭秘解決德發債票案及私自支配該款四千餘萬之用途。

(3)國民黨農民運動講習所開課,彭湃為所長(8﹐21第一期結業)。

(4)黃紹竑自梧州到南寧(李宗仁、白崇禧克南寧後,定桂軍與討賊軍之間頗有意見,黃來調和)。

(5)北京外交部抗議英艦在萬縣架砲迫殺苦力案。

7﹐4(六,三)

(1)法使抗議中德協定(德發債票案)。

(2)上海海關查出美船私運軍火。(3)江西、廣東、廣西水災。

7﹐5(六,四)

(1)曹錕向眾議院提出顏惠慶組閣案。

(2)馮玉祥向北京政府條陳西北邊防計劃。

7﹐6(六,五)【外蒙古人民政府】對外宣言改為共和國。

7﹐7(六,六)

(1)國民黨發表黨務宣言,申明集中全國革命分子之必要,不問其平日屬何派別,惟以言論行動能否依該黨之主義政綱及黨章為斷。

(2)孫大元帥派劉成禺辦理湘鄂豫軍政,不必過問黨事(是日孫對劉說明聯俄容共態度)。

(3)孫大元帥任蔣中正兼長洲要塞司令。(4)廣東西江粵軍克開平(7﹐9克恩平)。

(5)外交部依加拉罕要求,令上海交涉員迅將俄領事署及俄艦交俄代表。

(6)法使二次抗議中德協定。

7﹐8(六,七)

(1)英、法、日三使抗議廣東政府組織徵收鹽稅機關。

(2)廣西陸榮廷、沈鴻英議和,撫河以上屬陸,以下屬沈。

7﹐9(六,八)(1)中華教育改進社等團體在南京開會(7﹐13議決收回教育權)。

(2)廣東湘軍師長王都慶叛投林虎。

7﹐10(六,九)法使三次抗議中德協定。7﹐11(六,一0)

(1)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成立,胡漢民、汪兆銘、廖仲愷、譚平山、伍朝樞、邵元沖為委員,鮑羅廷為高等顧問,本日舉行第一次會議(1)派許崇智、楊希閔、劉震寰、譚延闓、樊鍾秀、胡漢民、廖仲愷、蔣中正、伍朝樞為軍事委員,高和羅夫(即P。A。Pavlov)

為顧問;(2)派古應芬、甘乃光、彭湃為農務調查委員,鮑羅廷為顧問;(3)派廖仲愷、汪兆銘、伍朝樞為商務調查委員(本日出席政治會議者為孫中山、胡漢民、汪兆銘、廖仲愷、伍朝樞、鮑羅廷;又高和羅夫於7﹐19在石龍溺斃)。(2)廣州反抗文化侵略青年團通電收回教育權。

(3)北京派葉舉兼廣東治河事宜(廣州已派林森)。

(4)安徽督理馬聯甲攻六安大刀會不下,蘇軍前往協防。7﹐12(六,一一)

(1)法使傅樂猷回國,臨行又催解決金佛郎案。

(2)公使團復6﹐27外交部照會,請俄國代表直接與領袖公使商洽交還俄使館事。

(3)前安徽督軍倪嗣沖卒於天津。

7﹐13(六,一二)

(1)北京【反帝國主義大聯盟】在中央公園開成立會(參加者有國會議員、學生聯合會、蒙事促進會、中俄問題研究會、國民外交協會、社會青年團等)。

(2)張繼謝持等因反對共產黨不成,離粵赴滬。

7﹐14(六,一三)

(1)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規定中央政治會議與中央執行委員會權限。

(2)美使舒爾曼再照會外交部,重申5﹐3要求,保留美國對中東路權益(覆6﹐16外交部照會)。

(3)北京外交、財政、交通、教育四部會商吳佩孚之以俄國庚款築路建議。7﹐15(六,一四)

(1)孫大元帥派蔣中正為各軍軍事訓練籌備委員長,汪兆銘為政治訓練籌備委員長。

(2)加拉罕通知北京外交部,渠已被任為俄國駐華全權大使。

(3)廣州沙面英法租界定於8﹐1起實行取締華人新律(為6﹐19安南總督遇刺事),全體華工罷工離去(約二千人,得國民黨工人部支援)。

(4)永定河決口為災。

7﹐16(六,一五)

(1)國民黨宣言以三民主義為革命唯一途徑(解釋黨內外誤會)。

(2)李宗仁、黃紹竑在南寧合組【定桂討賊聯軍總指揮】,分任正副總指揮,白崇禧為參謀長兼前敵總指揮,黃旭初為副參謀長,胡宗鐸為總參議,俞作柏、夏威、伍廷颺等為縱隊司令,本日分別就職。(3)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准該會委員譚平山辭職,以瞿秋白遞補。

7﹐17(六,一六)

(1)國民黨宣言維持中俄協定。

(2)外交部電新疆楊增新,准訂新俄局部商約。

7﹐18(六,一七)

(1)北京反帝國主義聯盟發表致帝國主義列強國民書。

(2)北京國立八校教職員會代表聯席會議發表宣言,要求撤銷一切不平等條約。

(3)皖北大刀會退出六安。

(4)濟南兵變。

7﹐19(六,一八)英、法、美、日四國銀行團在倫敦開會,議決與中國所訂合同再續五年。

7﹐20(六,一九)國會議員電法國左派政黨,請拋棄金佛郎要求,善意退還庚子賠款。

7﹐21(六,二0)

(1)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訓令上海黨員,禁止躁急舉動,摒除排外思想。

(2)北京外交部商請各國公使一同升改大使。

(3)陝西交口兵變,謀逐劉鎮華。

7﹐23(六,二二)吳佩孚以贛南鎮守使方本仁為援粵軍總司令。

7﹐24(六,二三)

(1)反帝國主義聯盟發表致【世界被壓迫民族書】(致印度、朝鮮、緬甸、安南、暹羅、菲律賓、波斯、埃及、馬來半島及黑人)。(2)顧維鈞介紹美使舒爾曼(代理領袖公使)

與加拉罕會晤,商交還俄使館,加表示蘇俄仍為辛丑條約之一份子。

(3)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函詢鮑羅廷以俄國退還庚款辦法。

(4)全國教育聯合會退還庚子賠款事宜委員會通電主以庚款用於擴充教育文化事業。

7﹐25(六,二四)

(1)法使照會外交部,仍反對中德協定及德華銀行復業。

(2)眾議院討論顏惠慶內閣同意案,鬨散。

7﹐26(六,二五)

(1)加拉罕照會代理領袖公使舒爾曼接受外交團領袖。

(2)德債案款項匯理(法)、正金(日)二銀行藉詞扣留。7﹐27(六,二六)

(1)中華學生廢約同盟會在北京成立。

(2)英、美、法、日公使以江浙戰事將起,警告外交部,注意外人之保護及交通安全之保證。

7﹐28(六,二七)吳佩孚要求盧永祥解散閩軍臧致平、楊化昭部,並令蘇、閩、皖、贛共同對付。

7﹐31(六,三0)

(1)蘇俄第一任大使加拉罕正式覲見,呈遞國書。

(2)美、法、英、日使節會商共同向中國交涉,保護對中東路權益,未獲協議(美法贊同,英日持異議)。(3)中國國民黨宣言反對金佛郎案。

8﹐1(七,一)

(1)上海國民黨區黨部舉行代表會議。

(2)孫中山大元帥令自本日起,所有田賦、釐捐、租稅均以新造銀元繳稅(6﹐6廣東造幣廠大量鑄造銀元)。

(3)浙江省自治法會議成立,褚輔成為主席。

(4)日使芳澤由日本回任,過奉天與張作霖密商要案。8﹐2(七,二)

(1)廣州政府設立中央銀行,以宋子文為行長,黃隆生副之。(8﹐15開幕)(2)上海反共之國民黨員毆打民國日報編輯邵力子(共產黨員惲代英、施存統、鄧中夏、沈澤民等即上書孫中山,攻擊上海執行部常務委員葉楚傖)。

(3)北京國立八校教職員聯合會歡迎加拉罕,請依約以俄國庚款用於教育。

(4)外交部向加拉罕抗議俄國虐待華僑。

8﹐3(七,三)

(1)孫中山開始講演民生主義(至8﹐24停)。

(2)廣州黃埔軍官學校在江浙秘密招募士兵二十一名,在上海被捕(招募事由陳果夫主持)。

(3)【國聞週報】刊行(胡霖主之)。

(4)鄂軍收復安徽英山,敗大刀會。

8﹐4(七,四)

(1)永定河又決口六百丈,馮玉祥率部搶修。

(2)廣州商團向大本營將領購運槍械護照。

8﹐5(七,五)(1)英使答覆7﹐3外交部抗議,聲明英艦司令不負萬縣架砲示威事件之責任。

(2)北京國立八校教職員大會,力爭俄國庚款。(3)北京派高凌霨兼賑務督辦。

8﹐6(七,六)

(1)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議(到孫中山、胡漢民、邵元沖、瞿秋白、伍朝樞及顧問鮑羅廷)決設統一訓練處,孫中山任主席,楊希閔、許崇智、程潛、蔣中正、宋子文、鮑羅廷為委員(陸軍軍官學校、滇軍幹部學校、陸軍部講武堂、西江陸海軍講武堂、警衛軍講武堂、警衛軍學兵營及航空局均歸訓練處管理,蔣曾條陳軍事訓練委員會計劃)。

(2)湖南第三師葉開鑫擊退佔領湘西芷江之蔡鉅猷及川軍熊克武部(湯子謨、賀龍)。

(3)北京政府令駐俄代表李家鏊向俄政府抗議外蒙古在烏金斯克籌組政府。

8﹐7(七,七)

(1)國民黨為日本取締華工入境事,發布忠告日本國民宣言,勸致力於亞洲人之團結。

(2)北京外交部向日使交涉減徵華絲入口稅(日定為百分之百)。

(3)天津俄租界依約收回。

(4)日俄談判在北京開始。

8﹐8(七,八)

(1)反帝國主義運動大聯盟天津分會發表宣言。(2)北京眾議院三次開議顏惠慶內閣同意案未成。

8﹐9(七,九)

(1)孫大元帥命蔣中正處置廣州商團私運軍械事件(商團團長匯豐銀行買辦陳廉伯與陳炯明相結,英人助之,由挪威輪【哈佛】將所購軍械運至廣州,謀危害廣州政府)。

(2)北京外交部為收回上海會審公廨事,答覆6﹐5公使團照會。

8﹐10(七,一0)(1)奉俄交涉暫停。

(2)廣州商團軍械被扣。

8﹐11(七,一一)

(1)孫大元帥以胡思舜繼蔣光亮任滇軍第三軍軍長(李根澐師助蔣光亮抗命,奉令一併查辦)。

(2)廣州商會會議軍械被扣事,準備罷市,並電請北京外交團及總稅務司援助。(3)蔣中正上書政治委員會,請決定革命軍募練計劃。

(4)定桂討賊軍白崇禧聯合沈鴻英敗陸榮廷部韓彩鳳,佔領柳州(事先許以柳州予沈;約在同時,定桂討賊聯軍俞作柏、蔡振雲大敗陸福祥、林俊廷於那馬隆安,養利胡宗鐸敗譚浩清、譚浩澄於龍州,百色之劉日福降,左右江悉平)。

8﹐12(七,一二)

(1)廣州商團陳廉伯、陳恭受以所運軍械被扣,成立商團聯防總部,並煽動商人,準備罷市,由團勇向孫大元帥請願發還。

(2)京漢鐵路總工會代理委員長張德甫呈請孫大元帥及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驅除共產黨人(8﹐16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會對加入國民黨之共產黨員嚴加懲誡)。(3)廣州沙面罷工風潮解決(二日後又告決裂)。(4)上海市民對外協會、學生聯合總會、機器工人俱樂部等組織之【上海廢約運動大同盟】成立。8﹐13(七,一三)(1)國民黨政治委員會(到胡漢民、汪兆銘、廖仲愷、瞿秋白、伍朝樞及顧問鮑羅廷)通過(1)設聯絡部。(2)撤銷訓練處,仍以蔣中正辦理軍事訓練,汪兆銘辦理政治訓練,鮑羅廷為顧問。(3)設供給部,由鮑羅廷擬具條例。(4)革命軍募練計劃交供給部核。

(2)蔣中正在黃埔將廣州商團所運軍械強制卸下(步槍十萬枝,子彈三百萬發)。

(3)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謝持、鄧澤如、張繼報告:惲代英、瞿秋白、施存統等於會議席上承認北京政府為中華民國代表,贊成俄國與北京所訂之中俄協定。(4)北京國立八校教職員宣言,堅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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