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事日志 - 1912──中華民國元年壬子

作者: 郭廷以18,739】字 目 录

,新軍標統楊纘緒及馮特民、郝可權、李輔黃、李夢彪、黃立中主之,殺將軍志銳,推前任將軍廣福為都督,楊纘緒為軍務部長。

(7)陝豫民軍克河南陝州,清毅軍統領趙倜退澠池。(8)段祺瑞自漢口退駐孝感。

(9)岑春烜自上海覆梁啟超書(梁曾三次函岑,並由麥孟華、譚典虞面謁,擬擁岑圖粵)。

(10)中國社會黨南京分部成立。

(11)湯化龍、孫洪伊、林長民、張嘉森、黃可權、向瑞琨等在上海組織共和建設討論會(1﹐10梁啟超加入)。

1﹐6(一一,一八)

(1)伍廷芳電袁世凱,謂南京組織政府與國民會議解決國體,絕不相妨,會議地點仍當在上海。

(2)袁世凱電伍廷芳,謂唐紹儀無決定之權,國體由國會解決,並請切實答覆國會選舉辦法。

(3)山東黃縣獨立。1﹐7(一一,一九)(1)清第一軍總參贊官靳雲鵬自漢口到北京,謀聯合各軍,要求共和。

(2)黎元洪組織北伐軍,以戰時總司令吳兆麟,右翼軍總司令李烈鈞,左翼軍總司令趙恆惕分任第一、第二、第三軍總司令官。(3)孫總統通令各省,限制招兵。

(4)日人犬養毅、頭山滿到南京,翌日,晉見孫總統,告以日本外相內田康哉反對中國共和政體,勸聯合岑春烜、康有為對抗袁世凱,為孫所拒。

(5)雲南西防總司令李根源,西路巡按使趙藩到騰越,平滇西之亂,以張文光為騰越鎮總兵。

1﹐8(一一,二0)

(1)靳雲鵬謁袁世凱,謂第一軍一致贊成共和,推袁為大總統。(2)唐紹儀電袁世凱,民軍擬自行召集國會,蒙藏東北各處均將參加,各國將予承認。(3)伍廷芳電袁世凱,請親自或另派代表前來上海,勿再電商。

(4)岑春烜電袁世凱,請仍各唐紹儀所定條款,取決國會。(5)袁世凱同意美國派兵保護京津鐵路(1﹐11美使告袁,派兵五百)。(6)閻錫山自太原退至包頭。

(7)山西民軍克絳州。

(8)日本輪船密運步槍一萬二千枝,子彈二千萬發,機關槍六挺,山砲六門抵南京。(9)發行中華民國軍需公債一萬萬元。

1﹐9(一一,二一)(1)袁世凱電伍廷芳,勸勿再執唐紹儀所簽條款,不允另派代表,並堅持以北京為國會開會地點。

(2)孫總統委黃興為總參謀,鈕永建為副參謀。

(3)臨時政府陸軍部成立。

1﹐10(一一,二二)

(1)伍廷芳電袁世凱,謂唐紹儀所簽之約為不可移動之條件,上海為開會地點,亦萬無可易。

(2)伍廷芳電袁世凱再責河南巡撫齊耀琳虐殺民黨張鐘瑞等(

1﹐2曾有電質問)。

(3)清軍王懷慶等佔昌黎,民軍大都督王金銘、總司令施從雲及孫諫聲、陳得萬死之。

(4)圍攻陝西鳳翔之甘肅固原提督張行志部連日與民軍激戰,互有勝負。(5)湖南都督譚延闓電孫總統及黃興、伍廷芳、陳其美,即與袁世凱最後交涉,如停戰期滿,尚未將君主民主問題解決,即令各路開戰(1﹐13再電,限三日內解決,否則開戰)。

(6)莊蘊寬代程德全為江蘇都督,本日在蘇州就職。1﹐11(一一,二三)

(1)袁世凱派其親信告英國公使朱爾典,清廷勢須退位,各國是否贊助其組織臨時政府。朱云各國對袁信任,望與南方妥協。(2)王寵惠電英國外相葛雷,民國政府成立,繼續尊重外人權利。

(3)袁世凱電伍廷芳,堅持國會地點必在北京。

(4)張謇電告袁世凱,擬赴鄂商段祺瑞與黎元洪相結,請清廷接納國民會議辦法,否則不任戰鬥之事(此事係張謇與張紹曾所商定,旋由雷奮赴漢口見段後,張謇再電袁,請由軍人干政)。

(5)靳雲鵬懇勸馮國璋贊成共和(靳及袁克定另函各軍將領勸說)。

(6)黎元洪下令北伐。

(7)孫總統委徐紹楨為南京衛戍總督。

(8)臨時政府外交部成立,伍廷芳、溫宗堯交卸民軍外交代表。

(9)浙江各府代表及旅滬學會宋福銑,寧波同鄉會虞和德分別推舉蔣尊簋代理浙江都督(杭州、金華、衢州、嚴州人士別推陶成章)。

(10)俄國聲明外蒙古請求俄國支持其獨立,中國亦請俄調解,俄勸外蒙與中國妥協,盼外蒙自治,中國不設官,不駐兵,不移民。1﹐12(一一,二四)

(1)清王公會議,反對退位,良弼、鐵良、載濤、毓朗、載洵、善耆、溥偉等組宗社黨。

(2)資政院談話會,決致書內閣主戰。

(3)上海西人商會電載灃、奕劻、袁世凱,請清廷退位。

(4)孫總統委藍天蔚節制北伐滬軍及海軍。(5)日本內閣決定與清廷合營漢冶萍公司。1﹐13(一一,二五)

(1)俄國外務大臣薩桑諾夫告英大使布恰南希望外蒙自治,聲明俄無意兼併。

(2)駐俄公使陸徵祥電北京外務部,俄要求中國不在外蒙駐兵、殖民,允其自治。

(3)美國務卿諾克斯訓令漢口總領事嚴各中立。

(4)醇親王載灃訪袁世凱、奕劻,商南方所提退位條件。

(5)張勳電奕劻、載灃、世鐸、溥偉、善耆、載洵、載濤、載澤、載振請湊集銀兩數千萬兩,以應軍需。

(6)袁樹勳、唐文治、丁寶銓、楊文鼎、施肇基電載灃、溥偉、奕劻、世鐸、載洵、載濤、溥倫、載澤等,請早定共和。

(7)伍廷芳電袁世凱,否認南人北人之說。

(8)中國同盟會總部設立於南京。

1﹐14(一一,二六)

(1)伍廷芳電孫總統,謂唐紹儀詢問以總統讓袁世凱,有何把握。

(2)法國公使馬士理訪袁世凱,表示支持。

(3)直隸河南諮議局電詢孫總統:一、清廷退位後,能否舉袁世凱為總統?二、對北方軍隊能否一律待遇?三、能否先定頰待皇室及旗民生計?(4)孫總統電復直隸河南諮議局,清廷退位後可舉袁世凱為大總統。(5)湖南共和協進會熊希齡、張學濟等電袁世凱,速請明詔退位,勿誤大局。

(6)張勳電資政院,決不承認民主,即日聯合各軍南下。

(7)光復會首要陶成章在上海被刺死(翌日孫總統電唁並緝兇)。(8)孫總統電各省禁止擅行拘捕狙擊。(9)伍廷芳電蒙古王公,申明各民族一律平等。

(10)呼倫貝爾副都統勝福受俄人煽惑,宣布獨立。

(11)豫陝民軍張鈁、劉鎮華為毅軍趙倜所敗,自豫西陝州靈寶西退。

(12)中國社會黨在蘇州開成立大會。

1﹐15(一一,二七)

(1)英外相葛雷電復朱爾典,英對袁世凱極友好,願予一切外交援助。(2)孫總統電復伍廷芳,如清廷退位,即宣布解職,首推袁世凱為總統。伍即電告袁世凱。(3)上海洋商團電醇親王載灃、慶親王奕劻,勸早日宣布共和。載灃、奕劻即訪袁世凱相商。

(4)廖宇春、靳雲鵬訪趙秉鈞、楊度,請轉勸奕劻等贊同共和。

(5)岑春烜奏請逕降明諭,組織共和政府(另有電致載灃等)。

(6)直隸通州民軍舉事未成。

(7)山東登州獨立,劉藝舟為都督(同盟會徐鏡心主之)。

(8)停戰期續展十四日(第六次停戰)。

(9)孫總統委日人犬養毅為法制顧問,阪谷、原田為財政顧問。

1﹐16(一一,二八)

(1)袁世凱密奏隆裕太后,力勸實行共和。

(2)革命黨人張光培、楊禹昌、黃之萌炸袁世凱於北京東華門外一字街,傷馬,斃衛隊管帶袁振標(楊等均被捕遇害)。

(3)美國公使嘉樂恒電國務院,袁世凱態度不定,清廷不久將退位。(4)袁世凱電伍廷芳,質問民軍違約自武昌上海北進。(5)關外大都督藍天蔚率北伐艦隊自上海抵煙台。

(6)陝西都督張鳳翽與清軍升允、馬安良連日戰於醴柿、乾州。

(7)蔣尊簋代湯壽潛任浙江都督。1﹐17(一一,二九)

(1)清廷御前會議,袁世凱稱疾不至,趙秉鈞、梁士詒等主設臨時政府於天津,與南京開議,恭親王溥偉及良弼等力持不可。

(2)南京外交總長王寵惠請英美法等國承認民國政府。

(3)南京臨時政府財政部內務部成立。

(4)汪兆銘致書梁啟超,致傾慕之忱(另托范源廉贈二千元)。

(5)清命張懷芝兼幫辦山東防務大臣。

1﹐18(一一,三0)

(1)孫總統電伍廷芳轉告唐紹儀,清帝退位,共和既定,決推袁世凱為總統,惟須以五條件要約,一、清帝退位,不得以政權私授於其臣;二、北京不得設臨時政府;三、實行退位後,由民國政府電聞各國,要求承認中華民國,待其回音;四、本人即向參議院辭職;五、公舉袁為總統(1﹐19將三、四、五條合併,改為各國承認中華民國,臨時總統即辭職,公舉袁為總統)。

(2)袁世凱告英使朱爾典,即將發布上諭,委其組織臨時政府,設於天津。

(3)清廷允袁世凱病假三日。

(4)清廷御前會議,奕劻未至。

(5)北京戒嚴。

1﹐19(一二,一)

(1)奕劻、載灃、溥偉、善耆、載澤、載洵、載濤、溥倫與國務大臣會議,商退位事(會後奕劻、載灃訪袁世凱續議)。

(2)清外務大臣胡惟德、民政大臣趙秉鈞、郵傳大臣梁士詒奏請人心已去,君王專制,恐難保全,懇贊同共和,以維大局。

(3)宗社黨組織【君主立憲維持會】,推馮國璋為會長,散發激烈傳單,反對共和,指責奕劻。

(4)出使俄國大臣陸徵祥奏請明降諭旨,慨允共和。(5)外交總長王寵惠再電英國外務大臣葛雷,清廷將退位,盼即承認民國政府。

(6)南昌吳鐵城、蔡公時等計劃改同盟會為共和本黨,馬毓寶、孫毓筠均表贊同。

(7)南京臨時政府教育部成立。

1﹐20(一二,二)

(1)盛傳宗社黨運動北京駐軍(禁衛軍及第一鎮)暴動,袁世凱將避往天津,靳雲鵬、廖宇春謁袁克定、袁世凱,力持不可。(2)袁世凱召集內閣會議。

(3)伍廷芳向袁世凱提出頰待清皇室條件。

(4)雲南都督蔡鍔電請孫總統令北伐軍長驅直搗,勿受袁氏之愚,一再停戰。

(5)清毅軍統領趙倜再佔潼關。民軍張鈁退華州南山。

(6)南京陸軍部頒行臨時軍律。

(7)日本向南京進行滬杭鐵路借款三百萬日元。

(8)同盟會在南京開會,議推汪兆銘為總理。1﹐21(一二,三)

(1)唐紹儀以北京密電轉告伍廷芳,謂孫中山所開條件,與前言不符(指北京不得設臨時政府及孫不立即辭職)。伍主清帝退位後,由袁與南京協商,組織一全國政府。(2)袁世凱續假三日(時盛傳袁出京)。

(3)民國臨時政府開一次閣議。

(4)廣西提督陸榮廷自南寧到桂林(1﹐20),任廣西都督。

1﹐22(一二,四)

(1)孫總統電伍廷芳,提出讓位與袁世凱五條件:一、清帝退位,由袁世凱知照各國;二、袁宣布贊成共和;三、孫接到外交團通知後辭職;四、舉袁為臨時總統;五、袁誓各參議院所定憲法。

(2)孫總統致函字林西報,如各國承認民國,即舉袁世凱為總統。

(3)伍廷芳以和議發生波折,電請辭職。

(4)清御前會議恭親王溥偉反對退位(奕劻、袁世凱未到)。

(5)君主立憲維持會向奕劻請願。

(6)東三省陸防全體軍人電袁世凱,反對共和,請內閣表示態度,並聲言已組織勤王軍隊。

(7)招商局董事會議決向英美法進行借款。

(8)出使日本大臣汪大燮,出使義國大臣吳宗濂奏請宣布共和。

(9)山東都督府在煙臺成立(胡瑛為都督,由杜潛代理)。

(10)中華民國工黨成立於上海。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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