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事日志 - 1912──中華民國元年壬子

作者: 郭廷以18,739】字 目 录

4﹐28(三,一二)

(1)命貴州都督楊藎誠開缺來京(楊時駐軍常德,擬率部回黔,逐唐繼堯)。(2)京畿軍政執法處審訊【鐵血團】監督曾廣為(在天津被捕)。

(3)章炳麟到北京。(4)日使伊集院回抵北京。4﹐29(三,一三)(1)參議院行開院禮,議長林森主娓,袁世凱演說,強調財政紀綱問題(關於參議員資格曾有爭論)

(2)南京留各黃興通電倡議勸募國民捐以減少外債。

(3)清華學堂成立。4﹐30(三,一四)唐紹儀與四國銀行團續議借款,要求八千五百萬兩,先行墊付三千五百萬兩。5﹐1(三,一五)

(1)參議院改選吳景濂(統一共和黨)為正議長,湯化龍(共和討論會)為副議長。

(2)裁併江北軍政府,召江北都督蔣雁行來京,以劉之潔為江北護軍使。

(3)藏兵佔江孜、亞東。

5﹐2(三,一六)

(1)唐紹儀再與四國銀行團議借款,未成(銀行團要求稽核用途,解散軍隊須由各國武官監督)。

(2)唐紹儀及各部總長在參議院報告政見。

(3)北京全國軍界統一會解散。

5﹐3(三,一七)

(1)命四川都督尹昌衡速派兵赴西藏。

(2)直隸士紳再請以王芝祥為都督(京津軍界反對)。

(3)安徽都督柏文蔚就職(陳獨秀任秘書長)。(4)山東都督周自齊就職。(5)任命嚴復為北京大學校長。

(6)禁以武力脅迫議會。

5﹐4(三,一八)

(1)黎元洪請速頒各省官制。

(2)孫中山在廣州演講平均地權。

(3)江西玉山兵變。5﹐5(三,一九)

(1)統一黨(張謇、程德全、章炳麟、熊希齡等)、民社(孫武、張振武、劉成禺、張伯烈、孫發緒等)、國民協進會(籍忠寅、周大烈等)、國民公會(張國維、黃群等)、國民黨(潘鴻鼎、沈彭年等)舉行會議,決合組為共和黨。(2)黎元洪電請速與外人磋商改約問題,立即禁止鴉片進口。5﹐6(三,二0)甘肅提督馬安良與陝西都督張鳳翽、毅軍統領趙倜議和,退出陝西乾州、醴柿;圍攻鳳翔之甘軍張行志、崔正平亦撤退。

5﹐7(三,二一)(1)參議院議決國會採兩院制。

(2)財政總長熊希齡要求四國銀行團議墊款六百萬兩。(3)美使請美政府從速承認中華民國政府。

(4)新任新疆都督袁鴻祐行抵阿克蘇,為總兵查春華所戕,喀什噶爾縣長張秉鐸等亦為哥老會所殺。

5﹐8(三,二二)任命魏宸組為國務院秘書長,張國淦為銓敘局長,馮自由為臨時稽勳局長。

5﹐9(三,二三)(1)共和黨成立,黎元洪為理事長,張謇、章炳麟、那彥圖、程德全、伍廷芳等為理事,湯化龍、林長民、王揖唐、劉成禺、王家襄、范源廉等為幹事。

(2)任命王正廷署工商總長(陳其美在滬,未到任)。

(3)令保護人民財產,禁止逞私謀奪。5﹐10(三,二四)

(1)任命鍾穎為西藏辦事長官。

(2)改任陝西經略使胡瑛為新疆青海屯墾使(一作5﹐13)。

5﹐11(三,二五)勸告國民屏奢華,務勤儉。

5﹐12(三,二六)

(1)禁止私立團體干涉行政。

(2)南京軍界同袍社成立,黃興為社長。

(3)開去內務次長張元奇缺(內務部仍設一次長)。

5﹐13(三,二七)

(1)黃興電告遣散軍隊情形,並請撤消南京留各,免破國家統一之制(第一軍柏文蔚,第二軍徐寶山歸陸軍部管轄,第三軍王芝祥部桂軍全數遣散,第四軍姚雨平部粵軍遣散三千人,餘回粵,第五軍朱瑞部回浙)。(2)任命伊犁都督廣福為伊犁鎮各使,楊纘緒為伊犁鎮總兵。

(3)唐紹儀及各總長在參議院宣布政見(內務總長趙秉鈞未出娓)。(4)孫中山在廣州發表【續論平均地權】(6﹐9又講【地權不均則不能達多數幸福之目的】)。

5﹐14(三,二八)參議院議決以五色旗為國旗(左上角加十九星為陸軍旗,加青天白日為海軍旗)

5﹐15(三,二九)

(1)英法德美俄日六國銀行團在倫敦會商對華借款,不協。

(2)任命畢桂芳為塔爾巴哈臺參贊,帕勒塔為阿爾泰辦事長官。(3)孫中山祭黃花崗烈士。

5﹐16(三,三0)

(1)日本對美表示保留其在東部內蒙古權益。

(2)任命陳振先為農林次長。

(3)南京各界組織國民捐總會,推孫中山為總理,黃興為協理。5﹐17(四,一)財政總長熊希齡與四國銀行團成立三百萬兩墊款合同(共七千六百萬兩)。

5﹐18(四,二)

(1)英使朱爾典謁袁世凱,說明:一、英軍入藏,二、各國借款,三、承認民國政府事。

(2)共和黨參議員討論會成立,湯化龍為會長。

5﹐19(四,三)

(1)任命楊增新為新疆都督。

(2)改大理院正卿為大理院長(5﹐21以許世英為院長)。

(3)西藏兵陷江孜、亞東。

5﹐20(四,四)

(1)唐紹儀、熊希齡以參議院有不信任之意,請辭(共和黨議員有墀劾唐說,同盟會議員有墀劾熊說)。

(2)派前新疆都督袁大化督辦南疆剿撫事宜(未就,即東歸,時阿克蘇、焉耆、庫車、輪臺、喀什等地哥老會黨為亂,戕官據城)。5﹐22(四,六)

(1)雲南都督蔡鍔電告英軍再佔雲南片馬。

(2)派袁克定為開灤礦務督辦。(3)禁止排滿及詆譭前清各項書籍(應融洽滿漢禁書會陳其美、王人文等之請)。

(4)上海民權報主筆戴傳賢(天仇)以抨詆袁世凱、唐紹儀、熊希齡、章炳麟,為租界巡捕房所拘(越日獲釋)。

5﹐23(四,七)(1)任命溥?為烏里雅蘇台將軍,馬福祥為寧夏鎮總兵。

(2)告誡軍人服從命令,保國衛民。

(3)陸軍部次長蔣作賓奉袁世凱命到南京晤黃興。

(4)章炳麟退出共和黨(不滿於理事選舉)。

5﹐24(四,八)黃興條陳國民捐辦法,並勸辦國民銀行,反對銀行團借款。5﹐26(四,一0)

(1)袁世凱慰留唐內閣。

(2)王芝祥到北京謁袁世凱(直隸軍界仍反對其督直)。

(3)俄人驅逐哈爾濱北境之中國軍警。

5﹐27(四,一一)

(1)黃興通電反對四國銀行借款條件(監督用途)。

(2)新任外長陸徵祥回國,抵天津(即入京)

(3)任命吳鼎昌為中國銀行監督。

(4)孫中山抵香山(5﹐30復返至廣州)。

5﹐28(四,一二)

(1)財政總長熊希齡請辭。

(2)唐紹儀電黃興說明借款事。5﹐29(四,一三)

(1)江西都督李烈鈞通電反對借款。

(2)共和黨本部成立於北京。

5﹐30(四,一四)總統府秘書長梁士詒訪參議院議長,商唐紹儀、熊希齡辭職事。

5﹐31(四,一五)

(1)准撤消南京留各,任柏文蔚為江寧第一軍軍長,徐寶山為第二軍軍長。

(2)蘇州先鋒營謀變未成(反對袁世凱,謀二次革命)。

6﹐1(四,一六)

(1)俄兵侵入伊犁。

(2)開平礦務公司與灤州礦業有限公司合併為開灤礦務總局。

(3)孫中山允任國民捐總會總理。

6﹐2(四,一七)北京中央新聞社經理主筆等十二人被內務部探訪隊及步兵統領衙門緝報隊拘捕(據云係因攻擊禁衛軍)。6﹐3(四,一八)

(1)北京報界聯合會質問袁世凱逮捕中央新聞社職員(6﹐5釋放)。(2)廣東臨時省議會電北京政府,斥責都督胡漢民蹂躪立法權。6﹐4(四,一九)准南京留各黃興銷職,所有軍隊分別歸陸軍部江蘇都督接管。

6﹐5(四,二0)

(1)黃興為銀行借款事電責財政總長熊希齡(此為第二電)。(2)黎元洪轉程德全、蔡鍔電,請袁世凱召梁啟超回國,破格錄用。

6﹐7(四,二二)

(1)英美法德日俄銀行團在巴黎會議,日俄要求對華借款,須不妨害其滿蒙利益。

(2)甘肅都督黃鉞宣布取銷秦州軍政府,甘肅統一。

(3)唐紹儀、熊希齡再度請辭。6﹐8(四,二三)

(1)公布國旗、商旗及海陸軍旗式(五色旗為國旗,商旗適用國旗,十九星旗為陸軍旗,青天白日為海軍旗)。

(2)派駐荷代表劉鏡人出娓海牙萬國匯票劃一章程會。

(3)日本陸軍上尉松井清助等之【蒙古勤王軍】為鄭家屯之巡防營統領吳俊陞擊敗。

6﹐10(四,二五)(1)財政總長熊希齡電黃興,對借款事有所辯白(南京留各總參謀李書城復電駁斥)。

(2)外交總長陸徵祥到任。

(3)重慶鎮撫府取消,以第五師長熊克武鎮各。

6﹐11(四,二六)申禁私種鴉片。

6﹐13(四,二八)

(1)濟南駐軍鬧餉譁變。(2)任命應德閎為財政次長(由章宗元署理)

6﹐14(四,二九)

(1)南京留各黃興解職。

(2)財政部要求四國銀行團於本月內墊借一千九百萬兩,否則將向他方洽商。

6﹐15(五,一)

(1)袁世凱委王芝祥赴南京遣散軍隊,總理唐紹儀拒不副署,辭職赴天津。

(2)藏兵千人侵佔裏塘。(3)日本貴族旅行考察團到北京。

(4)孫中山自廣州抵香港。

6﹐16(五,二)四川西征軍自成都出動,英使向外交部質問。6﹐17(五,三)

(1)命陸徵祥暫代國務總理,唐紹儀給假五日。

(2)柏文蔚任安徽都督(陳獨秀任秘書長)。

6﹐18(五,四)

(1)英美法德俄日六國銀行團代表簽訂合同契約,英美法德允對華借款不侵犯日俄在滿蒙之特殊權利。

(2)英美法德四國銀行團墊借款三百萬兩。

6﹐19(五,五)奉天省城兵變。

6﹐20(五,六)

(1)六國銀行團成立。

(2)共和黨通電,謂唐紹儀蔑視職各,應由大總統遴選無黨派者任為超然總理,閣員不妨各黨協商(6﹐29河南都督張鎮芳、浙江都督蔣尊簋應之)。6﹐21(五,七)

(1)六國銀行團與外交總長陸徵祥、財政總長熊希齡開議大借款條件。

(2)同盟會、共和黨、統一共和黨舉行聯合會,商內閣問題。

6﹐22(五,八)

(1)孫中山自廣州抵上海(袁世凱派子克定來迎,促北上)。

(2)同盟會閣員蔡元培、宋教仁、王寵惠等請辭。

(3)外交部向英使說明出兵西藏理由。6﹐23(五,九)共和黨在北京開本部第一次大會,到會員千餘人,孫武代理主娓。

6﹐24(五,一0)(1)六國銀行以監視及管理中國借款用途計劃通知財政總長熊希齡(總額為六萬萬兩,約七千四百萬鎊)。

(2)黎元洪電袁世凱請從速磋商借款,又電請正式發表陸徵祥為國務總理。

(3)達賴喇嘛自印度返拉薩。

(4)任命徐正鵬為海軍右司令(吳應科辭)。

6﹐25(五,一一)

(1)袁世凱電各省都督闢謠,重申不使君主政體重見於中國之宣言(傳袁將帝制)。

(2)共和黨再電主超然總理,混合內閣,斥堅持政黨內閣者為扶植黨利之私,決不承認。

(3)統一黨電斥唐紹儀內閣監各自盜,結黨把持,意圖搆亂(

廣東都督胡漢民曾電袁世凱質詢,請徹查懲治)。

(4)黎元洪電請袁世凱以陸徵祥組織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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