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1)特任李經羲兼財政總長,王士珍為陸軍總長,仍兼參謀總長,薩鎮冰為海軍總長。
(2)特派程璧光為海軍總司令。
(3)廣東督軍陳炳焜派高雷鎮守使林虎為接收警衛軍專員(警衛軍為省長朱慶瀾收編之粵軍,拒不受命)。
6﹐25(五,七)
(1)李經羲就國務總理職。
(2)山西景霨文、張士秀舉兵討閻(閻錫山)
軍,連佔永吉、虞鄉、河津、曲沃、翼城、絳、夏七縣(景等與駐洛陽之張敬堯第七師相結,張謀進兵山西,為北京所制止)。6﹐26(五,八)(1)粵桂督軍陳炳焜、譚浩明否認李經羲為國務總理。
(2)譚延闓通電請遵守約法。
(3)李烈鈞、張開儒、方聲濤之駐粵滇軍,準備北伐(滇軍與粵軍聯合,對抗桂軍)。(4)國史館併入北京大學文科,改為國史編纂處。6﹐27(五,九)
(1)康有為秘密到北京(一作6﹐28)。
(2)黎元洪派員赴粵,勸李烈鈞從緩進兵。
(3)日本眾議員尾崎行雄質問寺內首相扶助中國北方軍閥。
(4)北京地方審判所判決財政部受賄案,陳錦濤、賈士毅等均處徒刑,並褫奪官吏權終身。
6﹐28(五,一0)教育部改訂大學學制,預科二年,本科四年。6﹐29(五,一一)(1)特任江庸署司法總長,李盛鐸署農商總長,龍建章署交通總長(李經羲原擬邀湯化龍、張謇、汪大燮、趙爾巽、嚴修入閣,被拒)。
(2)粵軍攻佔福建詔安,討李厚基。
6﹐30(五,一二)
(1)張勳、劉廷琛、陳寶琛會於清宮(是晚張勳宴王士珍、江朝宗、康有為等)。
(2)蒙古王公在北京開會,西蒙主附庫倫,東蒙主自治,大起衝突。
7﹐1(五,一三)
(1)梁啟超通電反對復辟(梁及湯化龍即說段祺瑞舉兵)。
(2)晨四時張勳偕陸軍總長王士珍、步軍統領江朝宗、警察總監吳炳湘、第十二師長陳光遠、第十三師長李進才,及康有為、劉廷琛、沈曾植、勞乃宣等擁清帝宣統復辟。(3)宣統封黎元洪為一等公,授張勳、王士珍、陳寶琛、梁敦彥、劉廷琛、袁大化、張鎮芳為內閣議政大臣,萬繩栻、胡嗣瑗為內閣閣丞;授梁敦彥、雷震春、朱家寶、張鎮芳、王士珍等為外務、陸軍、民政、度支、參謀等部尚書,授徐世昌、康有為為弼德院正副院長,授張勳為直隸總督北洋大臣,馮國璋為兩江總督南洋大臣,陸榮廷為兩廣總督,並以曹錕等為各省巡撫提督(是日由張勳、王士珍、江朝宗、師長陳光遠、李進才、蔡成勳、張永成、旅長劉金鏢、張錫元、吳長植、李奎元、蕭安國、陸錦、吳炳湘等通電宣布)。
(4)總統黎元洪避入日本使館,通電各省出師討伐張勳(此電係派員至上海拍發)。7﹐2(五,一四)
(1)黎元洪特任段祺瑞為國務總理,便宜處理,准李經羲免職,並電請副總統馮國璋暫代大總統職務。
(2)程璧光以海軍總長名義自上海通電討伐復辟。(3)段祺瑞、梁啟超到馬廠,號召駐軍第八師師長李長泰部討逆。
(4)岑春烜通電請討張勳、康有為,並諷勸清室。
(5)宣統授瞿鴻禨、升允為大學士,並授沈曾植、薩鎮冰、勞乃宣、李盛鐸、詹天佑、貢桑諾爾布為學部、海軍、司法、郵傳、理藩部尚書,張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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