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这带蛊惑的标题一下子就把我的思路遇到了大洋彼岸的北美新大陆。待读罢全篇,结识了伍珍、余宝发、柴荣、山姆、约翰王之后,我的眼前出现了两位属于这片新大陆的上个世纪末这个世纪初的哲人,一位叫做威廉·詹姆斯,一位叫做约翰·杜威。尽管小说的主人公伍珍小可能到今天也从未听说过这两个名字,但她从北京喧闹的大杂院,到陕北高原昏暗的土窑,再到纽约曼哈顿的麦迪逊大道这一连串踉跄的足印,无不印证了两位实用主义哲学家的理论。即凡是“方便的”、“有用的”就是真理;凡能取得一时“成功”或“效用”的就是真理。
当然,一定要说伍珍的每一步决策、每一步行动无不贯穿这一哲学抑或是人生价值的指导,那我们倒可能真的高估了这位农业化学专业毕业生的形而上学思辨能力;如果认为伍珍这种人真的毫无羁绊,已无所信仰、无所依附,那又与她暗夜里独放的悲声,“不时地涌上心头的悔恨”不符。她远不是那种早已超然物外、廓然无类的放达的人。在她曲折的心灵轨迹上,始终躁动着一颗不安的灵魂。这个灵魂不满足于身边属于自己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甚至每一寸土地。迷惘的追求、孤独无告的寂寥、加上膨胀了的永远不甘人后的那份虚荣与疯狂,使她有一种弱者看来强悍、强者看来可怜的格。使她有了一种似乎难以捉摸的神秘感。你不能单凭这样一篇故事简单地认为她美或丑、真或假、各或恶。甚至你无法凭印象说清喜欢还是厌恶她。我想,这该感谢小说的作者查建英同志。正是出于他(或她)对这个社会、这个时代深刻的洞悉,对各人等细致入微的刻画,才使我们得以欣赏这一丰富的艺术形象,得以窥见这一形象所具有的两面甚至多面。
从某种意义上说,伍珍这个形象有很强的典型。因而这个人物本身便具有了一定的普遍。当前,“出文学”(恕我杜撰了这个以描写留洋为主题的作品的概念)的日益繁盛,自是“出”一高过一的反映。而同类的作品,诸如《世界大串连》之类则提供了更多的信息披露了更多的内幕。八年前,当我拜读台湾女作家于梨华女士的《又见棕榈、又见棕榈》时,对哪怕是“留学”这个字眼也还那么陌生。而今天,“到美去!到美去!”甚至等而下之“到日本去!到澳洲去!”已成为一种号召、一种不言自明的事实。及至不时鱼贯入耳的百分之多少多少留学生不回的内部传闻日益变成更多游子不归的公开理由。连我这个不算保守的开放派,也不得不承认,留学这桩利利民的好事,也像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一样伴随着丑恶,正悄悄地演变为令人忧虑的社会问题。
为不使读者诸君误认为我故作惊人之语,不妨把思考的长焦镜头从北美再拉回来,回顾一下我们的留学生代表——伍珍小是怎样从一开始就自觉不自觉地朝老詹姆斯、杜威那里走去的。
伍珍的一切似乎是从“不认命”开始的。这使她的格从一开始便带有某种崇高与悲剧混杂的意味。家庭没有往这个“永远考第一”又“出落得日益清秀伶俐”的小脑袋里灌输丝毫自豪感。相反,“父当年那滴污点”,“让人上进起来须得花上十倍于常人的辛苦。”中学一毕业,便稀里糊涂然而是十分坚决地报名去了陕北。那种年代,那种境遇,使她的行动带有某种赎罪感。“挑着走几十里山路”她挺过来了;“镰刀割破手指,血哗哗地流个不止”,她也挺过来了。可是农民能对这一切“既不怨天尤人,又安贫若素、知足常乐”,可伍珍不能。这不能,成为她与命运抗争的原动力。如果只从个人的意志品质和不幸遭遇来讲,伍珍的抗争几乎有点使人敬佩了。但她这种抗争从一开始就同时伴有狭隘的报复意味,仅仅是不认命,而没有更博大的情怀。至于整个民族与时代的不幸,于伍珍则是大到无力企及也不想企及的问题了。她对这一切只有怨恨,从没想过要分优。
白天,伍珍是“下大田的模范知青”,“撑着笑、撑着干”。可到了夜晚,“孤魂野鬼似地躺在土炕上”。她那颗表面强悍内里虚弱的灵魂渴望慰藉、渴望一汪清泉滋润那条干涸的心河。她得到了余宝发,而且这个“她第一次见面就压根没打算再看第二眼”的小个子男人是那么实实诚诚地爱上了她,爱得甚至让人觉得好笑。
然而这爱并未使她幸福,“她不需要怜悯,尤其是出自这么个不起眼的小角”。看来,她并不是真的不需要怜悯,而是不需要余宝发这类小角。尽管余爱得那么铭心刻骨,那么没有条件。
于是,当她被推荐上了农大,离开那片荒凉的土地时,离开余宝发时,“连回头再看一眼的慾望都没有”,“因为她确实咬着牙下过决心,出了这村就永辈子再不回头。”当时离开陕北是如此,后来离开祖时也是如此。
不久,“大角”——县委第一副书记的公子出现了。伍珍“权衡来权衡去,除了对余宝发一缕旧情未断,从其它任何角度讲,都可以也应该扑到副书记公子的怀抱里去。自己父的问题不必说了,余宝发父母虽是北京普普通通的工人,成分算好,可毕竟好不过副书记的儿子。自己毕业肯定分不回北京。若在这里混下去,这门婚事可真是大树底下好乘凉的好事”。至此,寂寞的慰藉、春情的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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