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词与诗的一个关键区别点就不复存在。突破音乐的界限之后,词与诗就更加容易气息相通。北宋词人对苏轼词的批评、不满都集中在这一方面。就当时来讲,作为倚声歌唱的曲词没有而且也不可能脱离乐曲,因为它要广泛传唱,所以,要求合律,应当说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从词的本身的独立性与长远观点来看,词的诗化与某些不合音律的现象,又是词的发展的必然趋势,无法阻止得了。
回到苏轼创作之本身,首先,苏轼的大部分词肯定都是可以入乐歌唱的。宋人记载中有苏轼当场填词、付诸歌喉的实例。《岁时广记》卷十八引《古今词话》说:“东坡自禁城出守东武,适值霖潦经月,黄河决流,漂溺钜野,及于彭城。”东坡“筑长堤十余里以拒水势”,“堤成,水循古道,分流城中。上巳日,命从事乐成之。有一妓前曰:‘自古上巳旧词多矣,未有乐新堤而奏雅曲者,愿得一阕歌公之前。’坡写《满江红》曰:……俾妓歌之,坐席欢甚。”《梁溪漫志》载:“歌者欲试东坡仓卒之才,于其侧歌《戚氏》,坡笑而颔之。邂逅方论穆天子事,颇摘其虚诞,遂资以应之,随声随写,歌竟篇,才点定五六字。坐中随声击节,终席不间他辞,亦不容别进一语。”此外,据宋人记载:苏轼的《永遇乐》(明月如霜)、《蝶恋花》(花褪残红青杏小)、《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等等皆被时人广为传唱。苏轼作《瑶池燕》,自言:“琴曲有《瑶池燕》,其词不协,而声亦怨咽,变其词作《闺怨》。”(赵令畤《侯鲭录》卷三)即苏轼有依据乐曲改写歌词的才能,苏轼词中“櫽括”之作当属这一类。苏轼词前之小序也多次提及自己应酬歌者或酒宴的需求,当场填词。《江城子》(梦中了了醉中醒)序云:“乃作长短句,以《江城子》歌之。”《减字木兰花》(惟熊佳梦)序云:“余过吴兴,而李公择适生子,三日会客,求歌辞,乃作此戏之,举坐皆绝倒。”《水龙吟》(小舟横截春江)序云:“乃作此曲,盖越调《鼓笛慢》。”所以,苏轼懂音乐、其词可歌是没有疑问的。然而,苏轼生性不羁,对音乐的并不精通使他更不喜欢剪裁以迎合乐律的要求,因此,苏轼部分词不可歌也是事实。推崇苏轼之创新的宋人另有一番理解,《能改斋漫录》卷十六引晁补之语说:“居士词人谓多不协律,然横放杰出,自是曲子中缚不住者。”陆游在《老学庵笔记》卷五中说:“公非不能歌,但豪放,不喜剪裁以就声律耳。试取东坡诸词歌之,曲终,觉天风海雨逼人。”陆游对苏词之不合音律,看得比别人清楚而又深刻。他明确指出,这是因为苏轼追求“豪放”,所以才“不喜剪裁以就声律”的。只有如此,才能充分显示出词的“豪放”之风,才能有“天风海雨逼人”之势。苏轼本人十分欣赏“以诗为词”,欣赏词的“诗化”。他在《答陈季常书》中赞扬陈季常能为“新词”,并说这种“新词”,“句句警拔,诗人之雄,非小词也。”在《与蔡景繁书》中说,蔡的“新词”乃“古人长短句诗也,得之惊喜”。他同时也很欣赏自己所开拓出的豪放词。并问过“善讴”的“幕士”:“我词比柳词何如?”当他听到他的词应由执铁板铜琶的关西大汉来唱时,高兴得几乎“绝倒”。他在《与鲜于子骏书》中说:“近却颇作小词,虽无柳七郎风味,亦自是一家。”他特别欣赏《江城子·密州出猎》,他在信中说:“数日前,猎于郊外,所获颇多。作一阕,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颇壮观也。”苏轼“以诗为词”实际上是大大开拓了词的创作道路,为南宋词之风起云涌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苏轼“以诗为词”的进步意义恰恰表现在这里。
简言之,苏轼词的“诗化”,其主要特点是扩大了词的内容,尽量用词这一形式来反映诗歌所能反映的题材,同时又要保留词的韵味和特点。他是很注意词的“诗化”与词的韵味。就现存资料来看,苏轼曾不满意于柳永词风的柔靡,但另一方面,他又高度评价柳词中近于唐诗的高妙之境。据赵令畤《侯鲭录》所载,苏轼曾说过柳永《八声甘州》之“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数句,“不减唐人高处”。这里所说的“高处”,也就是指唐诗中所表现出的那种沉雄博大的气象,壮阔高远的意境,以及劲健清新的节奏。柳永“霜风”诸句立足高处,放眼远望,境界恢弘开阔,很可以使人联想到杜甫诗中的《秋兴》、《登高》等名篇,故甚得苏轼赞赏。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水调歌头》等所追求的也正是这一“高处”,其所以成功,也恰恰表现在这一点上。也就是说,苏轼的“以诗为词”,同时又是保留了词本身特有韵味的。所谓“以诗为词”,并不是说,把诗歌的题材、立意、结构、技法、语言、韵律等等毫无选择地、一古脑儿摆到词里边来。如果这样做,其结果必然是诗不象诗,词不类词。苏轼的“以诗为词”,主要是以诗的意境和韵味入词,同时又保留并发挥词之特有的艺术魅力。这才是成功之作。
“诗化”创新的结果,使苏轼词的抒情模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词中往往以自我为抒情主人公,突出自我的主观情绪,表现个体的心灵矛盾。欧阳修以来在歌词创作方面的零星突破至此汇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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