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烛谈 - 林阜间集

作者: 周作人2,344】字 目 录

恐怕更是要紧。后者不信神仙,似亦是儒者常事,孔子所云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都是实例,但在读书人兼做道士的后世这就很难说了,潘君还能说没有长生不老的事,此亦是不可及之一也。大抵潘少白本是山人者流,使其生在明末清初,其才情亦足以写《闲情偶寄》,若乾隆时亦可著《随园诗话》吧,不幸而生在道光时,非考据或义理无由自见,遂以道学做清客,然而才气亦不能尽掩,故有时透露出来,此在纯伪道学立场上未免是毛病,我们则以为其可取即在于此,有如阮芸台记妇人变猪,后足犹存弓样耳。此谑殊可悔,但操刀必割,住手为难,悔而仍存之,谑庵亦有先例,得罪道学家原所不计,南野翁亦解人当不计较也。

(二十五年十二月五日,于北平。)

附记

潘少白文中多言姚镜塘,极致倾倒,卷四有《水月庵记》,专为姚君记念而作,文亦甚佳。卷五《归安姚先生传》中有云:

“喜读书吟步看山,与之酒,怡然不可厌,故与游者常满室。人至其居,蹙然病其贫,日就之,知其乐。尝曰,吾视百物皆有真趣。”其人似亦颇有意思,因搜求其文集读之,得光绪重刻《竹素斋集》十册,凡古文三卷,时文四卷,诗三卷,试帖一卷。文中关于少白的只有诗草画册跋各一首,亦殊平常,唯卷三有《酒诫》颇佳,列举五害,根据经训,谓宜禁戒,而后复有《书酒诫后》云:

“余既作《酒诫》而饮之不节如故也,窃自惧,已而叹曰,事无巨细,法立而不能守者有矣,若无法安所守。乃立之法曰,平居偶饮以杯为节,昼则五之,夜则十之,宴集倍之,及数即止,苟可止虽未及数止也。”证以“与之酒怡然不可厌”之语,可以想见其为人。卷二有《太上感应篇注序》,盖踵惠松崖柴省轩之后而补注者,书尚未得见,但既信“太上垂训”,即逃不出读书人兼做道士的陋俗,姚君于此对于少白山人不能无愧矣。

(二十六年四月三日再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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