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常标准来估计,西方宗教在清末没有使自己有效地迎合中国的需要。西方的非宗教知识和实践(到本世纪初它的传播已主要掌握在新教传教士手里)受到非常热烈的欢迎。使传教士参与非宋教活动的理由多得很。有些人认为这种参与是一个楔子,是迷魂汤,可以用来削弱对基督教的抵制。另一些人比较喜欢从哲学上考虑问题,认为基督教是整个西方文化中所固有的,因此,接受西方文化的任何部分,也就是朝着西方文化的方向前进了一步。所有这些理由的难处在于,它们对西方文化的接受者没有约束力。[1] 在接受西方知识的同时拒绝西方宗教不但证明是可行的,而且前者甚至可以变成用来反对后者的武器。
传教工作的专业化
随着新教传教事业在清朝最后几十年的巨大发展,传教活动的某些领域中也出现了向专业化的重要转变,最明显的是在医学和教育方面。这些领域长期以来是传布福音的副业。当它们与布道目的日益分道扬镳以后,便具有半独立的性质,不论就学科和传教士本人而言,专业标准都提高了,更高的专业化水平开始产生了。传教事业在准备为中国的现代化起作用时,它也在经历着类似的提高过程。[2]
医学
虽然早就有必要专门指出传教士之开设医药慈善机构是正当的,但直到1907年在上海举行的新教布道一百周年会议上才宣布医务工作成为“全世界几乎每一个教会团体的工作的一部分”。[3] 在以前的三十年中,这项工作在中国的发展是惊人的。完全合格的传教士医生从1874年的十人猛增到1905年的三百人左右。1876年有四万一千二百八十一名病人在大约四十所医院和诊疗所接受过治疗;三十年后,据报道每年至少有二百万病人在二百五十所教会医院和诊疗所接受治疗。[4]
许多这样的医院以及所有的诊疗所,其规模都很小,不妨说只在偶然情况下才拥有最现代的医疗护理和使用最好的器械。但是,它们的治疗方法不同于中国人惯常采用的任何方法,而且每年就医病人的总数不仅说明它们的水平相当高,而且促使大批中国人从亲身经历中对注重实际的西方科学知识和技术采取比较肯定的态度。
有些比较突出的成绩值得特别一提。美国长老会(北方)的嘉约翰博士接任伯驾在广州建立的医院,其后的几乎五十年间它主治了一百多万病人,到十九世纪末他又建立了可以说是中国第一个精神病医院。由于梅■更(英国教会)的努力,到1890年在杭州建立了一家一百张病床的医院、一所儿童收容所以及一些麻风病院和戒烟所。1880年伦敦会的马根济博士在天津建立了一家大医院;李鸿章的夫人给这家医院捐了款,因为马根济及其同事救过她的命。
传教士也专心致志于培养中国第一批现代医生。少数人如黄宽、何启年轻时读完教会学校以后去西方留学学医。而且到十九世纪最后几十年,有大批人(包括未来的革命家孙中山)在附属于中国或香港教会医院的医科学校得到培养。到1897年为止,约三百名中国人从这样一些学校毕业,另外在肄业者尚有二百五十至三百人。这些中国医生中的许多人结业以后被选派到政府部门任职;少数人则在口岸城市开业赚钱。作为一个集团,他们和自己同胞的往来程度也许不如那些受训较差和构成大多数医院和诊疗所的医务人员的“中国助手们”。
向中国人传播西方医学知识的另一个媒介是医学著作。最著名的早期作者是合信(1816—1873年)博士,他编辑的东西多年来都是标准本,他的解剖学著作《全体新论》(广州,1851年版,99页)被收入中国最主要的类书中,以此获得了罕见的声誉。后来,嘉约翰博士、德贞博士、傅兰雅等人都翻译了大量医学著作,其中包括诊断法、绷带包扎法、皮肤病、梅毒、眼病、炎症、医学原理和实践、药物学、热病、卫生学、外科学、解剖学和生理学。这种著作对读者的影响常常是传教士所不能直接为力的,它们有助于使日益增多的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接受西方科学知识。
绝大多数教会医院和诊疗所继续向病人传播基督教。兼行医术的传教士因负担过重,越来越脱离布道工作。传教士成为专职医生以后,他的专业性质便加强了。1886年成立的中华博医会出版了自己的医学杂志。中国官员越来越频繁地向兼行医术的传教士征求有关公共卫生、卫生措施、房屋建筑、供水、政府医院和医学教育等方面的意见。行医的传教士开始“为整个帝国的保健事业进行规划”,[5] 在许多人看来,建立一个健康的中国开始显得象建立一个基督教的中国一样重要。
教育
传教士进行非宗教的教育与治病的活动相比,前者在圣经中的根据要少一些。因此,要得到差会团体同意和批准这项工作就困难一些。但是到二十世纪之初,至少在新教方面进行了一些重大的斗争,并且赢得了胜利。如上所说,天主教传教士开办了许多学校。除少数例外(主要是耶稣会士的学校),这些学校都是小学水平,只讲授宗教和中国经书。
在十九世纪中叶几十年间,新教徒对于非宗教的教育普遍采取否定立场。但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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