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献丛刊054 台湾教育碑记 - 明志書院案底卷一

作者:【暂缺】 【7,274】字 目 录

遠隸台灣,僻居淡北,風士秀美,氣象鬱蔥。髦俊萃臻,弦歌聿起,向文慕義,實繁有徒。夫結想業精,不如居肆,懷寶遠馳,莫若驅鑣,使鼓篋者樂群,擔簦者時術。創興講席,詎曰緩圖。志在聖賢,義利不淆於慮;心存經濟,王霸必究其原。爰標明志之名,冀成致遠之器。

於戲!往昔荷蘭鳩據,鄭氏蟻爭,斯固虎狼之窟宅,鯨鯤之淵藪也。今則海不揚波,野皆樂土,易戰功以禮樂,化甲冑為詩書,摩義漸仁,山川生色。聖朝愷澤之數,聲教之遠,載籍史冊,未獲前聞。猗歟休哉!

余備位台衡,恭膺節鉞,遙遙台海,賜履及焉。樂觀書院之成,有拜手揚言,與多士賡歌太平之化而已。是舉也,舍宅捐租,永定貢生胡焯猷功不可泯,書以為來者勸。

時乾隆貳拾玖年甲申歲孟夏谷旦,太子太保、體仁閣大學士、兵部尚書、右都御史、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加一級楊撰。

計開佃田租石總收除外所立規條列明於後:

一、佃戶胡旭盧等共二十七名,共耕田八十甲零四釐三毫一絲,共租谷陸佰零陸石九斗九升一勺。

一、年納正供谷一百二十七石七斗三升九合,勻丁耗羨銀共十兩三錢六分零,番租谷二十三石三斗四升,社餉銀八兩三錢三分四釐。

一、朱夫子春秋二祭,每年應貼谷二十石。

一、延師束脩,每年議谷一百二十石。

一、董事辛勞,每年議谷三十二石。

一、修葺房屋,每年議谷三十石以為經費;候將來房屋增添,另議酌增。

一、童冠膏夥,每年上下二季,除額費外,餘剩谷石,照人數均分。

一、租谷每年上下二季,各要乾淨量交,不得虛濕。

一、租斗依照布政司頒給倉斗平大,不得大小。

一、佃交租谷,每斗用斗蓋蓋平,不得淋尖不蓋。

一、二十七佃,田經丈定,租已核實,永遠不得加減。

一、義學竹圍內二口池塘之水,原灌義學面前田畝,雨晴聽蓄,決不得藉養魚阻擋。

給彰化縣上淡水義學立碑。

·募題建立義學簿序

古者自王宮國都,下至閭巷,莫不有學。薄海內外,罔不率俾,職是道也。我朝列聖相承,重熙累洽,國學鄉學,董以師儒之官,而書院山長、義學墊師,封疆大吏,守土有司,靡不承上旨以創興修舉,廣人文化成之效也。

淡屬為台北邊隅,士之習於文者益寡。自大甲至雞籠,綿亙幾及千里,有司馬以分刺,無校庠以育才,考課例彰邑錄送書院之建於郡彰者,有志之士,負笈維艱。

興直保在淡屬適中之地,四面環山,平原衍派,龜崙數峰,天然鬱秀。凡內地人民之東渡者,必至於是而止。故前人請議設縣屬,經費不足而寢。戶口眾則弦誦多,使不立學,將何以興教化而善風俗,此守土者慨然興思也。

胡君焯猷,汀人也,寄居淡水,經營創業,迄數十年。一旦以立學自任,捐莊業房屋為學舍,又以田八十甲餘,計收谷陸百餘石,為生徒之費,開台北未有之宏規,實為不朽盛事。餘既為之通詳立案矣,但莊屋卑陋弗稱,祀朱夫子神位於中堂,設肄業各舍於兩翼,一切器具並灶庖湢,必完必美,則固藉好義者解囊之功也。今胡君樹之先聲,我知必有慕義無窮、聞風興起者,則擴而充之,他日設縣議行,安見發軔之基,不即為邑博士弟子負舍菜地哉。是則有望於二三同志也已。

乾隆癸未四月吉旦,賜進士出身、文林郎、俸滿彰化縣、前護北路淡防同知印務、餘姚胡邦翰撰書。

匾額一

匾額二

匾額三

匾額一

特授福建分巡台灣道兼理提督學政加三級紀錄五次覺羅四為

義篤甄陶

永定貢生胡焯猷立

乾隆貳拾玖年三月日谷旦

匾額二

護理台灣府淡防廳知台灣縣隨帶紀錄十二次陶為

慕義興仁

永定貢生胡焯猷立

乾隆貳拾玖年五月日谷旦

匾額三

賜進士出身、文林郎、俸滿彰化縣知縣、前護北路淡防同知印務餘姚胡邦翰為

功滋麗澤

永定貢生胡焯猷立

乾隆貳拾玖年十一月日谷旦

·明志書院引

淡水昔隸彰化。雍正九年,移駐郡司馬於竹塹,遂劃大甲以北為淡轄。地土荒陋,士之志於學者益寡。黨庠之設,鄉校之師,皆未之聞。乾隆二十八年春,予暫綰淡篆,永定貢生胡焯猷以手創興直保莊房田甲捐充書院,復傾囊倒篋增建屋宇,使多士弦誦有所,膏火有資,淡北人文,蔚焉興起,洵令淡第一盛事也!予喜其勇於義,條析章程,呈明列憲,鹹稱善報可。茲瓜代西渡,思其功,重其人,顏其額以貽之。相國制府三韓楊公錫名明志書院碑記足重千秋不朽矣。

歲在甲申,餘姚胡邦翰題並識。

匾額四

匾額四

賜進士出身、文林郎、俸滿彰化縣知縣、前護北路淡防同知印務餘姚胡邦翰為

文開淡北

永定貢生胡焯猷立

乾隆貳拾玖年十一月日谷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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