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太平山庄采购时特别多买了点东西,甚至还到烧酒雞店买了整套的火锅料。八点半,当大家一如惯例开始相互埋怨时,这些额外的食材随即便成了大家欢呼的原因。
晚餐后大家累得倒成一堆,才扯没多久,十几支倏然飞越的萤火虫群突然让大家再度兴奋了起来。我们这些长年住在都市的土包子谁也没见过萤火虫,大家像飞扑蝴蝶的猫一般,玩起跟诗人笔下形容一般地,与萤火虫捉迷藏的浪漫游戏。最后,当然啦,还是败在野生动物的迅捷之下,只能远观不能亵玩,一支也没逮着。
狗弟拿出了吉他,说要唱一曲助兴,只见他抱着那把平常不太使用的,名为“五妾小花”的民谣吉他,唱起了许多首我们耳熟能详,却从来没有听他唱过的悠扬美国民谣与乡村歌曲。从“山南度”到“康城赛马歌”,“清晨细雨”到“七朵水仙花”,他精湛的二弦指法与多样性的歌喉,让深山中飘蕩着一股只属於乡间,只属於世外的绝尘气息。
被他这么一勾,大伙儿的兴头忽然间都上来了,纷纷抱起自己的家伙,像去ktv一般地抢着唱歌。依依呀呀地,一点都不像是个专业的乐团。狗弟被大家搞得哭笑不得,心头火起,接上了效果机及扬声器,换用他的“大老婆”电吉他跟大家比大声。一时之间,清幽顿化喧嚷,原始森林吵的跟pub一般。
十点左右,大家都不行了,放下家伙席地围坐,又回到原来狗弟独唱的场面。大伙儿不得不佩服只有他可文可武,民谣摇滚样样精通不说,耐力也是无人能及,只得乖乖坐下,听他表演。就这样又过了许久,他终於开始觉得独唱无聊,於是指挥团员,开始正经表演。我们高兴地唱着平常熟悉的曲目,也在相互漏气声中唱起平常不敢上大场面的困难曲目,唱啊唱地,不知不觉中混到了午夜。
“现在几点啦?”狗弟放下吉他,问道∶“还没两点吧?”
“刚过午夜,”诗圣看看表∶“你想睡了吗?”
“才不是咧!”狗弟说∶“等一下有个很特别的馀兴节目,两点多开始,整整一个小时又十几分钟。”
“哦?”小嘟问道∶“什么节目?你又要秀什么?”
“呵呵,这个可不是我秀得出来的喔!”狗弟神秘兮兮地说。
“你快说啊!”玟催促道。
“你们待会儿就知道了。”
“可恶,还卖关子。”诗圣骂道∶“你他媽待会儿就不要告诉我是你的大腿舞!”
“哈哈,比那个还精彩喔!”狗弟大笑着说。
“凯,他们在说什么大腿舞啊?我怎么都没听过?”薇凑着我的耳边问道。我一笑,对她说∶
“这个你就不知道了,是你出国期间发生的事。”
“怎么回事啊?”她又问。
“说来话长。简单的说,是上次狗弟和小嘟打赌一件事,两人约好要是小嘟输,他就在月光和狗的圣诞晚会上当众表演肚皮舞;”我解释道∶“要是狗弟输,就换他表演大腿舞。”
“结果狗弟输了?”
“当然。”
“那他的表演爆笑吗?”薇好奇地问。
“化装成女人,搽粉涂口红,穿高叉裙,还剃腿毛,你说精不精彩呢?”我笑道∶“有录影带,回去放给你看。”
“喂喂喂,你们两个在说什么悄悄话?”狗弟突然对我和薇说。
“讲你的爆笑史啊!”我说∶“怎样,把褲脚卷起来,给人家阿薇看看你的玉腿吧?”
“卷就卷,谁怕谁?”狗弟笑道,卷起了褲脚∶“狗毛早长出来了!还怕你们笑吗?”
说着他便向大家展示他的玉腿。大伙儿一见,登时哄堂大笑。原来他的腿毛长是长出来了,但只有疏疏落落地毛渣子,跟那一头长发比较起来,说有多滑稽就有多滑稽。
“哇!好香艳的仙人掌啊!”玟笑道。
“呵呵,羡慕吧?”他倒不以为忤,笑着说∶“公的不敢剃,母的长不出,在场谁能跟我比的站出来!”
“我们认输!”诗圣笑道。
“你真是的……”薇笑得连喘大气,问他道∶“你跟小嘟比什么啊?怎么不惜牺牲色相到这种程度?”
“提到这个就伤感情了,”小嘟笑道∶“简单说是这样∶有一天表演的时候,他的间奏赶不上我的速度……”
“你少来,是你抓拍抓不准!”狗弟抗议。小嘟不理他,续道∶
“下台后我们争得要命,他死也不肯承认是他没办法弹那么快,所以我们就约好比比速度。”
“怎么比?”薇又问。
“四四拍,我整套打二十四个小节,他弹音阶也是一样二十四个小节,看谁比较快。”
“那不公平,”薇说∶“他绝对比不过你,十次多音阶,你轮击却只要八到十秒。”
“高手喔,一听就知道他会死得很难看。”小嘟笑道∶“他死要比,我有什么办法?”
“谁说我一定输?”狗弟忿忿地说∶“去年的报导说,人家艾力克可以在五秒内搞定。”
“问题是,人家是吉他之神,你是吗?”小嘟笑道。
“啧,”狗弟哼了一声。“比你这个……穿丁字褲打鸣海小鼓的死胖子好一点!”
“好啦,你们别争了。”薇笑着揷口,又说∶“这个比赛其实是不太公平的,狗弟的功力虽然不能跟吉他之神比,但也算得上是国内数一数二的高手了。这点大家都知道的,对吧?”
“这才像句人话。”狗弟闻言微微一笑。
“说到这个,”薇对狗弟说∶“以前就想问你,一直没问,你的乐理和吉他是谁教的啊?”
“一开始是我哥哥,后来有去拜师。”狗弟说。
“你还有哥哥啊?”玟和小嘟同时开口问道。诗圣接口道∶
“怎么都没听你提过?”
“提他干嘛……?”狗弟忽然静了半晌。隔了好一会,才幽幽地说∶“早挂点了,我觉得没必要说。”
大家都愣了一下,没想到无意中问到了他的伤心事。玟想了想,走上前去,拍了他一把。
“抱歉,我们不知道……”
狗弟露出了一抹微笑,摇了摇头,对她说∶“没关系,很久以前的事了。”
一时之间,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接口。狗弟四下看了看,跟玟一起坐了下来,说道∶“你们干嘛?生老病死又不稀奇,没听别人家里有过丧事啊?”
“你少来了,又不是外人,逞什么强呢?”诗圣道。
“也不是什么逞不逞强的问题啦,”狗弟说∶“有些事反正没办法,不要多想,不就没事了……?”
“你还是很想他吧?”玟轻轻地问。
“当然,他对我很好……”狗弟顿了顿,缓缓地说道∶“我跟他的年龄差了十五岁,他去当兵的时候我才刚进小学。小时候我们住在眷村,记得当时他是我们那个村子的音乐神童,什么歌他一听完就会唱,乐器也是一学就会……当时有一个音乐老师说他很有天分,假如好好栽培,将来一定会是个大音乐家。所以,家里虽然不是很有钱,但还是帮他请老师,帮他买钢琴,反正只要他想学,即使去标会都会设法满足他……”狗弟停了片刻,又说∶
“当时他很忙,加上年纪差很多,我跟他也不太玩在一起。我们两个睡同一个房间,但只有晚上他补完钢琴之后,我们才有几分钟的时间说说话,当然啦,他也没有什么好跟我说的,最多是问问我上学上得好不好,不然就教教我功课而已……我很讨厌他弹钢琴,因为他只要一弹钢琴,就什么也不管了,问他事情、找他出去玩、叫他吃饭睡觉,他都跟你说没空,有时候还干脆当成没听见……”
“但是,他弹吉他的时候就不一样。他心情好的时候,会把房门关起来,拿一把古典或是民谣吉他,一边弹一边教我唱;那个时候我还不会说英文,他就教我一首一首地硬背,等我会唱了,他就帮我和声,我的乐理也是那时候学的。只是……”他脸色沉了下来∶“我家人不喜欢他弹吉他,说弹吉他没出息,要他好好学小提琴和钢琴,将来出国念音乐。所以每次听到我们在唱歌,就会跑进来骂人。我哥哥很听话,被骂也不顶嘴,每次都笑笑地放下吉他,拍拍我的肩膀,跟我说下次再唱,然后就回去练琴了。”
“但是,我知道他是不喜欢钢琴的,他也不想当音乐家,他只想当一个摇滚乐手。”
“那时候我想跟他学弹吉他,他每次都笑着跟我说,你人小手也小,别说吉他了,小提琴你也抱不起来。等将来哥哥跟你都长大了,哥哥一定帮你买一把全世界最好的吉他,带你环游世界,唱遍全世界所有的pub。这是当时我们两个打过勾勾,印过手印的约定,当然,我们谁都不会跟家里说……”狗弟微笑了起来∶
“大学毕业后他去当兵,我那时候才七岁,有一天心血来潮,趁大家都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把他的小提琴偷出来,跑到村子后头的山上去弹。”
“小提琴?你不是想学吉他吗?”森怪奇道。
“这个说来就糗了,当时我分不出吉他和小提琴的不同,”狗弟笑道∶“拿他的吉他谱来乱弹一气,越弹越搞不懂,结果你们猜我怎么办?我竟然推论出那是弦的问题,就学他换弦的方法,把那把价值好几万的小提琴换上了民谣吉他用的钢弦!”
“那琴不是……”薇吃惊道。
“对,毁了。”狗弟笑道∶“我的小[pì]p当然也毁了。”
大家都笑了起来,只听狗弟续道∶“后来他放假回来,知道我弄坏他的宝贝,竟然一点也没有生气。他还偷偷告诉我,说他也曾经想要这么试试看,看看是不是可以弄出一种特别的声音,我倒是帮他实现了梦想!”他哈哈笑道∶
“之后,他每次放假回来,就固定用那把提琴教我吉他,两年下来,我还真的学会弹吉他了。当然,他也有藉口给我一把乐器了,反正已经坏了嘛!”
“他退伍的时候我三年级,不是我吹牛,当时我的功力已经比现在的二姐或凯子都好了……或许还差大姊一点,但也差不了多少。哥哥很高兴我学得这么快,说我的潜力只会比他强……事实上,那是因为他教得好的关系,他不只教我一般的民谣或摇滚,他还教我蓝调和乡村,他还说,左手和右手的劲力不同,反应速度也有差别,所以,他还教我双手交换弹的办法,说是不同的歌,用不同的手;不但双手对换,我的指法还可以逆向,这都是他教的……”
“真是了不起。”森怪忍不住赞了一句。
“后来,他申请到一所瑞士的音乐研究所,没过多久就出国深造去了。走的时候他对我说,他会在国外搞乐团,等他回来之后,一定会跟我实现小时候的约定的……”
“但是,一年之后,消息传回来,说他……”狗弟平静而伤感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他在国外一家pub的门口跟人打架,被三个黑人开枪打死了。”
我们大家都张口结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倒是狗弟还在继续∶
“你们可以知道当时我有多难过,那也不用多说了。当时我心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总有一天,我会实现当初我跟他的约定,当一个摇滚歌星……家里自然不赞成,而且,他们的心血都在哥哥身上,哥哥一过世,他们好像完全崩溃了,也不是真的管我在干嘛。不久之后爸爸过世,媽媽回娘家跟舅舅住,我就一个人出来晃蕩了。事后的事,你们就都知道了……”
狗弟说到此处,怔怔地静了半晌。玟开口道∶
“狗弟,我们……”
她还没说完,狗弟把手一挥,打断了她∶
“没关系,我不要紧。”说着又是一阵沈默。又过了好一会,他才开了口∶
“你们不要觉得怎样,我好得很。倒是有一句话,我很久以来都想跟你们说,只是没有机会,所以没讲出来……”
“你说。”薇道。
“我在想,假如今天我哥哥还活着,他一定很高兴看到我有你们这些朋友。要不是月光和狗和小雁,此刻我还是跟以前一样,东混西混,没有一个固定的去处……当然,也没有属於自己的团了。所以我觉得……”他顿了顿∶
“我一直很感谢你们。因为,你们帮我实现了我跟他的梦想。要不是有你们……”
“我们知道。”森怪打断他,握住了他的手。
狗弟看了他一眼,又环顾大家片刻,再度沈默了半晌,对大家点了点头。
“谢谢。”他说。
十二点四十分。
被狗弟说了这么一长串,大家心里都有一点沈沈的,薇本来打算说一点别的话题转移气氛,我却阻止了她。我觉得,其实有些话大家平常就该说出来,倒楣的事跟大家一起分担,快乐的事同大家一起分享;但不知道是因为大家都很好强,或者说大家都不希望将“心里的垃圾”推给别人,平常嘻笑之馀,鲜少真真实实地吐露出心底深处的话。是故,趁这个机会,我心中十分希望大家能多聊聊,多把一些抑郁已久的话说出来。
诗圣首先开了口。
“其实,”他慢慢地说∶“狗弟说得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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