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曜斋笔记 - 卷二

作者: 惠栋16,896】字 目 录

昌为之都会。豫章西江与鄱阳之浸,浩瀚吞纳而汇于湓口,则九江为之都会。守江陵,可以开蜀道;守襄阳,可以援川峡;守武昌、九江可以蔽全吴。蜀、汉、吴、楚并而为一,则东南之守亦固矣。”(同上)

◎剃发 金人服

西溟曰:“辽、金制,士人皆衣冠不剃发,至元始戴笠剃发。”

《金舆服志》:“金人之常服四:带巾、盘领衣、乌皮靴、其束带曰吐鹘。”(同上)

◎经术

潜邱语:“以《禹贡》行河;以《洪范》察变;以《春秋》断狱,或以之出使,以《甫刑》扌交律令条法;以《三百五篇》当谏书;以《周官》致太平;以《礼》为服制,以兴太平。斯真可谓之经术矣。”(同上)

◎户口钱粮

洪武三年二月癸酉,上命中书省臣,凡行郊祀礼,以天下户口钱粮之籍陈于台下,祭毕收入内库藏之(同上)。

◎国忌В式

《白孔六帖》曰:祠部,凡国忌日期,明В邦式。

◎指环

《俗说》曰:“晋哀王王皇后有紫磨金指环,至小,止可第五指著。”(《初学记》)

◎龟兆

《汉书·文帝纪》:“代王报太后。计犹豫未定,卜之,兆得大横。”○《后汉书·梁皇后纪》:“太史卜,兆得寿房。”《东观记》作“戴房。”○《续汉书·礼仪志》注:“蔡质《汉宫典职立皇后仪》云:‘卜之蓍龟,卦得承乾。’”○《后汉书·张衡传》注:“《龟经》有栖鹤兆。”(《左传·僖二十五年》:“晋将纳王,使卜偃卜之,遇黄帝战于阪泉之兆。”)

◎试题

《金史》:“泰和六年御试,贾铉为监试官。上曰:‘丞相宗浩尝言试题颇易,由是进士例不读书。朕今以“日合天统”为赋题。’铉曰:‘题则佳矣,恐非所以牢宠天下士也。’上曰:‘帝王以难题窘举人,固不可,欲使自今积致学业而已。’遂用之。”乾隆二年试博学鸿词于□□阁,以“五六天地之中合赋”命题。此与“日合天统”皆出《汉书·律历志》。予令儿辈读《汉书》,正谓此等难题也。

◎经筵

《金史》益政院,正大三年置于内庭。以学问该博,议论宏远者数人兼之。日以二人上直,备顾问,讲《尚书》、《通鉴》、《贞观政要》。名为经筵,实内相也。

◎致仕

《白虎通》曰:“臣七十致仕者,致其事于君。君不使自去者,尊贤者也。”《王制》曰:“七十致政。”乡大夫,老有盛德者留,赐之几杖,不备以筋力之礼。在家者,三分其禄,以一与之,所以厚贤也。《曲礼》曰:“大夫致仕,若不得谢,则必赐之几杖。”《王度记》曰:“臣致仕于君者,养之以其禄之半。几杖,所以扶助衰也。”

◎徙居说

《诗·硕鼠》曰:“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郑笺云:“古者三年大比,民或于是徙。”《正义》曰:“正言三岁贯女者,以古者三岁大比,民或于是迁徙,故以三岁言之。《地官·小司徒》及《乡大夫》职皆云:‘三年则大比。’言比者,谓大校比其民之数而定其版籍。明于此时,民或得徙。《地官·比长》职曰:‘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注云:‘徙,谓不便其居也。或国中之民出徙郊,或郊民入徙国中,皆从而付其所处之吏。’是大比之际,民得徙矣。”何休《公羊注》云:“司空谨别田之高下、善恶分为三品。上田一岁一垦,中田二岁一垦,下田三岁一垦。肥饶不得独乐,境埔不得独苦。故三年一换主易居。”

◎嫁娶当慕贤者

《公羊·僖元年》:“楚人伐郑。”何休注曰:“楚称人者,为僖公讳。与夷狄交婚,故进使若中国。又明嫁娶当慕贤者。”栋案:楚与鲁婚,得进称人,故云嫁娶当慕贤者。

◎象

熊太古《冀越集》云:“象能言,有人知其言,故通南方之语者,名曰象。”

◎太学藏经

《诗正义》:“《韩诗说》:辟ń者,天子之学。圆如璧,壅之以水示圆,言辟,取辟有德。不言辟水,言辟ń者,取其ń和也。所以教天下,春射秋飨,尊事三老、五更。在南方七里之内,立明堂于中。五经之文所藏处。盖以草茅,取其洁清也。”

◎假马

《周礼·大司马》注云:“争禽而不审者,罚以假马。”疏云:“假马者,谓获禽取算之筹。罚者,谓效功时,争禽不审,即罚去其筹。”

◎便

《周礼·射鸟氏》注:“鸟鸢喜钞盗,便污人。”《释文》:“便,婢面反。”

◎马兹 瓜当 爵蔟

郑氏《周礼·圉师》注云:“蓐,马兹也。”《说文》曰:“蒂,瓜当也。”《{折石}蔟氏》注:“蔟,读为爵蔟之蔟。”疏云:“爵蔟,是雀窠,后郑从之。”

◎褚先生

张晏云:“褚先生,颍川人,仕元、成间。”韦棱云:“《褚ダ家传》:褚少孙,梁相褚大弟之孙。宣帝代为博士。寓居于沛,事大儒王式,号为先生,续《太史公书》。”阮孝绪亦以为然也(《索隐》)。

◎太史公

桓谭《新论》云:“太史公造书,书成,示东方朔。朔为平定,因署其下。太史公者,皆朔加之者也。”

◎持虎

《史记·礼书》:“寝兕持虎。”《索隐》曰:“寝兕,以兕牛皮为席。案:以猛兽皮文饰倚较及伏轼,故云持虎。”

◎家产奴

《陈涉世家》:“人奴产子。”小颜云:“犹今言家产奴也。”

◎缪

《儒林列传》:“兰陵缪生。”《索隐》曰:“缪,音亡救反。缪氏出兰陵。一音穆所谓‘穆生为楚元王所礼’也。”

◎地说

郑康成注《禹贡》引《地说》数条,未详何书。刘渊林(逵)注《吴都赋》引禹所受《地说书》曰:“昆仑东南方五千里,名曰神州,帝王居之。”即康成之《地说》也。太史公引《禹本纪》,《山海经》引《禹大传》,皆是书也。

◎万流屋

嵇康《高士传》曰:“孔子问项橐曰:‘居何在?’曰:‘万流屋。’”注曰:“言与万物同流匹也。”(《文选》注)

◎王氏

《琅邪王氏录》曰:“其先出自周王子晋。秦有王翦、王离,世为名将。”(《文选》注。)范彦龙《古意赠王中书》云:“岱山饶灵异,沂水富英奇。”李善曰:“《汉书》有琅邪郡。《音义》曰:属徐州。《晋书》:琅邪,王氏之先。《汉纪》曰:秦迁于琅邪之皋虞,后徙于临沂。”

◎名卑

朝子曰:“工商游食之民,少而名卑。”(《文选》注)

◎理乐

如淳《汉书》注曰:“今乐家五日一习乐,为理乐也。”

◎入梅出梅

《四时纂要》曰:“闽人以立夏后逢庚入梅,芒种后逢壬出梅。”(《韵会》)

◎子舆

刘孝标《辨命论》云:“子舆困臧仓之诉。”李善注:“《傅子》曰:昔仲尼既殁,仲弓之徒追论夫子之言,谓之《论语》。其后,邹之君子孟子舆,拟其体著七篇,谓之《孟子》。然子舆,孟子之字也。

◎士不遇

《司马迁集》有《悲不遇赋》。《董仲舒集》有《士不遇赋》(李善《文选》注)

◎古文胜称通

《易·系辞》曰:“吉凶者,贞胜者也。”《释文》曰:“姚本作贞称。”李善曰:“称亦胜也。《吴录》子胥曰:“越未能与争称负也。”

◎简上凝霜笔端风起

崔篆《御史箴》曰:“简上凝霜,笔端风起。”

◎案籍受传 见符识引

胡广《汉官解诂》注曰:“凡屋宫中者,皆施籍于掖门。(屋当作居。)案其姓名当入者,本宫长吏为之封启传,审其印信,然后受之。有籍者皆复有符,用木长二寸,以所属言两字为铁印,分符当出入者。案籍毕,复识齿符,识其物色,乃引内之。”(《卫律》下)

◎限断议

陆士衡《晋书限断议》曰:“三祖实终为臣,故书为臣之事不可不如传,此实录之谓也。而名同帝王,故自帝王之籍不可以不称纪,则追王之义。”

◎登科故事

升庵曰:“分甲第,自兴国八年王世则榜始。御殿唱名,自雍熙三年梁颢榜始赐宴,自太平二年吕蒙正榜始(梁颢宴于琼林苑,吕蒙正宴于开元寺,遂为定制)。给金吾卫士送归第,自蔡齐榜始。刻登科录,自霍端友榜始。”

◎[1234]铭

伯父《物府命铭[1234]》云:“节有九,虽非伊耆之所授,辅人无苟”。

◎建除

《高贵乡公集》载《自叙始生祯祥》曰:“惟正始三年九月辛未朔二十五日乙未直成予生。”

◎障壁具

溪陈宗之《文彦可先生七帙初度序》云:“彦可先生跻古稀,诸子咸为歌诗颂。盖窃附昔贤赋诗言志之义,于古为近。而旋题锦<贝覃>,归熙甫所谓‘障壁具’者,雅非先生所乐。虽然,觞卮矣,其可无一言?”

◎继世文章

张献翼《书文博士和州诗集》云:“夫韦有玄成而孟益尊,郑待小同而玄益著。贾得嘉而谊以经术□者不衰,卢藉谌而植以儒学用者不坠。故颍川陈氏,时人谓之公惭卿,卿惭长,非以世其家业不殒者之难乎?然未有父子、兄弟、祖孙历代名德,并有集行于世如文氏者也。”

◎杨南峰墓

陈均宁(匡国)《镜镜居诗藁》:“杨南峰先生墓,在南濠祗园庵首。岁久没为菜畦,仅留孤冢。汪钝翁见而心恻,以斤金代赎,葺治完好。余闻之慨然,述此记之:一А刂削几经时,樵采谁怜柳士师。直以南峰期保艾,遂令钝老费撑持。春风漠漠新苔合,宿草离离故冢知。不为斯文宁有此,可胜努力慰遐思。”

◎宏人之官

傅青主(山)《霜红龛集·与胡昆彝书》云:“颜师古《急就章注》引《周礼》‘宏人之官’,今《周礼》无所谓‘宏人之官’,师古岂别有所据耶?乞昆丈教示。”

◎楷书

傅青主曰:“楷书不自篆、隶、八分来,即奴态不足观矣。”(《家训手帖》)

◎吕叔简

《池北偶谈》云:“江宁巡抚汤斌,自言昔为方面时,只遵宁陵吕叔简先生《从政录》行。其抚吴,亦此志云。案:吕坤,字叔简,号新吾,河南宁陵人。姜宸英《明史·艺文志》:吕坤《吕公实政录》七卷。”

◎糊名誊录

《池北偶谈》云:“宋吕申公试卷中自称名。王柏题其后,谓古意尚存。盛如梓云:‘淳化中立糊名之法,祥符中立誊录之制。’则又在申公之前矣。”

◎如鱼甘水

柴柏可(重寿)《投子青和尚颂古集序》:“临川受性疏朴,甘澹泊,如鱼甘水。”

◎涂丹间碧

宋章国光《宣州符里镇重修普慈院记》语。

◎琵琶记典

王圻《续通考》曰:“瑞安高明著。因友人有弃妻而婚于贵家者,作此记以感动之。思苦词工,夜深时,烛焰为之相交。至今犹为词曲之祖。”(事载杜坤《诚斋杂记》)

◎吕坤谬说

吕坤《四礼疑》曰:“尊长称妾以名,卑幼称以姑姊,老而独尊则称如嫡。注云:卑幼之称妾以姑姊,古夫人称媵妾之语,如诸姑伯姊之类。主君、主母死,抚诸子而年老独尊,妾自处以半母之体,而弟、妹、侄、孙称谓,当如嫂、伯叔母、伯叔祖母之称,盖其子女已母之矣。而嫡亡,分无所压,同宗姻党不得以嫡在之体裁抑之也。”愚案:如坤说,则嫡子父母没,可尊庶母如母;弟之兄嫂死,可尊庶嫂为嫂矣。后世有首妻死而崇其爱妾为夫人者,其皆祖坤之说欤?盖妻死,不得以嫡在之体裁抑之也。坤在明末称理学之儒,而其言之悖谬如此,何也(父之姊称姑姊,坤以为古夫人称媵妾之语,出何典记耶)?

◎吕坤尊朱子而驳周公

《仪礼》为周公所定,夫人而知之。《经典叙录》曰:“周公居摄,曲为之制,故曰经礼三百,威仪三千。”经礼谓《周官》也,威仪谓《仪礼》也。乃吕坤撰《四礼疑》,于《昏礼》下云:“庙见,尊祖也;见舅姑,尊亲也。夫妇不同行,可乎?礼家之疏也。《家礼》得之。”甚矣哉,其敢于非圣也!《春秋》:“齐高固及子叔姬来。”《公羊传》曰:“其诸谓其双双而俱至者欤?”言双双,比之禽兽也。古来夫妇有别,未闻有夫妇双双而行礼者。双双而行礼,《公羊》谓之禽兽,曾周公而创是礼乎?吕坤非圣无法,其不死于妖书,幸也。

◎不知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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