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外间里小床上躺一会,等着开饭。我留下老世伯吃晚饭,没外人。”
算是老人的体贴,他得了命令,闷住一口气,转身把丝绒门帘一掀走出去,躺在那小铁床上。脑子岑岑作痛,校中的情形即时在他的眼前重现出来:
几百个人头的摇动,主席,……报告,决议,……高声的叫喊,要求,……罢课,不达到目的全体休学。……这些影片与语声不断地闪映,哗送。但他不能先对叔父报告,如果知道了至少先不准他到校。叔父是那么样的人,在对青年的爱护上完全与那位干员表同情。“往事不堪回首呀,像自己当老学生的时代,上班,听有人翻译着东洋教员的讲书,笔记一字不漏地抄在石印有光纸讲义的上栏。回到寓所,规规矩矩记条文,查法律名词。虽是学生究竟还有点儿老风度,正是不堪回首,不堪回首!”
像这类轻松又是故意常说的感慨话,时常博得到同事们与友人的赞叹;“所以咧,造成现时还可在社会上混点事情的资格,老学生自然有拿手。……”那些人把一样是轻松的赞美话敬过来,他便抹着光光的上唇,带着郑重的微笑,点头收口。
志刚见过叔父的常态不止一次了,虽不对自己正式下严重训斥,然而这指桑比槐,与令人头痛的叹息,往往使自己坐立都觉不安。他住在这个冷冰冰的家庭中毫无快感,叔母每天出去打牌,一个小弟弟交给老妈子,叔父差不多得夜十二点方坐了包车回来,有时连着三几夜不见人。与叔母说,不是公事忙便是出差。叔母已经快六十岁了,比丈夫大五六岁,似乎很看的开,再不过问男人的事。照例每个月从叔父手里接过几百元的花销,便什么事与她无关。因此叔父对外人总说内人是少有的贤惠人,懂得妇人的道理。他们如此淡漠地度着日子,谁不问谁的行动。
然而志刚也有他的课外的消遣,那般志同道合的朋友晓得他是这地方××公司经理的侄子,手头又松,自会有许多适意的新玩法,所以平日除开回家之外他并不嫌寂寞,也想不到什么高远的事上去。
自从近几天来,糊里糊涂地学校中忽然闹起风潮来(他真有点糊涂,对于学潮的原因),学生与学生中间,教职员与教职员中间不晓得怎么生出许多波折?他太不关心了,平日是那么超然的,弄不清这里头真有什么是非,不过他在恍惚中也知道与救国的题目有关。以外呢,他连向大家问问也不肯。不过另外有层困难,使他感到苦闷。自己已经是二年级了,好容易混得过沉重的功课,每回考试没有补考。虽说原先对于文凭不放在心上,年级高一点,未来的筹思使他不能不把利害估算一下。如果自己加入激烈派,名目说是好听,于学生的本分上也许说得过,救国,……因救国而运动,为青年的集团作声援,难道不佳?然而结果呢?或者因此牺牲了他的另一面的前程?不至被团体把自己出卖了吧?不至与学校当局作正面的冲突吧?……这几天中,连他唯一的嗜好——网球拍子都懒得拿了,少对手,提不起兴致。今天为了一位校外朋友的邀约,在××中学的体育场上跳打了两个钟点,临别时还得分心嘱咐那位偏戴着酱色小帽的姑娘替他守秘密。被同学们知道了,他没有勇气能够抗得住许多鄙视的眼光与锋锐的唇舌。
到家来,一股喘不出来的气顶住嗓门,脑子里一个劲发胀。
小客厅中叔父与那位干员谈话的声音小得多了,有时似是搀杂着几句东洋话。叔父为了地方的关系,倒能在公事余暇找东洋人温习着当年法政学校中的旧课。他有那么热的一颗心,比年轻学生知道用功的利益,不到一年居然能够与他们办一点小交涉了。不过志刚一听见他们密谈中有些“苦米,尼红”的语音,更没意思,一骨碌跳下床来向院子里冲去。
是春末了,木栅上的藤萝开得正好,鲜润的粉紫色的坠花,那么安闲与那么幽丽。十字木架中簇着丛叠的小叶子。映在土地上像一幅配置好的艺术的摄影。去年新栽的木笔花败了,还留有未堕的紫英。一群蜜蜂在藤萝架底下哄成阵。小弟弟喂养的大黑猫睡在草地上打唿噜。天太长了,斜阳的余光仍然温布着春暖。院子对过的一带小山上闪着金辉,小松树、檞树、洋槐,连成一片淡绿色波面。多舒畅的时季,风丝儿不动,一切是在平和安闲中屏着气息,引人沉醉。
约计快五天了,虽然不上课,可不晓得把时间怎么发送的那样快。近来有两件事使他总拿不定准,也无从表示态度:对于学校,因救国问题酿成的风潮,要往哪边站?还有密司S对自己那么真切热烈的要求,还不表示态度,她既非严重地拒绝,又没有同意的表示,只在飞霞的腮颊上分外浮上一层妩媚的娇笑。……除此之外,她似乎分外忙,与男朋友们的交际也分外多。三次电话的回复总有两次是:“小姐与朋友出去玩去了”。这是个粉红色的新谜,自己无从猜起;即使猜明了也想不出更好的方法怎样进行。
看到院子里各种生物的闲适样子,更加增了心上的烦闷,他走远点,离开半曳着绛花丝帷的玻璃窗有几十步。
小房子中的电铃响了,听差一个都不在,他起初不理会,禁不住连接着又响了两回,他没好气地到灰色铁门边用力拨开铁关。以为是小弟弟由学校回来,没想到随着那沉重的门扇拥过一个瘦弱的身子来。
软绒小帽,短短的青绒大衣,一双光亮皮鞋。高尖鼻梁,露骨的双颧,配合成另一样的身形。
“对不起,老爷在家吗?你?……”
“客厅里,谁?你贵姓?”志刚有点迷糊,曾没见过这样的一位熟客。
“啊!啊!您是这宅的侄少爷吧?早已闻名,不是在大学读书?”
“……”
“我,李小泉,隔两个礼拜总与老爷见面,不过不常到府上。”
“李小……李先生。”志刚到这时才晓得来客是哪一个,因为他也是早已闻名的了。接着道:“在客厅里,请进,我有事,不陪,——不陪。”
那轻小身段的人眯着斜小的一双眼,不再说什么,穿过藤花架,推开石台上的铜把子花玻璃门闪进去了。
“非想个法脱开不成!一个行尸已够受了,平空又飞来一个他——这包走私货的小流氓。我哪里有这份耐力,坐下听他们扯淡。”他想着,尽用手指捏弄眉头,找主意,一阵恶心的味道在胸中拥撞,而室内同时也起了一阵笑声。
他知道这著名的李小泉与叔父不是平常的交谊,他在流氓的帮里势力不小,开着大饭馆子,专门与那些不三不四的人物来往,放印子钱,吃腥赌,而他的唯一的财源是包私运。北方来的私货,并不用他亲自冒险,有的是走长道的小娄罗,一批货来到,有多少份子,坐守现成。他在这样团体中是外交老手,认识的体面人物顶多,办起事来准没错。谁遇见他总是李大爷、李小翁的叫着。叔父的外快钱,一部分与他有关。志刚来住了一个年头,总没碰见,不过从叔母的闲谈中晓得这位有神通又走运的流氓头的势派。
因此,虽然寄食在貌似和善的叔父家中,若一想到这类事,不免脸上有点发烧,恨不得即刻搬到校内住去。经不得叔父的一阵告诫,便又迟疑起来。而使他最不肯决意离开这个家的原因,还是每天三次精美的饮食,电话的便利,再则人人知道他是这里阔经理的侄少爷,有这个招牌,他可以记账去做时样的西服,吃大餐,叫汽车。
然而他究竟还是青年,除了那些便利的享受之外,他对这一家人都合不来,尤其是叔父,有许多鬼鬼祟祟的举动使他憎恶,使他感到不安。
偶然想起来,不是自己读不起大学,何苦蹲在这个家里?及至享受着由叔父的招牌而获得的种种便利时,他只好摇摇头又蹲下去。
他是这么一个好说话的大学生,在学校照例上课之外,交女朋友,看电影,打球,正如某些学生一样。除掉最近那两件事算是碰了难题,平常他永远是一个快乐的典型者,不忧虑也不愤激。
时间过的太快,院中的斜阳已经收回了末后的金光,西方有一抹残霞,从绛红色愈染愈淡,变成一团灰色的空烟。他急切想不出什么脱逃的计策,而后面厨房里煎炒的肉香,却一阵阵送来。搔搔不很整齐的短发,老是急步着来回走。无意间右手触到裤袋中的一叠厚纸,抽出来,匆匆看过,他笑着,便向小方楼的夹道跑。转过墙角,从另一个穿门到自己的卧室中去。
在未折叠的被褥上面坐下来,脱了球衣,换了一身浅色十字格的法兰绒西装,套上清早女仆擦过的新皮鞋,跳下来,一面打着领带一面再向外跑。幸而未走出回廊门,想起什么来,转身重到门内,戴上呢帽。用水笔在方才掏出的厚信笺上把下面的日子涂改了两个字,吸墨纸找不到,便夹在右手两指中间抖动。对墙上挂的大圆镜映出自己的面容,微微现着兴奋的红色,简直像个刚得到一块糖果、忘记了吃过苦药的小孩子。
跑到客厅门外站定,调整着粗浮的呼吸,装成往见远来客人的姿势。那张久已放在裤袋中的信笺,看看,黑色干了,正要推门。
“伍参议远道来此,今儿幸得领教。晚饭后可得让我做一次东,……讲好玩的去处,经理,——您可不是不如我。……到……十二点,……紫罗兰跳舞场……国际饭店……”
有几句听不清,这明明是那小个儿李小泉的口音,接着他们是一阵放纵的大笑。志刚不再等了,出其不意地猛然进去。
叔父嘴角上的笑纹还没收起来,一支雪茄骤然从柔白的手指上溜到烟缸中去。伍参议——那位远来的干员,却毫不在意,把一本日文的《支那杂志》叠在左肘下,笑嘻嘻地对立在地毯当中的李小泉点头。志刚直走到叔父面前,把那张黄色厚纸呈上。
“×教授今晚上开茶话会,招待一位外国来宾,……打发人送来这封信。……不巧,可是没有法推辞,他对学生们十分客气,还可与外国人来往。”
匆遽中,叔父只把纸面上的蓝字看清楚了下有×教授的署名,怕被侄子听见什么不妥的事件似地,不像平日那么装点,只说一句:
“偏偏不凑巧。伍老伯来了,他又开什么茶会。……”
“不妨,不妨,令侄不可失却这种机会,何况我们坐在一处瞎谈,年轻人也有点不自在。……哈哈……”
就这么样,志刚便在门外朦胧的暗影中恢复了他的自由——至少,这一晚上他可以忘却了学校的纠纷,与被粉红色迷梦颠倒的苦闷。
按照近来的经验,当这美好的春末黄昏后,一定找不到密司S,何况晚上往她家跑,先受不住那守门的老头子的白眼。昨儿与今天头午两次电话,都受了没有在家的回绝,——也许她是成心对自己玩手法?真不情愿?接着就来一个第三次,怎么办呢!马路上温风吹来公园里花草醉人的香味,一对对步履轻快、不断着大声说笑的青年男女,他们像是长着快乐的翅子,可以满天飞翔。自己孤零零地想不出怎么样才可把这一个黄昏消磨下去。现在,他怕遇到校中的同学。反正不是这一派便是那一党的分子,自己的话说出来要比量尺寸,原来没打定主意走向哪一边,一个露了怯,以后便处处难行。……
他在幽静的街上彳亍了半小时,方决定先找一家馆子使自己沉醉一下,借重酒力的刺激,或者另外打一点主意。……他在那盏彩罩的五十支光的电灯下喝过两杯葡萄酒,便又感到畏怯了,本没有大量,而且他又是对于新法卫生很讲究的青年,记得许多书上讲到吃酒的毒害,他端着高脚玻璃杯有些迟疑了。微微觉得脸上发热,可是清醒得很,一点点的眩晕都没有。低下头,端详着这身整齐的新西服,联想到醉人的状态,他对于裤管上笔直的折纹,与亮得可当镜子用的皮鞋尖有点愧对。回忆着从外国镀了颜色的教授们说的礼节、讲究,一个健全的国民,必不可少的“尖头鳗”的神气。对酒杯摇摇头,为什么自己不尊重自己,不理智一点,甘心要学酒鬼的行径?一个有教养、有门第的上流子弟的大学生,连这点耐力都把不住?……
半杯酒冷落在玻璃桌面上,他毫不留恋地站起来,按按电铃,跑进一个白衣堂倌,和气满面,腰微弯着,在桌子旁边静听这少年“尖头鳗”的吩咐。
“去,——这一瓶酒拿去,拿去,不要摆在这里。”他像一个情愿忏罪的犯人,有知过必改的一时的决心。
“噢!……什么?先生,这酒是地道的法国货,昨儿从外国公司整箱要来的。……先生,不好?……”
明白这堂倌错会了自己的意思,他摆摆手。
“好不好谁来管,拿去,拿去就是了。不退账,照价付钱,就是,你还不明白,真笨,还不成?……我为的是不叫它放在这里!……去!一碗十锦炒饭,烩牛肉丝加洋葱,还有先要的面包鸭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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