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罗县志 - 第1部分

作者: 周锺瑄60,508】字 目 录

家以食物餪女,俗曰探房、亦名散茶。次日,妇乃入厨,问理井臼苹蘩之事。

旋车,或五日、或七日,必待妇翁之请。鼓乐前导。婿及女至,谒于先祖。奉贽于岳父母,受而别具仪物答之。献于伯叔尊长,皆反璧;赠于小舅、内侄,受而不报。宴婿于外,女于内,酒数巡起,妇翁送席婿家答前贶。婿女俱辞归(亦有次日再请,因设帷帐馆婿与女;或一月、二月者,谓之竖月)。

父母疾笃既绝,乃哭;披发袒臂,跣足擗踊。另置床,迁尸于上,谓之搬铺;「易箦」之义也。

梳发、沐浴、含饭,袭以衣。设坐中庭而掖之,哭以祭,谓之辞生;乃就敛床以敛。既殡,凭棺而哭。亲朋邻近者吉服到门请拜柩,辞;谓之问丧。

遍讣音于亲友,结魂帛,竖铭旌,置灵座繐帏;功缌之亲俱至,乃成服。食时上食,哭无时。开吊吊于朔望、女婿祭于三旬七七之后,亲友毕至,止吊。百日乃卒哭,除灵谢吊;分胙于吊者,谓之答纸。

除灵日,收魂帛于匣,祭奠则启之;罢上食。期而小祥,再期而大祥。遇朔望,哭奠于朝暮。中月而■〈衤覃〉犹素服,余哀未忘也。

凡葬于卒哭之后者,前三日举哀,设朝暮奠,名曰开堂。亲友毕吊,曰辞堂。厥明,柩就车为盖,结以五彩;魂轿、香亭之属毕具。亲朋白衣冠送之;或祭于道左,谢以帛。既葬,题主设祭而反,亲朋拜迎于道,谓之接主。偶而前导曰行街,至家设坐以祭;古之「初虞」也。亲朋吉服请入拜,辞。三日至墓谢土神,谓之收灰。

凡祭于大宗,于春分、于冬至;祭毕,饮福。台无聚族者,同姓皆与焉。家祭,于忌辰、于元旦、清明、五日中元、除夕;主未祔者,更于冬至。泉人日中而祭,漳人质明而祭。泉人禁以品羞;漳、潮之人用三牲(鸡、肉、鱼)者,未免太简。盖沿海村落间有此,故至台亦相沿耳。

设灵后,延僧道诵「药师经」;云为死者开冥路。五旬,再延僧礼忏打地狱、弄铙普度;云为死者资冥福。夫人死则气散,设而有知,其精魂可无所不之也;何待僧道为之开路乎?且人非穷凶极恶,岂必人人而入地狱?又岂浮屠所能出之?沙弥弄铙,妇女乐此为戏;俗云以免虫蛀,尤为荒诞。善夫!唐刺史李丹之言曰:『天堂无则已,有则君子登;地狱无则已,有则小人入』。世之人不以君子待其亲,而以其亲为有罪之小人,岂非大逆不孝之甚乎?

将敛,扶至中庭以禁;古礼所无,泉人多有之。漳,朱紫阳故治,亦未见此。夫礼以义起,人子遇此时,则面目形容永不可得见矣;当此死肉未冷,亲奠一卮,不犹愈于盖棺之后、想象于虚无彷佛间乎?虽奉为不易之典可也。

礼:三日而殡,三月而葬。闽俗多惑青乌、日者家言,既择山水形势、又择年月日时为子孙求福利,于是有停柩在家、暴露郊野数十年不葬者。台大约一、二年之内鲜有不葬。化者之体安,则人子之心恔矣。

灵座宜除于大祥之后;今五旬或七旬而除之,非也。又或于旬尽更缩四、五日,云为儿孙作采,则更非矣。且未及百日而卒哭,人子之心其能安乎?更有除灵之日,灵座椅棹俱弃原野,云为不祥之物;则何不并其室庐而烬之、田畴而潴之、金帛而沉之乎?

卒哭谢吊,因吊者拜于吾亲而答之也。迩来俱乘天色未明,置帖门缝以去,拜礼阚焉;是人敬吾亲而吾不敬于人也,非情礼之所宜有矣。

大祥,计首尾二十四个月;今人有数月前而举大祥之祭者,有计闰而扣除者。夫人子哀慕无穷,特以先王制礼不敢过焉,奈何于礼之所有而少之也?皆薄待其亲而自便于己,断乎其不可者。

各庄婚姻、丧葬,大约相仿。唯潮之大埔、程乡、镇平诸山客,其俗颇异;礼节皆以简为贵,略去者十之六、七。

以下四条,杂记客庄之俗:

婚礼、用庚帖、食物,或银钱少许为定。纳聘无币帛,不用婚启,以全柬开聘金、杂物,曰送酒。请期,则只鸡樽酒而已。男不冠而女笄,曰上头;不亲迎、不用盖头袱、不鸣锣放花炮,富者用鼓乐。新妇至,合卺,亲朋毕贺。厥明而庙见,弥月而旋车。

丧必延僧作道场,虽极贫必开冥路,七七尽而除灵。吊者祭则答之胙,香楮则答拜而不胙,不欲以一楮亏丧主之财,亦善俗也。葬不过七七间,三岁则挖视之,土燥、棺完好、色鲜则掩之。或俟九年,拾其骸于瓦棺而复葬之。否则,迁于他处。

禁祭惟元旦、除夕、五日,余皆无之。明清祭于墓,尽日潦倒而还。无忌辰。凡祭,极丰不过三牲,口诵祝辞,遍请城隍、土地诸神,云祖先不敢独食也。夫侪祖先于神而并之,祖先能安坐而食乎?亦惑矣。

杂俗

田盛夏始播,不耨荼蓼而黍稷自茂,藉草以待有秋。暇日,牵车服贾。潦水尽,入山斧大木为薪,储来春一岁之用。十月场功毕,剉蔗为糖,牛醡之;至三、四月乃止。岁时伏腊,击鼓吹豳,斗酒相劳,熙熙乎击壤康歌之世矣。

凡流寓,客庄最多,漳、泉次之,兴化福州又次之。初辟时,风最近古;先至者为主,其本郡后至之人不必赍粮也。厥后乃有缘事波累,或久而反噬,以德为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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