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金田起义的前夜 震惊一世的太平天国革命,於一八五一年一月十一日(清道光三十年十二月初十日)在广西桂平县金田村宣布起义[二]。
金田起义的前夜,正是鸦片战争后十年。当时全国各地,到处孕育着革命的种子。英国的鸦片,腐蚀了清朝的统治,英国的大炮,也惊醒了中国广大人民。中国社会正在起着空前未有的大变化,不论南方与北方,城市与乡村,全部都动荡起来。起义的农民,已经在南中国的广西点起革命的火把,烽火烧遍了全广西。
要明了金田起义前夜的情况,必须知道当时的和历史的背景。
太平天国革命的时代,正处在西方资本主义向东方进行侵略,并到处激起反抗的时代。封建的中国,在一八四○年鸦片战争中,开始被卷入西方资本主义的漩涡里面。正当西方资本主义侵略者刚刚侵入中国的时候,中国人民掀起了惊天动地的太平天国大起义。
在太平天国革命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的尖锐化,可以追溯到一个世纪以前。原来清初经过明末农民大起义和入关后的战争,社会经济在遭受严重破坏之后,到十七世纪末叶已经逐渐恢复起来。利用社会经济生活比较安定,地主阶级贪婪无厌地进行积累财富,於是出现了土地兼并的现象和商业与高利贷发达的现象。
早在清雍正七年(一七二九年),有一个湖南郴州塾师曾静写给川陕总督岳钟琪的信里,就已经指出当时「土田尽为富户所收,富者日富,贫者日贫」的现象[一]。清乾隆元年(一七三六年),内阁学士方苞约计当时地主与自耕农所占田亩的比率说:「约计州县田亩,百姓所自有者不过十之二、三,馀者绅衿商贾之产,所居在城,或在他州翼县,地亩山场,皆委之佃户」[二]。清乾隆十三年(一七四八年),湖南巡抚杨锡绂奏称:「近日田之归於富户者,大约十之五、六,旧时有田之人,今俱为佃耕之户」[三]。到嘉庆、道光间,土地兼并更激烈,以金田村为例,全村水田约七百五十亩,本村韦、谢两姓地主各占有约一百亩,外村地主又占去四百四十多亩,地主共占土地六百四十多亩,为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四]。地租一般是佃农收获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七十,有的高到百分之八十[五]。地主阶级还从政治上给佃农以压逼。有一块清道光七年(一八二七年)江苏淮安府山阳县地主阶级通过清统治者批准以立法手续建立的镇压佃农的石碑,制定五条镇压佃农的规条:第一条,凡佃农因缴不起苛重的田租,被迫喝卤汁、吃毒物、上吊自缢而死,地主则诬害为「意存吞吸(没)」、「坑陷业户」,规定将佃农「照依架命图赖,从重治罪,仍行照例比租」。第二条,凡佃农因负债,其佃种的田被债主准折借款强夺去,或把收成强夺去,地主则诬害为「私将承种业户田亩盗卖、盗典」,或「擅将业户租稻归偿债欠」,把佃农治以「侵盗、侵吞之罪,仍押将租数完全,退田出庄」,剥夺了佃农的租种权。第三条,凡佃农遇到大荒年,在本乡活不下去,不得不全家离乡外出求食,地主则诬害为「拐去业户租籽,泥门脱逃」,「岩饬乡地保人根交」,把佃农追回,「照依拐骗,将稻作银,计赃科罪」。第四条,凡因地主指使佃农於旱年蓄水以灌己田,或大水年头放水淹及邻田等纠纷,引起地主与地主之间打官司的时候,地主则翻脸不认账,诬陷受佃农「播弄」,把佃农照依「唆讼」律例治罪。第五条,凡佃农交租,必须颗颗圆宝,不得有半粒泥土。否则地主就诬为「掺瘪拌土掗交」;佃农有时交不起全租,逼得拿出仅有的物件来作抵,就诬为「全以破物掗抵」;如果地主家是寡妇、幼子,地主更加诬为「更多藐玩」。一经呈控,官府就派出如虎如狼的差役前来勒迫佃农「退田」,「押逐出庄」,并且还要「照例枷杖示惩」。这五条规条,碑上声明,是据自清乾隆五十三年(一七八八年)由两序论江总督制定的江南徵租规条来定的[一]。可见并不是一时一地的,而是长期以来各地普遍的。地主压迫佃农的惨毒,叫人发指!
商业和高利贷者也在雍正、乾隆年间趋於发达,当时的江宁、苏州、扬州、杭州、武昌、广州都是有名的商业中心。乾隆时人钱维城指出当时「豪商大贾挟其金钱,买贱卖贵,子母相权,岁入或数万金」。又说「今富者或以数百万数十万计」[二]。清高宗弘历论山西富户也说:「百十万家赀者不一而足」[三]。这就使得地主阶级利用商业和高利贷更加紧剥削农民,使农村土地更加集中到少数大地主手里,大批农民失地流亡。
在地主阶级激烈的兼并和惨重的剥削下,地主阶级吸尽农民的血汗,拼命享乐。如北京米商祝氏,宛平商人查氏、盛氏,都甲第连云,画栋雕梁,至千馀间,园亭瓌丽,游十日未尽[四]。怀柔大地主郝氏,弘历曾驻跸其家。他招待弘历,「一日之餐,费至十馀万」[五]。当时南京供「富商大贾、荐绅达官」享乐的场所,园亭则「山楼水榭之胜甲於天下」,歌楼舞院则「乘华炫丽,十步相望」,笙歌「入云」,「夜以继昼」[一]。地主阶级过的是「席富厚,乐骄逸,诙调舞歌,穷圆林亭沼倡优巧匠」[二]的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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