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政於天下矣。”
●十四
孟子曰:“求也為季氏宰,無能改於其德,而賦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由此觀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棄於孔子者也。況於為之強戰?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故善戰者服上刑,連諸侯者次之,辟草萊、任土地者次之。”
●十五
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惡。胸中正,則眸子瞭焉;胸中不正,則眸子眊焉。聽其言也,觀其眸子,人焉廋哉?”
●十六
孟子曰:“恭者不侮人,儉者不奪人。侮奪人之君,惟恐不順焉,惡得為恭儉?恭儉豈可以聲音笑貌為哉?”
●十七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
孟子曰:“禮也。”
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
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
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
●十八
公孫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
孟子曰:“勢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繼之以怒;繼之以怒,則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也。’則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則惡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間不責善。責善則離,離則不祥莫大焉。”
●十九
孟子曰:“事孰為大?事親為大;守孰為大?守身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聞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未之聞也。孰不為事?事親,事之本也;孰不為守?守身,守之本也。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將徹,必請所與。問有餘,必曰‘有’。曾皙死,曾元養曾子,必有酒肉。將徹,不請所與。問有餘,曰‘亡矣’。將以復進也。此所謂養口體者也。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事親若曾子者,可也。”
●二十
孟子曰:“人不足與適也,政不足間也。惟大人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矣。”
●二十一
孟子曰:“有不虞之譽,有求全之毀。”
●二十二
孟子曰:“人之易其言也,無責耳矣。”
●二十三
孟子曰:“人之患在好為人師。”
●二十四
樂正子從於子敖之齊。樂正子見孟子。孟子曰:“子亦來見我乎?”曰:“先生何為出此言也?”曰:“子來幾日矣?”曰:“昔昔。”曰:“昔昔,則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曰:“舍館未定。”曰:“子聞之也,舍館定,然後求見長者乎?”曰:“克有罪。”
●二十五
孟子謂樂正子曰:“子之從於子敖來,徒餔啜也。我不意子學古之道,而以餔啜也。”
●二十六
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二十七
孟子曰:“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樂之實,樂斯二者,樂則生矣;生則惡可已也,惡可已,則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
●二十八
孟子曰:“天下大悅而將歸己。視天下悅而歸己,猶草芥也。惟舜為然。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舜盡事親之道而瞽瞍厎豫,瞽瞍厎豫而天下化,瞽瞍厎豫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此之謂大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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