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台湾资料选辑 - 第1部分

作者:【暂缺】 【22,540】字 目 录

德免,以庆端为闽浙总督、罗遵殿为福建巡抚。

五月丙申(二十七日),僧格林沁奏:『英船鸣炮闯入大沽,我军开炮轰击,击沈多船;并有步队上岸搦战,我军径前奋击,击毙数百名,其兵头赫姓并被炮伤。我军亦伤亡提督史荣椿、副将龙汝元等。夷船实时出口』。得旨:『将弁齐心协力,异常奋勇;先奖赏银五千两,并查明保奏』。

戊戌(二十九日),诏:『夷人虽经惩创,仍宜设法抚驭;而派恒福专办抚局,僧格林沁仍办防务』。

六月丙午(初八日),恒福奏:美人进京换约;许之。

庚申(初十日),以李若珠为福建陆路提督。

辛酉(十一日),何桂清奏:英、法陆续回沪。

秋七月己卯(十一日),美使华若翰递国书,和约用宝在北塘交换。

八月己未(二十二日),美人请先开市;以英、法约议未定,却之。

冬十月戊午(二十二日),美使请开潮州、台湾通商口岸。

十年春二月辛丑(初六日),何桂清奏:『上海英人经华商开导,索兵费一百万、津约不能更易、入京换约;如不见许,即开船北驶』。诏僧格林沁严备津防后路,海运、漕运暂缓放洋。

夏六月甲子(初二日),英船驶入北塘。

庚辰(十八日),英、法兵登岸,遂踞北塘。

己丑(二十七日),夷人犯新河,官军退守塘沽。

秋七月癸巳〔朔〕,大沽炮台失守,提督乐善死之;优恤建祠。

辛丑(初九日),英人陷天津。

八月癸亥(初二日),洋兵至通州。载垣诱擒英使巴夏礼,解京。

戊辰(初七日),瑞麟等与洋兵战于八里桥,不利。命恭亲王奕欣为钦差大臣,办理抚局。

癸未(二十二日),圆明园灾。

庚寅(二十九日),恭亲王奏请还巴夏礼于英军。

九月乙巳(十五日),抚局成,恭亲王奕欣奏请宣示中外,如约遵行。

冬十二月己巳(初十日),始置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命恭亲王奕欣、桂良、文祥管理。以崇厚充三口通商大臣、薛焕兼办上海等处通商事务。

十一年夏六月庚申(初三日),布鲁斯亚国换约通商。

——以上选自原书卷二○(「本纪」二○)。

穆宗本纪

咸丰十一年冬十二月丁丑(二十四日),褫闽浙总督庆端职,留任。

同治元年春正月己亥(十六日),撤庆端任,命耆龄赴闽接办援浙军务。

夏四月丙子(二十四日),台湾会匪陷彰化。

五月乙酉(初四日),徐宗干剿台湾匪。

六月甲戌(二十三日),定比利时通商条约。

秋七月甲辰(二十三日),以庆端为福州将军、耆龄为闽浙总督。

丙午(二十五日),中葡商约成。

八月丁丑(二十七日),台湾军解嘉义围。

九月甲戌(二十五日),允荷兰立约通商。

冬十一月壬子(初四日),台湾会匪陷斗六门。

十二月戊子(十一日),允普鲁士换约。

二年春三月甲子(十八日),耆龄迁福州将军;以左宗棠为闽浙总督,节制两省军务。

夏五月己巳(二十四日),定丹国通商条约。

秋八月己丑(十五日),以剿办台湾贼匪调度乖方,褫吴鸿源职,逮问。

己亥(二十五日),趣林文察渡台剿匪。

辛丑(二十七日),定荷兰换约。

冬十月辛丑(二十八日),英桂迁福州将军。

十二月乙未(二十三日),复彰化,台湾两路贼平。

三年春正月己巳(二十七日),彰化匪首戴万生伏诛。

三月丙午(初六日),嘉义匪首林戆晟伏诛。

夏五月丁未(初八日),允日斯巴尼亚立约通商,命薛焕、崇厚充全权大臣妥为办理。

冬十二月戊辰朔,闽军剿漳州匪失利,林文察等死之。

四年春正月辛亥(十五日),台湾会匪平。

二月癸巳(二十七日),福建官军剿李世贤、汪海洋各股于古田、漳州,大捷。

夏四月乙亥(十一日),台湾肃清。

五月壬子(十八日),官军克漳州、南靖。

冬十月癸巳(初二日),定比利时条约。

五年夏六月庚寅(初三日),允左宗棠请,在闽建厂试造轮船。

秋八月癸卯(十七日),调左宗棠为陕甘总督、吴棠为闽浙总督。

九月丁巳朔,命谭廷襄会崇厚办义国通商事务。

癸未(二十七日),左宗棠请将闽、浙绿营减兵加饷、就饷练兵;允之。

冬十月乙未(初十日),命沈葆桢总司福建船政事务。

六年秋九月甲子(十三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言预筹修约事,谕曾国藩等各抒所见以闻。

己巳(十八日),命丁日昌赴上海办理义国换约。

冬十二月丁酉(十八日),调吴棠为四川总督,以马新贻为闽浙总督。

七年秋七月乙未(二十日),调马新贻为两江总督,以英桂为闽浙总督。

冬十一月庚子(二十七日),台湾英领事纵洋将掠船、踞营署、焚局库、勒兵费,谕总署诘办、饬英桂等遴员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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