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六十一万余,两闰为加调,取之于本地租税及茶、马、棉花、布疋者,七万八千九百余两。
粮入数
每年应收回子交租粮十万石,又厂夫口粮麦二千石。兵屯十八分者,应交细粮一千八百零六石三斗九升七合七勺,粗粮二千零三十石八斗七升。二十八分者,应交细粮二千八百零六石三斗七升三合七勺,粗粮三千一百三十二石二斗四升。又绿营额交步甲口粮,小麦一千矢百石。
粮出数
每年应放粮数,先前定额岁须各色粮十二万六千六百六十余石,嗣将绿营官兵应支粮石改为折色,自后,每年应放各色粮十三万五千余石。
饷入数
每年应收房租、地租银一万九千零九十余两,又扣收官兵领买各项银六万零四百七十余两,又宝伊局铸造钱文,搭放兵饷合银二千零三十余两,每年所调俸饷银内,约余银七千一百余两,甘肃拨解银六十一万两。
饷出数
将军、大臣以下官员估需养廉、盐菜银一万四千二百余两,两满营官兵俸饷等银三十八万三千二百七十余两,锡伯营官兵俸饷银二万六千七十一两,索伦营官兵俸饷银二万九千七百零一两,察哈尔官兵俸饷银二万五千六百七十六两,额鲁特营官兵俸饷银三万一千八百十七两,绿营官兵俸廉等各项银十三万九千二百四十余两,同知、巡捡俸廉公费银七千余两,军台盐菜银九百八十余两,换防出差各项盐菜银一万两,土尔扈特王公俸银八千八余两,喇嘛人等钱粮银一千三百八十余两,道光八年加增各项官员养廉银四千六百六十两。
红白赏恤
伊犁两满营例定官兵红白赏恤不得过八千两,绿营官兵例定红白赏恤银不得过一千两,年终汇册有余,作为次年支发。
借办军装货物
伊犁满营向例在兰库预借银九万两,派该满营官员赴内地置买军装货物,存于官布铺,陆续卖给官兵,其价在俸饷内坐扣归款。
内地代买纸札农具
每年兰州、凉州等代买纸札农具等物,解来伊犁,岁需银一千六、七百两不等,归经费内报销。
封储银两
伊犁库存向有备用银二十万两,又另有封储银十万两,奉准备储在库,遇有南北路军需要务,准其奏明,暂时动用,仍于报销后奏请,照敷由内地拨还存库,永远封储,以实边防。
实存银两
伊犁每岁预调饷项六十一、二万两,遇闰加调银五万余两,皆系宽为预调。其用剩??数,历年于奏销案内报明实存,以备协运来迟,即以挪垫,积至咸丰二年奏销时,共积存银十一余万余
绿营采买
伊犁绿营屯镇,每年借支买口粮银一万六千石,在次年各官兵应领饷银内坐扣归?。自咸丰六年以后,用银项不敷,以小麦一万五千余石抵借,每石作价银三分,于兵饷内按月坐扣银二分,每年调解内地备色绸缎七百四十疋。内江宁解二百四十七疋,杭州解二百四十六疋,苏州解二百四十七疋,以备赏犒外夷及官兵买用,并换易哈萨克牲畜。
回布
每年由叶尔羌、和阗、喀什噶尔等处徵运回布九万九千余疋。内应转运塔尔巴哈台三、四千疋,其余备赏犒外夷并易牲畜。
棉花
每年由叶尔羌,和阗等处徵运棉花一万五千余斤,存为八旗官兵分买。
茶叶
咸丰六年,本地出产土茶抽收税茶一万七千一百余斤(十分抽二),七年,抽茶一万三千五百余斤(改抽分半),八年抽茶八千八百廿余斤,九年,抽茶一千八百余斤,均声明于甘省徵调茶斤内,五数扣除,十年,因产茶种绝,益无领票入山商人,是以暂停征税,十一年正月奏明停止。每年由陕甘额调茶叶一十一万一千五百斤,存为各官兵分买。
铜厂
咸丰六年,将新开雅吗图铜厂停止采炼,奏明停止在案。先于哈尔海图地方开设铜厂一座,岁获铜二、三千斤至五、六千斤不等。后因所产不充,复于哈什地方另开新矿,每月增采五、六百斤,合计每年收获七千余斤。请于岁铸外,每年加铸钱六百串,共额铸制钱一千七百二十串,每年冬腊月按八折抵放两满营饷钱二千一百五十两。
铸钱
伊犁设实伊局铸造制钱,安炉二座鼓铸。钱每一文重一钱二分,用红铜八分四厘,黑铅三分四厘八毫,点锡一厘二毫。用南路额运红铜三千九百斤,本处采铜六千余斤,铅四千二百七十二斤,其点锡一百四十斤,及应用器具俱由该局领价备置,共发经费银五百四十三两五钱。先是每年铸钱九百余串至一千一百余串不等,嗣后加铸钱六百串,共铸钱一千七百二十二串文,照八折合银抵饷,计抵银二千一百余两。按春秋两卯开铸,每年自正月初十至五月底止,又自七月初十至十一月底止,各一百四十日,各经费钱二百三十两八钱零,口粮八千一百二十斤。其余两次停铸日期,各经费银丸两五钱零,口粮一千一百六十斤。
铅厂
先于哈什地方开设铅厂一处,岁获铅六、七千斤至一万余斤不等。除钱局配铸外,余为军火铅丸之用,存军器库。后因出铅较少,复于察奇尔阿满山采挖,续获另报每年应交额铅一万二千四十七斤,近年仅交二、三千斤不等,报部存铅十二万余斤。
铁厂
先于伊犁河南山索果尔地方采挖生铁,南路调熟悉回子三十户来此开采,为回子等打造耕造器具之用。嗣又添派绿营兵丁二十名,在于崆郭罗鄂博采铁应用,皆无定额。
煤窑
崆郭罗鄂博一带有大山头、石人子、甘沟三处,开窑二十四座,长年开取者十六座,冬春堪挖者八座,获利以十二股抽收,岁徵税银三百二十四两八钱零。嗣添窑十二座,加税银一百三十四两六钱零,后报塌二座,减税银二十一两七钱零。
木税
伊犁南北山场,在伐木人民内,择其老成妥实者,设为商头,官给验票,定以抽分,每木百根抽分七根。初定之年,抽收柁梁、山柱、檩椽、板片共计四千八百五十一件,存为兵房岁修及屯工、渠道桥梁等用,此后所收所用每年咨报部案开销。
房租
伊犁各城商民自备修房,按照大小房间收税,按月征收。头等房每间三钱,二等房每间二钱,三等房每问一钱,每年约徵银一万二、三千两,以备散放鸟枪步甲及各项差使盐菜之用。
杂税
各城牲畜税每年约征银四千六、七百两,各城牙行二十六名,岁征银十五两六钱,户民垦种园地岁征银一千余两,又鹿茸税岁征银一千五、六百两。
厂务孳生牲畜
旧系锡伯、索伦、察哈尔,额鲁特经管牧放,后将马,驼、牛均并归察哈尔、额鲁特两营经牧。其羊系回子牧放,羊只归驼马处经管。凡孳生马,则三年一均齐举生牛,则四年一均齐,驼则五年一均齐,羊则一年一均齐。每均齐一次,马三匹取孳一匹,牛十只取孳八只,驼十只取孳四只,羊十只取孳三只。马、牛、驼入备差厂及拨运赴外,均不取孳,其羊则并孳计数为官兵口食之需。其不敷者,向哈萨克购买,其有余者,准别营官兵请买扣价。所有备差马、牛,每年应拨给绿营骑操骟马一千六百零八匹;拨铜铅厂原设马二十匹,牛一百七十只,又每年铜厂拨补儿骒马三匹,牛二十一只,又绿营屯田每屯应拨给马二十匹,牛六十只,拨补种地回子马九百匹,牛九百只,各军台拨备骗马九十只,牛二十三只,春、秋二祭,用牛二十只,羊三十四只,此本地备差也。其拨运外路者,每年拨运乌鲁木齐补额儿骒马一、二百匹至五六百匹不等,牛八十只至二百只不等,补缺骟马五百九十二匹;拨运陕甘各营补缺骟马五、六百匹至一千一、二百匹不等,拨运阿克苏补缺骟马八十六匹,牛二十七只,又各回城咨调多寡不等,此拨运外路也。
外裔
伊犁众部落环居,如南路之回子,北路之额鲁特、土尔扈特、和硕特,皆居于内地者也。在外则哈萨克,汉时为康居国,向以为大宛,非也。所部本回种,在伊犁之西,居城郭者为塔什罕,游牧者为哈萨克。其部有三,曰;左部亦曰东部,即伊克准,曰右部,亦曰中部,即木达准,曰西部,即巴罕准。又布鲁特在汉时为休循、捐毒二国,唐时为大小勃律,今则有充巴噶什等十九部落大小头目。以上俱授有品级,以通易换者也。外此则安集延,距叶尔羌二十二站,又霍罕距叶尔羌二十五站,及新近通商之俄罗斯国,以皆专通贸易者也。更有瓦罕至温都斯坦三十三部落,皆间通贸易,而荒远僻陋者也。
现办事宜
兵饷
伊犁封储银四十万两,内咸丰三年奉文酌提封储四分之一,银十万两,实存银四十一万余两,酌提十分之九,三十六万两,均抵饷外,下余十六万,并提剩共存银五十一万两。四年,拨解乌鲁木齐十万八百余两,又奉文拨抵春夏两季饷银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余两,迨至七月咨报兰州,净存银七万四千一百余两,八月间准甘肃拨解银六万五千两,并入库存,共银十三万九千一百余两。彼时统计放至年底止,应放秋闰冬季饷三十七万四千余两,除存银外,计不敷银二十三万四千余两。在本地扣收绸布、羊价等银三万二千余两,扣还借办货物银九万两,扣获俸饷、减扣等银一万零八百余两,二次收捐输银二万零五百五十两,制钱三百串,收赔缴银九百余两,地课银三千余两,借布扣还银五万七千余两,收铜铸钱折抵银一万八千余两,续收捐输银三千一百六十两,钱三百串,年底复提布抵完冬饷银四万两,以上奏明放抵,无存在案。此外奏明,次年减发官兵饷,可以节省银三十万两,嗣因各请加增。开具总单,初奏时仅能节银二十三万二千余两,是以于预调摺内尚调岁饷银四十一万两。甘肃照本处初奏定案止核准,岁饷三十六万两,恐不免有干部诘也。四年冬季,叠次恳奏,先准甘省咨拨银三万两,又奉准部拨,山陕两省共解银十万两。再先经奉文,满绿两营红白尝银,官裁红白,兵裁红事,其白事行令筹款酌给,计可节省六、七千两。
仓粮
伊犁积存连备储共存各色粮五十一万余石零。咸丰三年,奉部筹变或抵兵饷,两次项奏,不能变价,亦不能抵放。是以全数尚存三、四两年,冬收粮十五万八千余石,三、四两年各放粮十三万三千余石,加闰一万五千石,又积存历年回户交粮斛,共八千三百十七石。
绸缎
伊犁积存绸缎六千零二十疋,合价银四万四千六百三十三两零。咸丰三年,奉部变价,奉覆须待备用,且无可筹变等因,嗣各省奏明停运。又奉拨叶尔羌缛缎二千五百疋,其余尚存。
回布
伊犁积存回布四十七万疋。咸丰二年,奏明停运在案。截至四年正月,除用净存布四十三万余疋,奏动布十四万零四十余疋,抵饷银五万七千两;十一月,又提回布十万疋,作银四万两,抵放各饷完竣,五年正月,以奉拨来到,又提布六万一千余疋,抵银二万四千四百余两,净存布十二万疋在库。成丰五年,奏请仍调,奉部覆准。
牲畜
伊犁共存驼、马、牛、羊积存在册者十余万匹只。咸丰三年,奉部变价,当即报灾例毙牲畜四万二千余匹。又奉饬变当,又咨报应除备用不能变价,其余尚有可以变价之驼、马、牛、羊三万四千九百一十匹只。未能出售,嗣以奉文停运内地马七、八百匹,奏请按每匹三两五钱变价抵饷,后又奏明拨撤差马一千匹,同驼、牛、羊、等共三万四千余只,抵银五万三千六百七十八两八钱。支发察哈尔、额鲁特两营兵饷作为三年扣款,奉准在案。
借置货妆及纸札农具银两
伊犁满营每年借办货物银九万两,纸札等银四千余两。三年奉文饬议,四年奏明暂停借办在案,其纸札仍请照调。
兵屯
咸丰三年,奉文裁减,覆奏未能举办。四年,议覆陕甘总督条奏,招户不易,请缓办理,奉部议驳,交新任将军查办。
炮位
伊犁旧存炮位之外,于咸丰元年六月奏明,惠远城添造威远炮八位,抬炮二十八位,抬枪六十四杆,巴燕岱添造抬炮八位,抬枪六十杆;镇标添适抬炮五十位,验收在库。嗣于咸丰四年,挑出坏大炮八位,小铜炮六位,销获铜九百余斤,复捐买黄铜二千四百四十六斤,并入铸成大铜炮二尊,每尊重一千四百八十八斤,共用铜二千九百七十六斤,又将各大小钢铁炮配成炮车三十一辆,奏明在案。
铜厂
咸丰四年奏明,于控古斯山雅马图地方新闭出铜厂一座,捐工办成,当年采获铜六千斤,议定次年开设四炉,计可采取铜四万斤充铸,具奏在案。
铸钱
咸丰四年,奏铸各项大钱。至五年奏定,将局内额铜九千九百斤,配铅三成,改铸为当百,当五十,当十共三种,合制钱一万七百五十二串零。此项照旧例八折,抵银一万三千四百四十一两。又铜器不能配铅,铸三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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