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学指南 - 第2部分

作者: 徐元瑞76,639】字 目 录

送官告说,五逆浮浪,抵断完聚,并不许分离,及将写休书人磨勘治罪,永除此弊。

民间夫妇不和,妇寻出路,往往诬误许媒翁伯大人加淫之事,大害风俗,夫妇封禁,连月勿问,暗行体察,教唆之人必是奸夫,得实别作施行。

民间夫妻不和,背夫逃走者,女者反告翁婆,并不得受理,令捕远限搜捉,日后自知,依法治罪。

夫妻不和,夫婿丑陋软弱,无病卒暴而死者,令巡尉、乡老、保司、用心密察,多因奸夫谋害,毒药厌镇所杀,最为急务大事也。

女有五不娶者,五逆之家、淫乱之家、犯死罪之家、齅疠之家、亡父母之家,子故多不良,招惹词讼也。

女有七去者,一不顺父母,二无子嗣,三犯淫乱,四妒忌,五言语无定,六窃盗家财,七有恶疾体臭者。

妇人出嫁,不可去者三:有所取无所归投,不去;守翁婆三年孝服满,不去;先贫贱后富贵,不去。此人伦之常法也。

禁捕第五

停闲、窝家、沽屠、破落户、酒肆、茶房、浴堂、兑房、妓馆、旅店、勾栏、庵舍、军旅卒屋、水手场屋、罢役弓手、庙宇贫子、打爻穷汉,若识此徒,万无一失,民自然安矣。

盗行时日,巡尉须知,十九、二十一、二十三、二十五、二十七、二十九、初一、初二、初三、初五、初七、冬年节日,其余畏月明不行也;及风、阴、烟、雾、芦苇,蒿荒、黄昏,昧爽,假此之便也。捕盗抗拒败走,不得手去掖领,先拿其骏发踏背立地,不得肘膝胸前,七手五把,反伤主人兵吏性命,切要防之。

司县破落户、泼底官,往往造盐、酒、麯,宰杀牛马,开阅兑房,窝藏盗贼,横赛神社,配散酒食,不畏国法。严威禁治,久而自息。

司县约束赌博钱物,煞归、拔牌、打破、买鬼、双陆、象棋、樗蒲、握槊、开阅匮房。帮闲子弟破坏良家、穷极为盗也,禁之可矣。

巡尉觉察行坛、大仙、佛牙舍利,妄作光明庙宇,师巫托诈鬼神,夜聚晓散,扇惑人户,惹叛乱,生啸聚,连累平人亦遭杀害,禁约则可。

正农第六

劝农为政。周公曰,谷不熟为饥,菜不熟为馑,果不熟为荒,牛不安农困,一夫不耕一家饥,一妇不蚕一室寒;养亲祭祀,租税差役,则皆废矣。农家杀牛食肉,年年瘴疠疾病,牛能努力,伤坤顺之气也。杀马食肉,岁岁蚕死桑枯,马为蚕父,伤天阳之气。鸡豚狗彘,羊猪鹅鸭,二社冬年,足可养老祭祀矣。农家豪富,置买金银头面,招贼,榜文锦绣纨,差发由帖,好赛神社,非突横祸,大屋高房,官兵馆驿,轻车肥马,藉借生冤,攀高接贵,张罗讐隙,可逐一乡一社,立耆老教化民也。

谚云,由人而穷,穷者有十:一要贫,学烧银;二要贫,孝空门;三要贫,好相论;四要贫,好移坟;五要贫,置宠人;六要贫,陪女门;七要贫,要宅新;八要贫,酒赌频;九要贫;宴贵宾;十要贫,好赛神。其犯一者,未有不贫也。又云人有十可富:一可富,孝亲族;二可富,少奴仆;三可富,省追逐;四可富,效勤苦;五可富,不高屋;六可富,长忍辱;七可富,粗衣服;八可富,养六畜;九可富,多粪土;十可富,没名目。为之三五,无不可富足也。

公侯州郡,常切用心,罢不急之役,无名之费,及冗官繁吏,民户难以养赡;可省费者,即当罢去,莫大之便,利民之要也。公侯之职,当教文武医卜,士农工商,道释九流,衣服不得过越奢侈僭易。

朝仪及堂亭屋宇,横费资财,引惹盗贼,当令勤俭于家,助益丰富。谚云:万民足,则百姓富;百姓足,则邦国富;邦国足,则天下富。万国咸宁,在乎斯矣。

民有五耻: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不蚕者,身无衣;不树者,棺无椁;不绩者,丧无衰。民为邦本,有道之主,以逸逸民,无道之主,以乐乐身,志骄业泰,体逸农安。

急务第七

公卿伯之职,治民酷虐,治兵怯懦,治身恕己,治事冗烦,治家寒碎,治政畏上,一日临位,必失职矣。

桀纣秦炀,破国亡家,心爱禽兽[(食人之食)]、土木[(衣人之衣)]、军旅[(蹂践田禾)]、宫室[(发夺耕耨)]。农夫不足于饱,蚕妇不足于暖。不知王道,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稼穑不识菽麦不辨。

为政第八

为政妄兴功役,横起事端,害州县不过千日,害国者不过期年,害天下者不过十旬,自投坑井,取祸之道也。

为政在上欺君,在下诳民,舞文弄法,谕假像真,因公私惠,仗势行权,辞辛惮苦,口是心非,明退暗进,何为政邪。为政好名者立异危身,务名者杀身,要名者害身,卖名者败身,彰名者危身,若尽公干事立政,不召名而名自至矣。

为政,功名官爵货利声色,皆谓之私欲,人情也。然知足不贫,知节不淫,不沾名,不吊利,人若不知,必享天爵,而子孙亦昌盛也。

司县到任,体察奸细、盗贼,阴私谋害,不明公事,密问三姑六婆,茶房、酒肆、妓馆、食店、柜房、马牙、解库、银铺、旅店,各立行老,察知物色名目,多必得情,密切告报,无不知也。

时利第九

教农民栽接园林,广种蔬菜,拆洗凉衣,多作鞋脚,挂备绳索、农器、镰担、车仗,饱饲牛畜,趁时布种,不致荒闲田地。

保庇农民,禁止诸色杂人游乐甘闲,乞觅投散,提绳把索,三教九流,师巫乐戏排场。兵卒官吏不得聚歛搔扰诱说,不惟吞食民财,大误国家徭役,利害甚大。

二麦三青一黄,催督火速收歛,般载上场,不分昼夜,打碾子粒,暴晒入仓,方属民物。山东、吴不知熟麦青钐自然子粒圆实,幽燕但过焦雨水顿放多,十去其三四矣。

夏麦薄收,火速劝谕多种荞麦、黍、谷、豆、晚田蔬菜、果木、苜蓿、野菜、劳豆、蓬子、稊稗,可备春首饥荒。加力锄刨三五次,亦能倍收。

十月收打荞麦、黍、豆,积垛草秸以备官草牛食,不致风雨损坏。

劝谕豪富赡赈鳏寡孤独、老弱残患,不致冻馁饿莩。不尔申官存恤,劝率寺观德行僧道安养,使用两便,是补不足而损有余也。

三冬人闲,收歛乾桑叶,搭苫积聚,以备蚕场。桑叶饲蚕,亦成救歛,其方亦得丝锦。大救生民,蚕桑也。

神农形瘁,尧癯瘦黧黑,禹胼胝,伊尹负鼎而干汤,吕望鼓刀而入周,百里奚传卖,管夷吾束缚,孔子无暖席,墨子无黔突,非贪禄,将起民之利,除民之害也。自天子至于庶人,四体不勤,思虑不困,于是求赡者,未之有也。

修身正家,然后可以治人;居家理,然后可以长官。民之所以生活,衣与食也,事于衣食即有功,不周于衣食即无功。帝王富其民,霸王富其地,危国富其吏。治国若不足,亡国囷仓虚。故曰上无事而民自富,得民力也。

古有言:冬饱则身温,夏饱则身凉,温凉时适,人无疾殃。凡加赋歛,妄兴徭役,织女农夫,昼夜苦楚,集草为舍,容膝庇足,夜寒无眠,风霜砭骨,数米而炊,并日而食,无庐可居,无田可耕,烧地而眠,炙体而睡,丝不期身,谷不期腹,深山旷野,穹檐败屋,楮絮不温,茅次不足,罔有营衣,寒饥空腹。

三王顺民情固本。民情欲寿,生之而不伤;民情欲富,厚之而不困;民情欲安,扶之而不危;民情欲逸,节力而不尽。

杂 著(紫山大全集卷二十一)

论治道

古人立言定名,一字不苟,不谓之百事而曰百揆,不谓之万事而曰万几,不谓之庶事而曰庶政,又曰庶绩;因事明理,因理垂戒。揆,度也,不致度则苟而已。几,微也,小有不善则激触起发,盛大而不救。政,正也,身正则万事正。绩,功也,不尽美尽善,则何以成功?不能成功,则倾覆败乱矣。今之从政者不师古,不度理,不慎微致远,而虑不及远,不正其身,而以督逼急切责人,以必不能行肆口从欲而行,不图其成败,其于前人所谓功不百不变法,利不百不易业,功利之效尚不信从,尚不加意,其于正义明道无所望矣。

韩子曰:“古之为民者四,今之为民者六,若之何民不穷且盗也?”以今观之,所多者奚啻佛、老氏而已。佛一也,师异道,人异徒,支分派别,不胜其繁,悖逆本宗,莫之有禁。老氏亦然。大抵世治则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世乱则反是。“惟民生厚,因物有迁”;“生民有欲,无主乃乱。”又曰:“一人元良,万邦以贞。”又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又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克绥厥猷惟后。”为人君者,民可以不禁,身可以不修乎?又曰:“天下有道,国无幸民。”凡今身不在四民之列,侥幸以蠹国者,反以才俊有道有德待之,欲求天下之治,岂不悖哉?

士之论治者,如庸医之治病,不问病之虚实寒热,各随其性之所好而用药。己性优柔,虽大实大满大热之证,而不敢寒以下,浚以削,消导和解而已。己性峻决,虽至虚至羸寒弱不足之证,又投以酷烈。病本不死,医杀之也。天下之势亦然,为治去其泰甚,救其偏而不起之处,防其将然未著之患,宽猛刚柔,简易具备,一相其时之可否,如良医之对病用药。后世论治者不相其时之可否,君臣之能否,一随性情之好尚,好有为者专振起,好镇静者专苟且,宽者一主于含容,猛者一主于搏击。正如庸医,实实虚虚,损不足而益有余。若此之流,虽不能得其中,要之胸中有主,不务随人。降及近代,专务逢迎,揣摩唯恐其不工。间有出一直言也,则必群聚而沮毁之,多方以倾陷之,必使之见怒于上,见恶于众,不谓之诽谤,必谓之妖讹,不致废退获罪不已。是以五年十年之久,内外小大之臣略无一言之论治,岂为国之福欤?

两汉去三代不远,为政者终能穷理尽性,治民之道虽不能以躬行心得之余推以及人,无为而治,然亦知本而示之以好恶,故刑罚清而风俗美,所行者不烦。今年诏曰孝弟力田者复其身,明年亦然,又明年亦然。高、惠、文、景而下,以至于凶国,莫不皆然。人伦不过内外,内能事父母孝而友兄弟,外而事君长则必顺,交朋友则必信必让,不犯上,不作乱,不废惰先业,放辟邪侈。民心至此,则囹圄空虚,刑措不用。史书为实录,岂虚言哉?以后世观之,愈见愈信两汉之知本末。不劝激以孝弟力田,已为不知急务,而又纵子讼父,弟诉兄,妻妾言夫,婢仆讦主,雕文刻镂,刺绣纂组,嘉美而荣宠之,民俗从风而靡。岁岁丰穰,不免冻馁;谷帛收成,价愈涌贵。近年以来,民日流移,或不幸岁一不熟,以不孝不弟、无礼无义、背本趋末之凶人而处乎困约,吾恐笞杖不能禁,狱犴不能容,岂止于犯上作乱而已耶。智者防患于将然,不救患于已然。区区以簿书期会不报为大务者,不以我为迂,必以我为狂,诬妄是古非今,好生事端,一腐儒耳。

西汉言治之事,不讳君恶,不隐民瘼,昭言天谴,思患预防,以秦为戒,以三代为法,以道德仁义、礼乐教化为君德政几之先务,以孝弟忠信、修身敦本为臣民之事业,以簿书期会、问刑谳狱为可鄙,为俗吏。以后观之,俗吏亦不可得,鄙事亦不能办。子曰:“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后世之政,去齐太远,不知何时而可望乎鲁。为君者以圣智自居,为臣者以僮仆自处,言何可能行,此孔子所以辞尊居卑也耶?又曰:“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为政之要,大体则因依前代,救滞补弊,则或损或益。欲轻之于唐、虞、三代,则为貊、越;欲重之于唐、虞、三代,则为桀、纣。为政大臣不通经学古,不知后世之虐政殊不出于尧、舜、禹、汤、文、武,皆出于汉、唐。好大喜功,夸侈奢淫,立官无法,取民无艺,检身齐家临下御众无制,舍三代不遵,而遵秦、西汉,乃万世之罪人。武帝之罪甚于秦始皇;始皇之未尝行者,武帝创行之。后习熟见闻,以为当然,不以为虐,踵踵不废,有增无损,若之何民不贫且病也?若之何政不紊且乱也?官冗则事繁,欲多则财伤,政紊则民病,吏不循良则祸速。《通典》一书,三代之所无者十盖八九,非三代之君立政立事不智不才,不能如后世之详备,凡后世之所有,三代之所无者,皆病国病民不可行之政也。不可常行,何以为之典哉?

论治法

法者,人君之大权,天下之公器。法立则人君之权重,法不立则人君之权去矣。何以言之?国之立法曰杀人者当某刑,伤人及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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