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资本 - 第七章 历史研究的结论和理论上的意义

作者:【经济类】 【29,090】字 目 录

反叛的努力都不能帮助和扩展撰稿者对史料的分析,而是会阻碍和扭曲扭这种分析。她的这部著作还生动地显示,不仅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概念,而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概念以及沃勒斯坦的以欧洲为基础的“现代世界体系”概念、奥斯曼帝国或亚洲其他地区‘被并入”该体系的观念,对人们的思想有多大的束缚。

(2)欧洲特殊论

基于六个相关的理由,我们必须驳斥这种所谓的欧洲特殊论。

首先,亚非东方学和欧洲特殊论的各种论点从经验和描述上歪曲了亚洲的经济和社会情况。正如我们对亚洲参与世界经济情况的考察所表明的,不仅所谓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和东方专制主义,而且那些所谓的亚洲非理性和反对追逐利润的特征以及前商业和产业资本主义特征的种种说法,都是不着边际的天的放矢。历史上,亚非的经济和金融发展及相关制度不仅达到了欧洲标准。而且在1400年时超过了欧洲,在1750年时依然超过欧洲,甚至到1800年还高于欧洲。

其次,从1400年到至少1600年的几个世纪里,甚至更早的时间,欧洲毫无‘特深’之处可言,除非说欧洲在地图上占有“格外”边缘性限遥远的半岛&置,因而也相应地在世界经济中扮演一个次要的角色。它由此而具有了某种“落后的优势”(gerschenkron1962)。正如霍奇森(199)在40年前就警告过的和布劳特(1993a,1997)近年所明确论证的,那些所谓欧洲“优越”的特殊论没有一种经得起欧洲的史实还是其他地方的史实的检验。因此,从马克思、韦伯到布罗代尔和沃勒斯坦的几乎所有公认的历史学和社会理论也都从经验上和理论上曲解了欧洲参与世界经济的活动和欧洲经济发展中的真正关键因素。他们的历史研究和社会理论无论带有什么政治色彩或政治意图,也都与托尼、汤因比、波拉尼、帕森斯和罗斯托的历史研究与社会理论一样,没有他们所宣称的那种历史依据。正如亚洲不是死气沉沉、墨守成规的,欧洲也不是完全凭借自己的力量把自己举起来的。

第三,这种比较方法本身不仅缺乏充分的整体意识,而且在具体研究上张冠李戴、牵强附会。最糟的情况是,武断地把某些“特征”宣布为根本性的(对于什么是根本性的?),而且是别的地方都没有,只有欧洲有。马克思的分析也属于这些有致命缺陷的分析之列。最好的情况是,西方的学者(遗憾的是也包括一些来自亚洲和其他地方的学者)把“西方的”文明、文化、社会、政治、经济、技术、军事、地理、气候等方面的“特征”——总之,种族“特征”——与“东方的”相应“特征”加以比较,发现按照这种或那种(欧洲中心论的)标准,后者总是缺少什么。在经典作家中,韦伯在比较这些因素方面作出了最重大的贡献,尤其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东方的“神圣习俗、道德法规和宗教律令”的观点作了精细的修饰。他的许多追随者进一步用更具体的描述丰富了这种比较研究。即使这些比较在经验上是准确的——我们已经看到它们大多并不准确——它们也还是有两大弱点:一是如何解释被比较的所谓重要因素;另一缺陷是为什么首先——和最终——要比较这些特征或因素。究竟挑选哪些特征或因素来加以比较,是基于一个明确的或不言而喻的先验决定:欧洲的特征是重要的、独特的,因此也是值得与其他地方的特征进行比较的。我们下面将依次考察这些决定与不言而喻的选择。

第四,有一种有时明确、但更经常是不言而喻的假定:生产。积累、交换和分配等等的制度基础和机制及其功能运作,是由“传统的”历史遗产和当地的、民族的或地区的发展决定的。这种“分析”甚至从未考虑这样一种可能性:这些因素是该地、该民族或该地区对参与一个统一的世界范围的经济体系和进程所作出的回应。但是,正如我们所坚持和论证的,亚洲、非洲、欧洲和美洲各地的积累、生产、分配以及它们的制度形式实际上是适应和反映它们共同的相互依存关系。诸如霍尔木兹和马六甲这样的商品集散中心以及其他大多数港口和陆路中心的制度形式和活力当然取决于它们扩大还是缩小参与世界经济的程度。但是,在它们身后进行生产和商业活动的内地也是如此。我对1520-1630年墨西哥农业的研究就显示,招募和组织劳动力的一系列制度形式乃是当地对世界经济周期变动所作出的回应(fran1979)。在本书第2.3、4章,我们已经看到孟加拉边疆(eaton1993)、中国南方(marks1997a)、东南亚(lieberman1995)和奥斯曼帝国(islamoglu-inan1987)类似的制度调适和发展。甚至相关的“文明”或“文化”的变量也不是那么具有决定性或独立性,因为它们本身也是由世界范围的经济结构与进程衍生出来的,并且依附于这种经济结构与进程。那些主要从当地、民族或地区的所谓文化因素或阶级因素来说明或解释当地的发展的尝试都是坐井观天。它们忽视了最基本的世界经济海洋的变化,而当地的变化往往只是表面的波浪和现象。总之,仅仅和主要基于当地原有条件来说明当地的发展特征和因素,而不考虑它们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功能,只会导致忽视真正令人满意的解释所不可或缺的基本因素。

因此,我的第五点反驳是,即使是最好的比较研究也违背了整体主义的基本要求,因为它们没有研究全球整体和世界经济/体系,不是从全球整体和世界经济/体系中引申出需要比较的因素。也就是说,我们需要建构一个关于这种全球经济和世界体系及其运作和转变的整体主义的理论和分析,因为全球经济和世界体系及其运作和转变塑造了那些制度形式本身。我们确实需要这样一种完全不同的研究思路。土耳其杂志《metu》1995年专门讨论研究欧洲史的新方法。这一期杂志可以成为一个生动的反例。该期杂志刊登了约翰·霍尔的倍于“西方的兴起”的理论解释》以及一组土耳其学者的评论。霍尔(1995:231-232)承认自己“颇为得意”,因为自己“能够(对西方的兴起)提出一个全新的说明”,“将从完全不同的角度解决马克斯·韦伯的问题”。他首先考察了中国,并简略地提到伊斯兰世界和信奉印度教与佛教的印度。他还是像原先(hall1985)那样,强调这些地区相对于欧洲的短处。他认为,中国的经济之所以不发展是因为帝国制度,印度是因为印度教的种姓制度,伊斯兰世界是因为游牧民族的部落文化;这些地区都没有欧洲的那种独特的国家与国际体系。这样,霍尔不过是兜了一个新圈子,又回到了陈旧的欧洲特殊论。一位土耳其学者把自己的评论称作“更像是为霍尔先生辩护”。他说:“我认为,大多数反对意见本身是缘于某种误解。”遗憾的是,他的土耳其同行的“反对意见”仅仅驳斥了霍尔的欧洲特殊论和实证比较的一部分。他们自己没有提供别的解释,甚至根本没有提出一种整体主义的思路,而只有整体主义的思路才能在统一的世界体系中对欧洲人和奥斯曼人加以比较,而且把二者联系起来。我们在此只是刚刚开始做这项工作!最后,“西方社会”和“东方社会”的比较研究就已经因它们对所比较的特征或因素所做的选择而变得没有价值了,除非这种选择本身是出自对整个世界经济/体系的研究。但事实上不是这样。事实上,对所比较的特征或因素的选择只是出自对世界某一部分的关注,这一部分或者是英国,或者是欧洲、西方,或者是其他什么地方。也就是说,从马克思和韦伯到布罗代尔和沃勒斯坦,这种研究只是借助欧洲的路灯,牵强附会地用放大镜、甚至显微镜来寻找需要解释的东西。而真正的任务应该是首先用望远镜来获得一个全球整体及其世界经济/体系的整体图像。只有那样才能揭示我们需要用放大镜来极其小心地观察的消极特征或积极因素。我们在本章第二部分讨论理论意义时再来谈这项任务。现在我们先来得出一些木应该做什么的结论,因为如果做了这些不该做的事情就会妨碍我们“如其实际”地从全球整体观察历史。(3)究竟是欧洲的世界体系还是全球经济?

与布罗代尔、沃勒斯坦以及许多人的错误说法相反,我们的研究也必然导致一个结论:近代早期的历史不是由一个欧洲的世界体系的扩张塑造的,而是由一个早就运转着的世界经济塑造的,我以前就论证过布罗代尔和沃勒斯坦的模式与理论是如何与他们自己的论证和分析自相矛盾的(frank1994,1995)。本书所作的历史回顾具有更强大的说服力:第2章显示了世界范围的劳动分工是如何通过环环相连的贸易关系和贸易(不)平衡而运作的;第3章显示了金钱是如何通过一个流通体系走遍世界并且转动了世界;第4章不仅显示亚洲在这个全球经济中占据着优势,而且证明亚洲的技术和经济制度及经济进程是由世界经济本身衍生出来的,并且适应着世界经济;第5章显示了共同的周期性进程和其他进程同时普遍地决定着世界各地相距遥远但彼此相连的经济、地区和政体的兴衰命运;第6章致力于分析这些联系本身的结构与转变是如何造成了相互关联的“东方的衰落”与“西方的兴趣’。因此,只有愚蠢而自负的欧洲中心论才试图在一种“民族”经济或“民族”社会的框架里,或渴望仅仅用一个“欧洲的世界体系”来说明或解释这些事件、进程或它们之间的联系。

因此,真正的世界经济/体系也是不可能被塞进沃勒斯坦的以欧洲为中心的“现代世界体系”的普洛克路斯忒斯①结构的,因为全球范围的世界经济/体系没有单一中心,至多有一个中心的等级结构,中国很可能处于这个结构的顶端。因此,尽管在地区内或某些地区间有某种中心一边睡关系,但也很难确认有一个由中心一边睡关系构成的单一中心结构。是否有沃勒斯坦所谓的“半边睡”,很值得怀疑;而且它们究竟指的是什么,也一直也没有说清楚。

但是,如果因此断言实际上根本没有这种(整体的)世界经济/体系,那么这种反驳意见也是不可接受的。相反,显然曾经存在着一个世界经济/体系,而且实际上只有一个。它具有一种全球的劳动分工和商业金融联系,尤其是通过世界范围的通货市场。另外,这个世界经济/体系显然也有一个全球性的结构和运动,很值得更深入地研究。因此,这个关于全球经济的第三点结论不仅与史实相吻合,也与前两点结论前后一致。

(4)1500年:连续还是断裂?

另外一个必然引申出来的结论是:根本就没有发生过所谓以1500年为界的前后之间的断裂。历史学家往往认为,‘世界”历史在1500年出现了一个断裂。尽管本特利(199)提出了新建议,主张不应仅仅根据欧洲进程,而应根据世界范围的进程对世界历史“进行分期”,但是他依然把1500年定为最近一个时期的开端。迄今为止几代欧洲历史学家和社会理论家都确认这种断裂。世界体系理论家,如沃勒斯坦(1974)、桑德森(1995)以及蔡斯一邓思和霍尔(1997)也都如此。亚当·斯密和马克思的观点早就体现了所谓1500年前后有一个明显的断裂的说法。他们把1492年和1498年定为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年份。也许这两个年份对于新世界的人来说确实如此,间接地对于欧洲人来说也是如此。但是,布罗代尔(1992:57)驳斥了沃勒斯坦关于欧洲这个时候发生断裂的说法,认为,至少从1300年,甚至从1100年以来欧洲保持着连续性。

诚然,甚至沃勒斯坦(199)也提到一个得到公认的观点:1050-1250年的扩张的“a”阶段之后是1250-1450年的收缩的“b”阶段,然后又是一个从1450年到1640年的“延长的16世纪”的扩张的“a”阶段。但是,我们在前面的论证显示,这个延长的扩张阶段早在1400年以前就在亚洲许多地区已经开始了,而且在这些地区至少持续到1750年。沃勒斯坦所说的欧洲的“延长的16世纪’大概是这次世界经济扩张的一种更晚的和更短暂的表现。实际上,哥伦布和达·伽马的航海活动大概应被视为这次世界性经济扩张的表现,当时欧洲人渴望到亚洲加入这次经济扩张。因此,与所谓的断裂或新开端相比,贯通1500年前后的连续性无论在实际中还是在理论上都更为重要得多。

因此,我认为,通常那种把近代早期和现代历史视为一次重大历史断裂的结果或预兆的论点是不确切的,甚至是不必要的。各种流行的断裂说法不仅无助于,而且大大妨碍了人们理解真实的世界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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