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二百七十一

作者: 李焘10,600】字 目 录

「天下州軍都知、兵馬使,年滿解發赴闕授班行至大將者,大約三年有二百餘人。舊日人多,比及解發,無不及四十年者。近年裁減,人數至少,遷轉歲月,計須減半。今在京百司吏,新法皆三十年以上出官,不可使外州軍優於省寺。乞都知、兵馬使入仕及三十年方許解發。」從之。

熙河路經略司言:「摩宗城首領結布投宗哥,誘定羌城熟戶日珠族青斯巴皆往,青斯巴不從,潛斬結布首來獻。乞優補官職。」詔補青斯巴下班殿侍、本族巡檢。

賜安南行營司公使錢三千緡。

上批:「河北等路及開封府界在京開修無用不急溝河,及築隄柱占人兵處,來年一切權罷,以所役廂軍應副安南征討。」

乙卯,察訪荊湖路常平等事蒲宗孟言:「鼎、澧道路之間,已有殍餓流離之民,尚催納秋稅及五分以上,並令倚閣。」從之。

丁巳,上批:「河北諸州軍城壕,訪聞甚有乾淺者,可契勘那輟諸河合起人夫,早令開治了當。」又批:「契勘河北諸將下馬步軍元額【二○】,及畫日已有見闕都大人數,疾速具奏。」

是月,復雲安軍雲安監,置舒州同安監,京兆府、華耀陝州鑄錢監及置河州閻精堡,興元府茶場。實錄於八年十二月末載,置「辰州會溪城、黔安寨」,此八字合除去。城寨賜名在明年二月十七日。改秦州诬穰寨為堡,廢真定府靈壽縣、延州延水縣、隴州隴西寨並為鎮。實錄於此月末又書:「廢錦州寨【二一】及招諭縣入沅州麻陽縣。」已於二月末書訖,此削去。

夷人獻長寧等十州地,隸瀘州淯井監。此據實錄。

是歲,宗室子賜名授官者五十一人。天下上戶部主戶一千六十八萬二千三百七十五,丁一千五百八十九萬六千三百四;客戶五百萬一千七百五十四,丁七百九十一萬八百六十一。斷大辟一千三百九十七人。

自熙寧三年始制天下吏祿,而設重法以絕請託之弊。其年京師諸司支吏祿錢凡三千八百三十四貫有奇。及沈括為三司使,當熙寧八年,其年支吏祿凡三十七萬一千五百三十三貫有奇,京師舊有吏祿者及天下吏祿,皆不預此數云。此據沈括筆談,附見年末,當考。

注釋

【一】願罷司農官「農」下原衍「司」字,據閣本及上文刪。

【二】澶州芻豆內免役□剩錢「錢」字原脫,據閣本補。

【三】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除集賢院學士「十年」原作「十二年」,據琬琰集刪存卷三曾文肅公布傳改。【四】殿前都指揮使郝質「殿」原作「詔」,據東都事略卷八四、宋史卷三四九本傳改。

【五】河北河東三路義勇保甲上蕃「上」原作「土」,據閣本、活字本改。又「蕃」疑當作「番」。

【六】取料錢歷批上剋折「折」原作「析」,據閣本改。【七】合削去「合」原作「今」,據閣本改。【八】樞密院言「言」字原脫,據閣本補。

【九】其自京并他路差往屯泊軍馬「路」字原脫,據閣本補。

【一○】荊湖北路轉運使孫構「荊」下原衍「南」字,「構」原作「桷」,據宋史卷三三一本傳刪改。下同。

【一一】古誠州「誠」原作「城」,據宋會要蠻夷五之八六改。下文註同。

【一二】楊昌銜原作「楊昌御」,據閣本及上引宋會要改。下同。

【一三】根究施行據上下文,疑當作「乞根究施行」。【一四】七年三月三日「三日」原作「一日」,據閣本及本書卷二五一熙寧七年三月庚子條改。

【一五】遣使臣分諸州軍本句難解,疑「諸」為「詣」之誤。

【一六】上批令焑交職事與皮公弼「職」原作「戰」,據下文改。

【一七】遼主遣安東軍節度司耶律世通按:遼官有節度使而無「節度司」,疑此處「司」為「使」之誤。

【一八】多重疊放債「債」原作「積」,據閣本改。

【一九】餘配近裏州軍近上本城「近裏」二字原倒,據閣本乙正。

【二○】河北諸將下馬步軍元額「元」原作「死」,據閣本改。

【二一】廢錦州寨「錦」原作「挠」,據宋會要方域六之三六、元豐九域志卷六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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