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五百三

作者: 李焘11,874】字 目 录

官」二字。

【七】橫水瀾本書卷五○六哲宗元符二年二月丙子條有「自青南訥心、橫水澗、東冷牟進築」句,疑「瀾」為「澗」之形訛。

【八】額勒色克「色克」二字原倒,據閣本、本卷下文及本書卷五○二元符元年九月甲子條乙正。

【九】南牟會一帶相迎「南牟」二字原脫,據閣本及同上本書卷五○二補。

【一○】全貴在兩路帥臣閣本「貴」作「責」。

【一一】以地與人親宋史卷九八禮志、宋會要禮一四之五九「與」作「於」。

【一二】禮生各引分獻官奉玉帛升壇閣本「帛」作「幣」。【一三】只是綵繪比他處精好「繪」原作「繒」,據閣本、活字本改。【一四】只依招納敕施行「依」原作「宜」,據閣本改。

【一五】期戩泊閣本、活字本作「朗戩泊」。

【一六】是時賊以重兵寇涇原「時」字原脫,據閣本補。【一七】察訪司應州縣若非當路別無察舉事者「縣」下原衍「事」字,據宋會要職官四二之七二刪。【一八】將作監主簿二員「主」原作「言」,據閣本改。

【一九】因具呈於上「具」原作「共」,據閣本改。

【二○】乙酉原作「乙亥」,按「乙亥」為本月朔日,本日係十一日,當以「乙酉」為是,現據閣本改。

【二一】不得統人馬故來歸「馬」下原衍「部」字,據閣本及下文刪。

【二二】估價給償宋史卷一八四食貨志及下文「償」均作「賞」。

【二三】莘王俁「莘」原作「萃」,據宋史卷一八哲宗紀及宋會要帝系一之三九改。【二四】然碩言章惇掩確定策功抑之「之」字原脫,據閣本補。【二五】小民未知請引宋會要食貨二四之三二「引」下有「便行興販」四字。

【二六】以職任應舉官而被旨召赴闕者「召」原作「詔」,據閣本及宋會要選舉二八之二七改。

【二七】洺州原作「洛州」,據閣本、活字本改。下文同改。

【二八】客宋某願納入在京「納入」,閣本作「入納」。

【二九】下大理推見案情「案」原作「人」,據閣本改。

【三○】獄詞辨問目至「目」原作「日」,據閣本、活字本改。

【三一】天子不以小官之不肖「肖」原作「肅」,據閣本改。

【三二】或假故出巡「故」字原脫,據閣本及上文補。

【三三】仁多保宗「多」字原脫,據本書卷五○四元符元年十一月壬辰條及宋史卷四八六夏國傳補。

【三四】具言「具」原作「其」,據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二逐元祐黨人下及續通鑑卷八五改。

【三五】章楶奏傳云「奏傳」,本卷上文作「奏議」。【三六】自己卯至壬辰凡十四日「己卯」原作「乙卯」,按乙卯至壬辰為三十八日,己卯至壬辰乃為十四日,「乙」「己」形近而訛,現據閣本及西夏紀事本末卷二七改。【三七】聚兵百五十萬「聚兵」,本卷上文壬午條小字注作「敵兵」,西夏書事卷三○作「夏兵」。

【三八】直薄城「直」上原衍「一」字,據閣本刪。

【三九】賜郭成各三百「賜」字原脫,據閣本及下文補。

【四○】將來進築城寨「進」原作「盡」,據閣本及上文改。

【四一】樓櫓材植及……等「材」原作「木」,據閣本改。

【四二】其教令自為一司「教」,閣本作「敕」。

【四三】徑趨卓羅右廂以東攻討「徑」原作「經」,據閣本改。

【四四】其編類到條貫及機密朝旨「到」原作「列」,據閣本改。

【四五】祐聖邸報載敦禮書極詳「祐聖」原作「元祐」,據閣本、活字本改。

【四六】故不救前貶閣本「不」下有「能」字。

【四七】詔賜建州武夷山沖祐觀良田千頃閣本「千」作「十」,疑是。

【四八】乃以校理還吏選「校」原作「交」,據閣本、活字本改。

【四九】體量到本路州軍為經略司科定買馬匹數「軍」字原脫,據閣本及宋會要兵二四之二七補。

【五○】并抑勒市戶結攬軍馬中官狀閣本「狀」下有「實」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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