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五百二

作者: 李焘8,272】字 目 录

起訖時間 起哲宗元符元年九月盡其月 卷名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五百二 帝號 宋哲宗

年號 元符元年(戊寅,1998) 全文九月丙午朔,詔法酒庫監官自今朝廷差人。

丁未,詔以霖雨罷秋讌。詔除破樞密探過□錢三千餘緡。故事,執政每員月支□錢三十五千,密院歲賜添□錢一千七百緡。自元祐三年以後,西府修葺及造陳設什物,冗費漸廣,而□吏數增物價有至一倍以上,用度寖多,遂探請至元符三年終。而自林希罷政,亦探請過三年前□錢。曾布欲回納,上悉令除破。布更欲立法,令今後不得探請,仍令量入為出,不得支過歲額錢數,歲終令承旨具有無侵支錢數聞奏。仍令承旨司取索冗費,看詳裁減。上曰:「執政飲食之費、不足校,亦不可裁減削弱,歲終亦不須奏。」止令申樞密院擬定修葺及行事之費,皆令增一倍。布自言:「三省主□庫者方送大理寺根究,乾沒假貸錢僅萬緡。密院乃無此弊,但所增物價寖高,故一食之費價倍於前日。」自是悉立定規例,無復可過為侵盜。三省喜謂布曰:「得此約束,悉可遵用,遂蒙成矣。」

己酉,中大夫、知亳州林希知杭州,朝請郎、知汝州邢恕知應天府。御史中丞安惇奏疏論希、恕除授不當,疏留中不出。(此據布錄。)

試中書舍人趙挺之兼侍講。

是日,三省擬周常、葉棣承曾旼【一】、□伯舉為侍講,而宰執各有所毀譽,唯周常為黃履力薦而無毀之者【二】,佹得之矣。上令具姓名呈,及是,上曰:「除趙挺之。」觽愕然,蓋非素議所及也。上曰:「熙寧初首選為學官。」觽莫敢異。既退,章惇謂曾布曰:「挺之已除講官。」布曰:「得人。」履亦稱善,又顧布曰:「更有一人質甚美,亦可用。」布曰:「亦聞之,乃周常也。」

先是,上問布識周常否【三】,布曰:「臣不識之,亦不知其如何。」上曰:「黃履力薦之,以謂可在經筵。」布曰:「經筵乃在侍從,最為親近要切之地,所擢必得人望,如常者觽人所未深知,萬一誤擢為可惜,不若只於從官中擇人。如趙挺之乃熙寧初首選為學官,莫如此人為宜。」上矍然曰:「好,好!」布又言:「陛下聖質,睿明出於天縱,於邪正善惡無不洞照。若挺之、知章輩,非出聖意擢用,無緣得進,外議孰不鼓舞稱頌。經筵之選尤不可輕,願更留聖意。」(布錄在八月二十九日甲辰,今附此。常卒為說書在九月十八日癸亥。)

龍圖閣待制、新知杭州虞策為戶部侍郎。(元符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又以前戶侍權戶尚。)

溫州防禦使曹評為真定路副總管。樞密院初擬定與都鈐轄,上特除副總管,且曰:「先帝待慈聖家極厚,此不足惜也。」

詔孫杞罷右司郎中與知軍差遣之命勿行。

先是,御史中丞安惇論杞察訪河北案舉失職,故罷右司。未幾,杞卒於道,遂有是詔。(十一月三日丁未,鄧棐又云。)

權吏部尚書葉祖洽言:「近劉摯、梁燾諸子並勒停,永不收□,仍各於元指定州軍居住。伏見王珪罪惡,比摯等最為暴著,今罪罰輕重不侔【四】,何以慰天下公議!」詔王珪諸子並特勒停,永不收□。

詔:「開封府依舊敕,每歲冬月巡視京城內凍餒之人外,吏部仍差待闕小使臣同職員分地分往。救濟過人口交與福田院畢,據實數申戶部。」從監察御史蔡蹈言也。

詔奉議郎、通判霸州侍其琮特追一官勒停。坐避事出巡,致北人侵入榷場,人兵拆橋梁等也。

詔罪人應配五百里以上,皆配陝西、河東充廂軍。曾布白上曰:「此漢徙人以實邊之遺法也。」上然之。諸路經略司各二千人止。

庚戌,追官勒停橫州編管秦觀特除名,永不收□,移送雷州編管。以附會司馬光等同惡相濟也。(新錄削去「以附會司馬光等同惡相濟也」十二字。)

供備庫副使王棫知寧化軍。

棫元豐二年中為閤門祗候,尋醫,從高遵裕至靈州勾當公事。遵裕貶,棫亦降官,與遠小監當,遂以內殿崇班覃恩改承制致仕。及邢恕言元豐末王珪問定策事於高遵裕,遵裕叱其子云:「此朝廷事,不當與議。」時棫亦與聞。遵裕贈官,棫落致仕,得供備庫副使。(七月二十五日落致仕除官。)而上諭曾布,令與一郡,遂除之。(布錄。)

曾布再對,上又問曾旼,布曰:「臣論之多矣。」上又曰:「章惇不喜鄧洵武兄弟。」布曰:「惇與綰有隙,觽所知;然其斥洵武、鄭居中、葉棣、□伯舉輩,則亦為公論所稱;及薦引曾旼、周穜輩,則物論亦莫不罪之。此乃天下之公議也。」上又曰:「謝文瓘如何?」布曰:「臣亦論之多矣。」上曰:「是。」布曰:「君子小人之分出,天下公論多在下者,以無情故也。在上之人好惡各有所偏,所引者皆其門下黨附之人,故多不合公論,如洵武、穜、旼輩是也。臣嘗以謂君子小人名分不可易,若令以小人為君子,以君子為小人,雖白刃鼎鑊在前,亦不可奪。雖君子小人論議不同,然邪正之人,以義理觀之,亦不難分別。且如今日在朝之人,若善人君子,則所陳無非忠厚之論,每事循理守分,不為過舉。若邪慝之人,則惟是攻毀元祐之人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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