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漢文 - 全漢文卷二

作者: 嚴可均4,916】字 目 录

烏程嚴可均校輯

文帝二

勸農詔十二年三月

道民之路。在于務本。朕親率天下農。十年于今。而野不加辟。歲一不登。民有飢色。是從事焉尚寡。而吏未加務也。吾詔書數下。歲勸民種樹。而功未興。是吏奉吾詔不勤而勸民不明也。且吾農民甚苦。而吏莫之省。將何以勸焉。其賜農民今年租稅之半.

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員詔十二年三月

孝悌。天下之大順也。力田。為生之本也。三老.眾民之師也。廉吏。民之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今萬家之縣。云無應令。豈實人情。是吏舉賢之道未備也。其遣謁者勞賜三老。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廉吏二百石以上率百石者三匹。及問民所不便安。而以戶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員。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

文帝 一

耕桑詔十三年二月

朕親率天下農耕。以供粢盛。皇后親桑。以奉祭服。其具禮儀。

除祕祝詔十三年四月

蓋聞天道。禍自怨起。而福繇德興。百官之非。宜由朕躬。今祕祝之官移過于下。以彰吾之不德。朕甚不取。其除之。

除肉刑詔十三年五月

制詔御史。蓋聞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戮。而民弗犯。何治之至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姦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與。吾甚自愧。故夫訓道不純。而惠民陷焉。詩曰。悌弟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憐之。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刑之楚而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今罪人各以輕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為令。

勸農詔十三年六月

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今廑身從事。而有租稅之賦。是謂本末者無以異也。其于勸農之道未備。其除田之租稅。賜天下孤寡布帛絮各有數。

增祀無祈詔十四年春

朕獲執犧牲珪幣。以祀上帝宗廟。十四年于今。歷日彌長。以不敏不明。而久撫臨天下。朕甚自媿。其廣增諸祀壇場珪幣。昔先王遠施不求其報。望祀不祈其福。右賢左戚。先民後己。至明之極也。今吾聞祠官祀釐。皆歸福于朕躬。不為百姓。朕甚媿之。夫以朕之不德。而專鄉獨美其福。百姓不與焉。是重吾不德也。其令祠官致敬。無有所祈。

文帝 二

議郊祀詔十五年夏

有異物之神見于成紀。毋害于民。歲以有年。朕幾郊祀上帝諸神。禮官議。毋諱以朕勞。

策賢良文學詔十五年九月

惟十有五年九月壬子。皇帝曰。昔者大禹勤求賢士。施及方外。四極之內。舟車所至。人跡所及。靡不聞命。以輔其不逮。近者獻其明。遠者通厥聰。比善戮力。以翼天子。是以大禹能亡失德。夏以長楙。高皇帝親除大害。去亂從。並建豪英。以為官師。為諫爭。輔天子之闕。而翼戴漢宗也。賴天之靈。宗廟之福。方內以安。澤及四夷。今朕獲執天下之正。以承宗廟之祀。朕既不德。又不敏。明弗能燭。而智不能治。此大夫之所著聞也。故詔有司諸侯王三公九卿及主郡吏。各帥其志。以選賢良。明於國家之大體。通於人事之終始。及能直言極諫者。各有人數。以匡朕之不逮。二三大夫之行。當此三道朕甚嘉之。故登大夫于朝。親諭朕志。大夫其上三道之要。及永惟朕之不德。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寍。四者之闕。悉陳其志。毋有所隱。上以薦先帝之宗廟。下以興愚民之休利。著之于篇。朕親覽焉。觀大夫所以佐朕。至與不至。書之。周之密之。重之閉之。興自朕躬。大夫其正論。毋枉執事。烏虖戒之。二三大夫其帥志毋怠。

求言詔後元年三月

間者數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災。朕甚憂之。愚而不明。未達甚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過與。乃天道有不順。地利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廢不享與。何以致此。將百官之奉養或費。無用之事或多與。何其民食之寡乏也。夫度田非益寡。而計民未加益。以口量地。其於古猶有餘。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無乃百姓之從事於末以害農者蕃。為酒醪以靡穀者多。六畜之食焉者眾與。細大之義。吾未能得其中。其與丞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議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遠思。無有所隱。

文帝 三

與匈奴和親詔後二年六月

朕既不明。不能遠德。使方外之國。或不寍息。夫四荒之外。不安其生。封圻之內。勤勞不處。二者之咎。皆自於朕之德薄。而不能達遠也。間者累年。匈奴並暴邊境。多殺吏民。邊臣兵吏。又不能諭其內志。以重吾不德。夫久結難。連兵中外之國。將何以自寍。今朕夙興夜寐。勤勞天下。憂苦萬民。為之惻怛不安。未嘗一日忘于心。故遣使者。冠蓋相望。結轍于道。以諭朕志於單于。今單于反古之道。計社稷之安。便萬民之利。新與朕俱棄細過。偕之大道。結兄弟之義。以全天下元元之民。和親以定。始於今年。

與匈奴和親布告天下詔

制詔御史。匈奴大單于遺朕書。和親已定。亡人不足以益眾廣地。匈奴無入塞。漢無出塞。犯今約者殺之。可以久親。後無咎。俱便。朕已許。其布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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