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漢文 - 全漢文卷四十三

作者: 嚴可均4,856】字 目 录

鳥程嚴可均校輯

王尊

尊字子贛。涿郡高陽人。少為獄小史。給事太守府。除補書佐。署守屬監獄。久之稱病去。復召署守治獄。為郡決曹史。舉幽州從事。補遼西鹽官長。初元中舉直言。遷虢令。轉守槐里。兼行美陽令事。以高第擢安定太守。免。起為護羌轉校尉。免。起為郿令。遷益州刺史。除東平相。免為庶人。竟寍初補大將軍軍司馬。擢司隸校尉。成帝即位。左遷高陵令。以病免。徵為諫大夫。守京輔都尉。遷光祿大夫京兆尹。免。河平中為徐州刺史。遷東郡太守。

王尊 一

劾奏匡衡

丞相衡。御史大夫譚。位三公。典五常九德。以總方略壹統廣教化美風俗為職。知中書謁者令顯等專權擅埶。大作威福。縱恣不制。無所畏忌。為海內患害。不以時白奏行罰。而阿諛曲從。附下罔上。懷邪迷國。無大臣輔政之義。皆不道。在赦令前。赦後衡譚舉奏顯。不自陳不忠之罪。而反揚著先帝任用傾覆之徒。妄言百官畏之甚於主上。卑君尊臣。非所宜稱。失大臣體。又正月行幸曲臺。臨饗罷衛士。衡與中二千石大鴻臚賞等會坐殿門下。衡南鄉。賞等西鄉。衡更為賞布東鄉席。起立延賞坐。語私如食頃。衡知行臨。百官共職。萬眾會聚。而設不正之席。使下坐上相比。為小惠於公門之下。動不中禮。亂朝廷爵秩之位。衡又使官大奴入殿中問行起居。還言漏上十四刻行臨到。衡安坐。不變色改容。無怵惕肅敬之心。驕慢不謹。皆不敬。

行縣還上奏事

彊不陵弱。各得其所。寬大之政行。和平之氣通。

安定太守告屬縣教

令長丞尉。奉法守城。為民父母。抑彊扶弱。宣恩廣澤。甚勞苦矣。太守以今日至府。願諸君卿勉力。正身以率下。故行貪鄙。能變更者。與為治。明慎所職。毋以身試法。

又敕掾功曹教

掾功曹各自厎厲。助太守為治。其不中用。趣自避退。毋久妨賢。夫羽翮不修。則不可以致千里。闑內不理。無以整外。府丞悉署吏行能。分別白之。賢為上。母以富。賈人百里。不足與計事。昔孔子治魯。七日誅少正卯。今太守視事。已一月矣。五官掾張輔。懷虎狼之心。貪汙不軌。一郡之錢。盡入輔家。然適足以葬矣。今將輔送獄。直符史詣閤下從太守受其事。丞戒之戒之。相隨入獄矣。

耿壽昌

壽昌。五鳳中為大司農中丞。賜爵關內侯。

王尊 耿壽昌 王商二

奏糴三輔等郡穀

故事。歲漕關東穀四百萬斛以給京師。用卒六萬人。宜糴三輔弘農河東上黨太原郡穀。足供京師。可以省關東漕卒過半。

白築常平倉

令邊郡皆築倉。以穀賤時增其賈而糴。以利農。穀貴時減賈而糶。名曰常平倉。

王商

商字子威。涿郡蠡吾廣望鄉人。宣帝舅武之子。甘露二年襲封樂昌侯。歷太子中庶子、諸曹侍、中中郎將。元帝時至右將軍光祿大夫。成帝即位。徙左將軍。建始末代匡衡為丞相。河平四年。為王鳳所陷。免。卒。謚曰戾侯。

徒南北郊議

禮記曰。燔柴於太壇。祭天也。瘞薶於太折。祭地也。兆於南郊。所以定天位也。祭地於太折。在北郊。就陰位也。郊處各在聖王所都之南北。書曰。越三日丁巳。用牲于郊。牛二。周公加牲。告徙新邑。定郊禮於雒。明王聖主事天明。祀地察天明地察。神明章矣。天地以王者為主。故聖王制祭天地之禮。必於國郊。長安聖主之居。皇天所觀視也。甘泉河東之祠。非神靈所饗。宜徙就正陽太陰之處。違俗復古。循聖制。定天位。如禮便。

史丹

丹字君仲。魯國人。戾太子史良娣之兄孫。宣帝時為太子中庶子。元帝時拜駙馬都尉侍中。成帝即位。擢長樂衛尉。遷右將軍。賜爵關內侯。給事中。徙左將軍光祿大夫。鴻嘉初封武陽侯。永始四年卒。謚曰頃侯。

王商 史丹 王章三

奏劾王商

商位三公。爵列侯。親受詔策。為天下師。不遵法度以翼國家。而回辟下媚。以進其私。執左道以亂政。為臣不忠。罔上不道。甫刑之辟。皆為上戮。罪名明白。臣請詔謁者召商詣若盧詔獄。

王章

章子仲卿。泰山鉅平人。宣帝時為諫大夫。元帝初擢為左曹中郎將。以忤石顯髡免。成帝即位。徵為諫大夫。遷司隸校尉。選為京兆尹。為王鳳所陷。棄市。

上封事召見對言王鳳不可任用

天道聰明。佑善而災惡。以兩面異為符效。今陛下以未有繼嗣。引近定陶王。所以承宗廟。重社稷。上順天心。下安百姓。此正義善事。當有祥瑞。何故致災異。災異之發。為大臣顓政者也。今聞大將軍猥歸日蝕之咎於定陶王。建遣之國。苟欲使天子孤立於上。顓擅朝事。以便其私。非忠臣也。且日蝕。陰侵陽臣顓君之咎。今政事大小。皆自鳳出。天子曾不壹舉手。鳳不內省責。反歸咎善人。推遠定陶王且鳳誣罔不忠。非一事也。前丞相樂昌侯商。本以先帝外屬。內行篤。有威重。位歷將相。國家柱石臣也。其人守正。不肯詘節隨鳳委曲。卒用閨門之事。為鳳所罷。身以憂死。眾庶愍之。又鳳知其小婦弟張美人已嘗適人。於禮不宜配御至尊。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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