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漢文 - 全漢文卷八

作者: 嚴可均5,989】字 目 录

卹百姓。百姓畔而去之。若鳥之自焚也。雖先快意說笑。其後必號而無及也。百姓喪其君。若牛亡其毛也。故稱凶。泰山。王者易姓告代之處。今正於岱宗之山。甚可懼也。三月癸未。大風自西。搖祖宗寢廟。揚裂帷席。折拔樹木。頓僵車輦。毀壞檻屋。災及宗廟。足為寒心。四月己亥朔。日蝕東井。轉旋且索。與既無異。己猶戊也。亥復水也。明陰盛咎在內。於戊己虧君體。著絕世於皇極。顯禍敗及京都於東井。變怪眾備。末重益大。來數益甚。成形之禍。月以迫切。不救之患。日寖婁深。咎敗灼灼若此。豈可以忽哉。書云。高宗彤日。粵有雊雉。祖己曰。惟先假王正厥事。又曰。雖休忽休。惟敬五刑。以成三德。即飭椒房及掖庭耳。今皇后有所疑。便不便。其條刺。使大長秋來白之。吏拘於法。亦安足過。蓋矯枉者過直。古今同之。且財幣之省。特牛之祠。其於皇后。所以扶助德美為華寵也。咎根不除。災變相襲。祖宗且不血食。何戴侯也。傳不云乎。以約失之者鮮。審皇后欲從其奢與。朕亦當法孝武皇帝也。如此。則甘泉建章。可復興矣。世俗歲殊。時變日化。遵事制宜。因時而移。舊之非者。何可放焉。君子之道。樂因循而重改作。昔魯人為長府。閔子騫曰。仍舊貫。如之何。何必改作。蓋惡之也。詩云。雖無老成人。尚有典刑。曾是莫聽。大命以傾。孝文皇帝。朕之師也。皇太后。皇后成法也。假使太后在彼時不如職。今見親厚。又惡可以踰乎。皇后其刻心秉德。毋違先后之制度。力誼勉行。稱順婦道。減省群事。儉約為右。其孝東宮。毋闕朔望。推誠永究。爰何不臧。養名顯行。以息眾讙。垂則列妾。使有法焉。皇后深惟毋忽。

成帝 十二

報王鳳陽朔初

朕秉事不明。政事多闕。故天變婁臻。咸在朕躬。將軍迺深引過自予。欲乞骸骨而退。則朕將何嚮焉。書不云乎。公無困我。務專精神。安心自持。期於亟瘳。稱朕意焉。

報翟方進綏和元年十二月

定陵侯長己伏其辜。君雖交通。傳不云乎。朝過夕改。君子與之。君何疑焉。其專心壹意。毋怠醫藥以自持。

幼弱減死罪令鴻嘉元年

年未滿七歲。賊斗殺人。及犯殊死者。上請廷尉以聞。得減死。

鼎銘綏和初

寇盜平。黃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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