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日集 - 一 罪人

作者: 周作人9,525】字 目 录

而转为女学生全体了。(或者因江南“党化”了,女学生都剪了发?鄙人远在京兆,也不能确定。)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实际上并不怎么小,因为就此可见南方号称最文明地方的上海的民众知识的程度。民众,无产阶级,黄包车夫,流氓,都是现今最时髦的口号,有许多胡说八道横冲直撞的朋友,事实上原是顶瓜瓜的老牌的秀才和老总,但他们声言所奉的如不是祖师的圣旨定是民众的天启。现时的民众到底是什么东西呢?举其一例,上海的老百姓固犹是孙联帅时代的顺民,——其实现时的“官革命”有些又何尝不都是段章张孙时代的顺官乎?……Sh!

(二月二十五日,于北京城。)

丹麦勃阑特思博士在所著《希腊》(George Brandes,,Eng. tr. 1926)卷末悼惜古希腊之衰微,归罪于英法帝国主义之争斗,利用突厥以残毁欧洲文明之母国。末页上说:

“近来南森(Fridtjof Nansen)在诺贝尔奖金答谢词中说过那屡被记载的话,‘孩子,你不知道这世界是怎样无理地被统治着。’这是当然的,他在上边加一句,‘正如阿克森斯帖耳那(Axel Oxenstjerna)所说,’虽然我在七年前早已申明阿克森斯帖耳那并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但是,呜呼!南森的话总是不错的,我们在每日里总遇见些事情足以证明此语之真实。欧洲现在是落在愚夫们的手里了。”

老博士的话也是不错的,但欧洲一语似乎可以改为世界。英之路易乔治,法之克利蒙梭,义之莫索利尼,西之利威拉,日之田中义一,中之……(举谁好?)滔滔者天下皆是也:有识者谥之曰愚夫,但他们知道愚民喜欢专制之心理的,这不能不算是英雄。总之,民心是在他们一方面,难怪他们现时(或者永远)的得势。

(十七年三月,北京。)

三月十八九日北京《世界日报》“明珠”栏所载云召先生的《小说话》中有一节文章,是论“不良小说”的,其中有这几句话:

“最近禁止的十一种不良小说,禁止是都值得禁止的;现在我把我所知道关于这几本书的大概,来谈一谈。

《爱的艺术》,……这三种都是研究性欲的书籍。《爱的艺术》是外人蔼里斯著的,有北新书局的翻译本,但卖完后在北京未再翻印,市上普通见的乃是冒充上海光华书局而实是翻印北新的本子。总之,此三书 ,况且在性教育尚未确定的中国,这些 科学书是应该禁止发售的。”

云召先生使我能够知道最近禁止十一种不良小说的事情以及这些书的名目,这是我所感谢的,但他的对于《爱的艺术》的批语未免有点不对。《爱的艺术》是《性的心理之研究》第六卷里的一章,该《研究》在学术上的地位世间已有定评,现在却还称之曰非科学式,不知要怎样才能算作科学式呢?蔼里斯的这部书在“文明”国半开化国到处都碰钉子:英国既禁止于先,日本则把它的译本阉割得不成样子,译出一部分到中国,又被官厅认作不良小说,读者斥为非科学式,真可谓命苦了。但是,我们替它辩白有什么用呢?即使辩明白了,蔼里斯实是学者,这部《研究》实是科学书,也岂能救它免于禁止么?“便是好书也该禁止”,说得十分干脆。千不是,万不是,都是做书的不是,谁叫他写出这种违反圣道的东西来,又输入这礼教之邦,以败坏我风化,“非所宜也,大不敬”,不被禁止何待乎?

近来北京大检查邮件,而内右四区的检查员又似乎特别严正,把南方寄来的许多刊物都不客气地没收了,连《语丝》也在内,所以四卷十九二十两期就没有看见,虽然住在中一区的朋友早已收到了。昨天不知怎地忽然发下一包刊物来,乃是《贡献》二卷八号,查是也查过了,却终于发还给我,这是很可感谢的。我先读江绍原君的小品,到一九四“满族的成胎论及孪生起因论——莲花”一条,看见所引《传家宝》里的话,不禁微笑,因为这是我所知道的,在小时候读《达生编》——还是《达生要旨》?见过这样的话,现在好像是碰见了旧友一样。我想中国的花观念大约是本有的,但似乎不一定是莲花,与满族不同,石成金所说也只是“有如莲蕊”罢了。中国从《诗经》起便很说到荷花,不过是许多花之一种,把莲花看作有特别的意义那或者全是佛教的影响。莲花在佛教上也常常露出本来的性的象征,如云优钵罗盘那女生青莲华中等,唯平常因为当作庄严妙法座之故,总与佛相关,而且净土思想占了势力之后,莲花更与“死”发生关系,虽然其实还是“生”,再生到乐邦的莲花中去。一九四补遗所述江浙风俗,死人鞋上绣莲花,活人的鞋则大忌此,意思很是明了,至于满人之绣莲花于新娘的鞋底,我以为还是本于性的莲花观念,未必如史禄国的迂阔的提议,象征什么新娘已自其父族中死去。固然满人也受着佛教的影响,我想他们所得的或者只是上述的性的莲花观念罢?满人的佛教似乎多是密宗,与净土思想恐怕很有点不同,不过在这专门学问上我这样的外行人实在不能乱说什么了。

前两三天承吾友某将军寄示一文,题曰“山西大同妇女赛脚之花花絮絮”,作者为倚波,登在五月二十五日的天津报上。报名不详,大约是《大公报》罢?倚波君述其友人秦君禾章所谈赛脚情形,第三节系讲梅花底者,文曰:

“梅花底非始于大同,实先行于宣化,宣化妇女倡之,大同妇女和之。其法,即将弓鞋之木底镂空作五瓣梅花形,中实白粉,小步珊珊,不必行经苍苔,即已步步留痕。此梅花底又名 ,因莲花雕刻颇难酷肖,故称之为梅花底云,取步步生莲之意也。”

案,准此,则山西风俗并不忌莲花,不特不忌,且将它雕刻于弓鞋之木底下也。此一则似足以供江君之参考,故录之。但是,不幸得很,据我看来,这篇文章浪漫气太重,可信之程度殊难断定,盖笔受或口述者颇有嗜好小脚之意,所言或不免于偏也。第一节论“瘦小尖弯香软正”云:

“大同妇女虽经年不浴,然于双趾却缠洗甚勤,且散麝薰香,孜孜不倦,虽非出于天然,但亦 。其尤难能者,即行步便捷,操作自如,了无扶墙摸壁之苦也。”

关于香的问题我们暂且不谈,只说行步便捷的事罢。我有一个表兄从前在大同做官,他不是什么新思想家,但在光绪末年他便禁止他的女儿缠足。据他说因为看山西女人“满炕乱爬”实在难过,所以严饬夫人不准给女儿缠足。他的夫人虽然服从,但总不免腹诽,私自做了几双弓鞋藏于箱底,预备将来有机会时再给女儿改成弓足。后来被发见了,老爷大发雷霆,可是还没有效,至第二次再于箱中发见了新的小弓鞋的时候,他命取厨刀来当面将鞋都剁碎了,这样以后阴谋才算断绝。因此,我觉得那行步便捷说不见得是真理。第二节述“妇女之缠足秘法”,云择吉日,焚香拜祷,以羔羊一头破其腹,纳女足于中,二时后取出,足“ ”,即趁势裹之,阅七日,“则成 矣”。这个秘法我在南京也曾听见过,不过系用以放足,然其神秘则一也。羔羊腹真有这样神力,能把双趾由舒而卷,由卷而复舒欤?我非中医,不能言也。下文又云,“七日后复裹之,则足必脱一层皮, 杂其间也。”又述赛脚时轻薄少年以鲜花(凤仙花居多)投掷,女一一受之归,“于是晚捣凤仙花汁,为染赤足之用, 矣。”——喔,读之真令人肌肤起“栗”,然而述者之一往情深颠倒于纤纤双瓣之态盖亦可掬矣。士各有志,不能相强,我为介绍此文,亦但以表示在现代中国“爱莲”者尚大有人在耳。

(民国十七年五月三十一日,于北京。)

昨日往某校上课,在阅览室得见《晨报》,副刊上登载朱君一篇文章,题曰“文坛上之怪杰唐南遮”,已为第三回,我因不看《晨报》,不知上下文,所见仅此一节而已。其中云唐氏有一著作名“食莲花的”,查照下边所注英文The Lotus-eaters,意思似不很对。大家知道英文Lotus之义为莲花,那么Lotus-eaters之义为“食莲花的”原是当然的;不过这也只是中国日本的字典才把罗托斯(Lotos, Lotus)一字独断地译作莲花,在《奥斯福小字典》便不如此,它照古来原意分作三项。罗托斯一字至少可以分作三种意思(1)是希腊的罗托斯,马所吃的,即苜蓿之类,在植物学上就是这样讲法;(2)是埃及的罗托斯,即莲花;(3)是非洲的罗托斯,——老实说,这是什么我完全不知道,因为这只是传说中的植物,据云是一种灌木,生于希腊殖民地古瑞那亚(Cyrenaica),居民采其“蜜甜的果实”以为食,游客食此果,即忘故乡,不复思归,最初见于“荷马”史诗《阿迭绥亚》,Lotophagoi(吃罗托斯者)之名即从此出,为本地居民之称号,Lotus-eaters即其英译焉。后世凡有说及“吃罗托斯者”,均用这个典故,罗托斯虽有莲花及苜蓿诸义,在此处却都不适用也。唐氏著作不曾见到,不知怎样说法,但读英国丁尼孙诗《吃罗托斯者之歌》(“Song of the Lotos-eaters”),确系咏英雄阿迭修斯之徒,愿吃罗托斯而忘尘世苦辛者,故妄意唐氏之作亦如此,——倘若它真是说吃埃及的水百合花的,那么上边所说全是文不对题,即取消可也。

(五月三十一日。)

偶然在友人处见到一本三卷三号的《真美善》,在“文艺的邮船”栏内有一篇曾虚白先生《致新月陈淑先生的信》,是答辩他的《英国文学ABC》的批评(曾先生称指摘)的。在第四五页上有这几句话:

“Lotus Eater这个名词,我曾见过有人译它做食莲花者而引起了一个指摘家的谩骂,当时就很为他不平,现在蒙你又来指教我了,那是很可感谢的。这食莲的出典是在希腊神话中,据说尤利雪斯那班人走到一个岛上,食了那岛上的一种有刺的灌木名叫Lotus的所结的果实,就耽于逸乐,变成一群懒人了。因此所谓严正的指摘家就斥骂译者的荒谬,以为此Lotus非那Lotus,何谓莲花?其实我想,希腊神话的遗传大半是诗人的幻想,荷马既以Lotus名此植物,我们又何尝不可就译它做莲花。何况莲这一名应用甚广,所谓木莲,子午莲,莲子草,莲花白,莲花升麻,莲华草,莲华踯躅种种,那一种是芙蕖一样的东西呢?”

我疑惑上边所说是指我那篇《食莲花的》小文。曾先生的话说得对不对,我不想再加以“指摘”,但我前次说“食莲花的”译语只有六个字云“意思似不很对”,并未“斥骂”译者的“荒谬”,不知曾先生何所据而云然?倘若曾先生以为即此“又何尝不可就”指为“谩骂”,那么这也没有法子,我只有自认晦气罢了。

某校学生遍听各司令讲演,觉得关于东方道德,妇女问题等,意见多欠通达,有点怀疑,走来问我。我说明道,我们第一要知道他们是军人,军人对于文化等等问题本来未必会有很深的了解的。秀才谈兵,固是迂谬,兵谈文史,也难免外行。现在大家崇拜英雄,群起请训,虽然虚心可嘉,却叩错了门,有如请庖人来教尸祝之法,真是牛头不对马嘴。现今的军人当然不再干政了,却渐有干教之倾向,而这乃是由教育家们亲自去求来的,所以这个责任还是在我们教育家。语云,投笔从戎,诸君子盖有之欤?

七月七日日文《北京新闻》载济南五日发《东方》电云,“在泰安之山东省政府中充满冯玉祥系之人物,近来对于特权阶级,在土豪劣绅名称之下加以极度之压迫,没收其财产。且否认一切旧道德,破坏孔子孟子之庙,禁止祭祀。又如着旧式美服者一概不准面会,人民有批评省政府之行为者即捕而枪毙之等等,施行极端之新政。”

日本人造中国的谣言,真是无所不用其极,而特别对于冯玉祥为尤甚。据日本人自己表示,他们反对冯的缘故由于与冯交涉没有一回得利,又有别一半的原因则在民国十三年的驱逐溥仪就是日本汉文机关报《顺天时报》所痛骂的“逼宫”。在中国有识者看去,这是冯军最有功于国的一件事,但日本与中国照例是利害相反,所以他们便竭力反对,又因这对于日本给予一种暗示,更是痛心疾首,视如不共戴天。他们捏造逼宫后如何偷宝贝,北京的顺民还大都相信,继又宣传如何赤化,结果是提示奉鲁军阀“讨赤”的好名号,两年来把中国糜烂了十省。现在又开始宣传了。——据他们说,山东正在“赤化”了,关内已经没有仗义讨赤的人,那么这个责任当然落在日本身上,山东应当从“冯系”的手里救出而交与替天行道的田中义一:《东方通信》的意思可不正是如此么?

我们不是“冯系”,又不曾到山东去看过,(济南为日本义师所占据,故津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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