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贾谊要文帝“改正朔,易服色”,又要用“三表五饵以系单于”,遂为后人所嘲笑(《汉书》四十八传赞)。但他的谏书提出了一些社会政治问题,遂开了后来儒生改革事业的起点。后来的儒生高谈社会问题,主持政治改革,从晁错到王莽,从董仲舒到王安石,都可以说是贾谊开的风气。我们先略述贾谊当日提出的一些重要问题,来表示儒家的有为主义的色彩。
他提出的问题之中,他认为最迫切的——可为痛哭的——是怎样解决那汉高帝造成的新封建局面。汉高帝以为秦帝国废除同姓封藩,以致孤立而亡,故汉初分封功臣为诸侯,子弟为诸王,最大者有九国(燕、代、齐、赵、梁、楚、吴、淮南、长沙)。《汉书》(一四)说:诸侯比境,周匝三垂,外接胡越。天子自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巴蜀,非自云中至陇西,与京师内史,凡十五郡。公主列侯颇邑其中。而藩国大者跨州兼郡,连城数十,宫室百官同制京师。天子直辖的地,在故秦三十六郡中只有十五郡,其余尽是大国,这个局面是很难持久的。诸吕乱后,文帝以代王入为天子,不久即有淮南王长谋反(前一七四)的事。故贾谊说:其异姓负强而动者,汉已幸胜之矣,又不易其所以然。同姓袭是迹而动,既有征矣,其势又复然。殃祸之变未知所移。(《汉书》四八)故他提出救济的原则如下: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力少则易使以义,国小则无邪心。令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从。具体的办法是:割地定制,令齐赵楚各为若干国,使悼惠王(齐)、幽王(赵)、元王(楚)之子孙毕以次各受祖之分地,地尽而止。及燕梁他国皆然。其分地众而子孙少者,建以为国,空而置之,须其子孙生者举使君之。(《汉书》四十八)这个计画初看似乎很平常,但后来经过几次变通修正,居然解决了这个很危险的局势。《汉书》(一四)说:故文帝采贾生之议,分齐赵;景帝用晁错之计,削吴楚。武帝施主父(主父偃)之策,下推恩之令,使诸侯王得分户邑以封子弟,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这就是贾谊的主张。)自此以来,齐分为七,赵分为六,梁分为五,淮南分为三。皇子始立者,大国不过十余城。长沙、燕、代虽有旧名,皆亡南北边矣。景遭七国之难,抑损诸侯,减黜其官。武有衡山、淮南之谋,作左官之律。(旧注,“仕于诸侯为左官”,如今人说“左迁”。)设附益之法。(据旧注,似是禁人阿附王侯之法。)诸侯惟得衣食租税,不与政事。至于哀、平之际,皆继体苗裔,亲属疏远,生于帷墙之中,不为士民所尊,势与富室无异。这个问题的解决固然远在贾谊死后,但他有创议的功劳,是不可埋没的。
他又提出了君主待遇大臣的问题:廉耻节礼,以治君子,故有赐死而无戮辱。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大夫,以其离主上不远也。……所以礼貌大臣而厉其节也。今自王侯三公之贵,……与众庶同黥劓髡刖笞(骂)弃市之法。然则堂不无陛乎?被戮辱者不泰迫乎?廉耻不行,大臣无乃握重权大官而有徒隶无耻之心乎?……
古者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古者大臣……定有其罪矣,犹未斥然正以呼之也,尚迁就而为之讳也。故其在大谴大何(诃)之域者,闻谴何,则白冠氂缨,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罪耳;上不执缚系引而行也。……其有大罪者,闻命则北面再拜,跪而自裁;上不使捽抑而刑之也。曰:“子大夫自有过耳,吾遇子有礼矣。”遇之有礼,故群臣自憙。婴以廉耻,故人矜节行。上设廉耻礼义以遇其臣,而臣不以节行报其上者,则非人类也。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两种社会思想的冲突。古代封建社会的阶级早已打破了,屠狗卖缯的都成了王侯将相了,还有什么用礼而不用刑的士大夫阶级?故萧何丞相一旦得罪,便得下廷尉狱,受械系;一旦放出来,便徒跣入谢。故韩信、彭越封王列士,一旦有罪,皆具五刑,夷三族。故淮南王长以帝子而封大国,一旦谋反失败,便用槛车传送,饿死在槛车之内。说的好听点,这便是后世俗话说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便是法律之下人人平等。其实这是商鞅、李斯以来专制政体之下的威风。在那种独裁政体之下,旧阶级都消灭了,只剩下一个统治者和其余的被统治者。那独裁的君主有无限的淫威,而一切臣民都毫无保障。所以贾谊和一班书生都忘不了那古代封建阶级社会的几种遗风旧俗,他们自己属于新兴的智织阶级——新的“士”阶级——故颇追想那“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制度。试看贾谊说:古者圣王制为等列,内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后有官师小吏,延及庶人,等级分明,而天子加焉,故其尊不可及也。他们追念那“等级分明”的社会,而不知道那种社会已一去不复返了。这一点是违反时代性的错误思想,颇影响当时以及后世的儒家社会政治思想。
但那旧阶级社会的追恋,不过是贾谊的思想的一种背景。他所要提出的实际问题不但是主张皇帝应该用礼貌优待大臣,并且是一个更普遍的问题,即是反对严酷刑罚的问题。汉朝的刑法,承秦法之后,有种种残酷之刑。《刑法志》所记“具五刑”之法,至今使我们读了起最不快的感觉。汉以前的儒家当那封建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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