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意汝以小愈促我行,而竟不免死于我行以后耶!
我自行后,念汝病,时时不宁。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舶中发一无线电于蒋君,询汝近况,冀得一痊愈之消息以告慰,而复电仅言小愈;我意非痊愈,则必加剧,小愈必加剧之讳言,聊以宽我耳,我于是益益不宁。到里昂后,即发一电于李君,询汝近况,又久不得复。直至我已由里昂而巴黎,而瑞士,始由里昂转到谭、蒋二君之电,始知汝竟于我到巴黎之次日,已舍我而长逝矣!呜呼!我之旅行,为对社会应尽之义务,本不能以私废公;然迟速之间,未尝无伸缩之余地。尔时,李夫人曾劝我展缓行期,我竟误信医生之言而决行,致不得调护汝以蕲免于死。呜呼!我负汝如此,我虽追悔,其尚可及耶!
我得电时,距汝死已八日矣。我既无法速归,归亦已无济于事;我不能不按我预定计划,尽应尽之义务而后归。呜呼!汝如有知,能不责我负心耶!
汝所爱者,老父老母也,我祝二老永永健康,以副汝之爱。汝所爱者,我也,我当善自保养,尽力于社会,以副汝之爱。汝所爱者,威廉也、柏龄也,现在托庇于汝之爱妹,爱护周至,必不让于汝。我回国以后,必躬自抚养,使得受完全教育,为世界上有价值之人物,有所贡献于世界,以为汝母教之纪念,以副汝之爱。呜呼!我所以慰汝者,如此而已。汝如有知,其能满意否耶!
汝自幼受妇德之教育,居恒慕古烈妇人之所为。自与我结婚以后,见我多病而常冒危险,常与我约,我死则汝必以身殉。我谆谆劝汝,万不可如此,宜善抚子女,以尽汝为母之天职。呜呼!孰意我尚未死,而汝竞先我而死耶!我守我劝汝之言,不敢以身殉汝。然我早衰而多感,我有生之年,亦复易尽;死而有知,我与汝聚首之日不远矣。
呜呼!死者果有知耶!我平日决不敢信;死者果无知耶!我今日为汝而决不敢信;我今日惟有认汝为有知,而与汝作此最后之通讯,以稍稍纾我之悲悔耳!呜呼,仲玉!
中华民国十年一月九日汝夫蔡元培(《北京大学日刊》,一九二一年三月七日)
这一年的一月十八日赴法国,往来巴黎、里昂间。二月十二日到比利时。十六日又到法国。三月十三日到德国。二十八日到奥国。四月一日到匈牙利。五日复到瑞士。十日复到法国。十三日往意大利。二十四日复到法国。二十九日到荷兰。五月三日到英国。十七日复到法国。六月一日到美国。十日到坎拿大。十四日又到美国。三十日上船。八月六日到檀香山,受教育部委托,参加太平洋教育()会()。二十九日上船,九月九日到日本。十四日到上海。十八日回北京。
我在意大利时,八()月十九日,得里昂转来宋汉章君电,知从弟国亲去世。国亲比我小十四岁,甚有才干,我的区()动革命,推行教育,得他的助力很多。曾在司法界服务,现已入金融界,前途甚有希望,竟不永年,可惜可哀!
(蔡元培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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