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与实际社会 - 第二章 社会发展的法则

作者: 邹韬奋6,844】字 目 录

卡尔主义者对于社会发展的概念(即“历史的唯物论”)并不是唯物的“决定论”,——这理论主张人的行动是被围绕着他的物质世界所绝对决定的。恰恰相反,人的行动和这行动所造成的物质的变化,一部分是在他以外的物质世界的产物,一部分也是他自己知道怎样控制物质世界而得到的产物。但是他所以能得到控制物质世界的知识,完全是由于他对物质世界的经验,这物质世界是先于他而存在的。他得到物质世界的经验,不是从抽象的、安乐椅的途径来的,却是从生产他生活上所需要的东西的过程中来的。当他的知识增加的时候,当他发明并实行新的生产方法的时候,社会组织的旧的形式便成为障碍物,阻止他对于新法的充分应用。人们从生活的实践中得到对于此事的感觉;他首先反抗的是社会组织的旧的形式所造成的特殊的罪恶,特殊的障碍物。但是不能避免地,他们终于要被牵入对于全部旧制度的一般的反抗。

在某限度内,新的生产力从旧的制度中发展出来的全部过程,是不自觉的和无计划的。反抗保守旧制度的社会组织之旧的形式,这种反抗的斗争在某限度内也有同样的情形,也是不自觉的和无计划的。但是有一个阶段总是要达到的,在这时候人们看出旧的阶级关系成了障碍物,阻止新的生产力被充分地应用;就在这样的阶段,“将来操在掌握中的阶级”的自觉的行动开始它的效用了。

但是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不必再是不自觉的和无计划的了。人们已集聚了足够的经验,足够的关于社会变化法则的知识,能够在自觉的和有计划的途径中递嬗到其次的阶段,建立另一种社会,在这里面生产是自觉的和有计划的。腓特烈曾经这样说过:“直到现在支配着历史的客观的外在的势力,到了那个时候将归于人们自己控制之下。只有从这个观点看去,人们才能在充分的自觉中形成他们自己的历史。”

译者注

译者注:见《政治经济批判》一书中的导言,《卡尔理论手册》第三七二页。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3 下一页 末页 共3页/6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