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继弑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其意也。
[疏]注“桓公”至“发传”。
○解云:即桓元年传云“继弑君不言即位,此言即位何”,注云“据庄公不言即位”;彼传云“如其意也”,注云“弑君欲即位,故如其意也”,注云“弑君欲即位,故如其意,以著其恶”是也。若然,案礼未逾年之君,臣下为之无服。臣为君斩衰三年,诚实自异,何言嫌其义异者?正以恻隐者相似故也。是以闵元年何氏云“复发传者,嫌继未逾年君义异故也,明当隐之如一”是也。
公子遂如齐逆女。
[疏]注“讥丧”至“其文”。
○解云:何氏以为人君丧娶者,宜有贬刺之文。若其吉逆使卿者,宜书讥之,见不亲迎而巳,即叔孙侨如之徒是也。今公子遂为君丧娶,宜去公子以见讥。而存公子,复作不亲迎之经书之者,正以公子遂本是弑君之贼,若去公子,即嫌为触弑君大恶之故。讳去公子,即似隐四年、十年公子翚之类,是以不得成其贬文。若然,文公二年“公子遂如齐纳币”,亦讥丧娶之经而不去公子者,彼是丧未毕纳币,为失礼犹浅,此乃初丧逆女,固当合贬,即下八年而注云“元年逆女,嫌为丧娶贬也”者,义亦通於此。云云之说,八年注备。
○注“有母”至“公文”。
○解云:下八年夏六月,“戊子,夫人熊氏薨”,“冬,十月,已丑,葬我小君顷熊”,“顷熊者何?宣公之母也”,是其今曰有母,母不命使者。妇人之命,不通四方,何得言如,作内使之文者?正以缘内无贬公之文故也,何者?若其去如,则嫌宣公丧娶为绝贱,不成为诸侯然也。正缘此事,不得去如也。若然,庄二十八年“臧孙辰告籴于齐”,不言如,所以不嫌庄公不能贮蓄绝而贱之者,彼告籴之事,可以通臧孙之私行;此大夫不外娶,无通私行之义,故如是。
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遂何以不称公子?一事而再见者,卒名也。夫人何以不称姜氏?
[疏]注“据侨”至“齐也”。解云:在成十四年九月。
○注“嫌据”至“去姜”。
○解云:即僖元年“夫人氏之丧至自齐”是也。
贬。曷为贬?讥丧娶也。丧娶者公也,则曷为贬夫人?
[疏]注“据师还也”。
○解云:即庄八年“秋,师还”,传曰“还者何?善辞也。此灭同姓,何善尔?病之也”,“曷为病之?非师之罪也”。彼公自灭同姓,非师之罪,是以归恶于公,书还以善师;此公自丧娶,非夫人之罪而贬夫人,与彼义违,故据而难之。
内无贬于公之道也。内无贬于公之道,则曷为贬夫人?
[疏]注“据俱有讳义”。
○解云:《春秋》之道,多为内讳,何故此经不为夫人讳而贬之乎?
夫人与公一体也。差,初买反。
[疏]“夫人与公一体”。
○解云:初则判合,终成一体,是以寡妻之号称“未亡人”。言其事体先亡,遗馀半在尔,故传以一体言之。“耻辱”至“明矣”。
○解云:正以夫人与公共谥,知荣辱同矣。
○注“去氏”至“夫人”。
○解云:去姜,即僖元年“夫人氏之丧至自齐”是也。然此不讳者,以其轻,而僖元年去姜者则重矣,而亦不讳者,何氏云“因正王法所加,臣子不得以夫人礼治其丧也”是也。
其称妇何?
[疏]注“据桓”至“称妇”。
○解云:即桓三年九月,“夫人姜氏至自齐”是也。
有姑之辞也。
[疏]“有姑之辞也”。
○解云:隐二年传云“在涂称妇”,与此违者,兼二义也。言在涂见夫而服从夫,故谓之妇;至国对姑而服从姑,是以亦谓之妇矣。
○注“有姑”至“礼至”。
○解云:当以妇礼至,而称夫人者,臣下录之故也。
○注“言以”至“别也”。
○解云:桓十四年传云“以者何?行其意也”,何氏云“以已从人曰行”。然则此经云“遂以夫人”者,欲见夫人是时进止由遂,故言见系重在遂。若不言以,直云遂夫人,则嫌怪夫人男女无别,故云因远别也。
○注“月者”至“例也”。
○解云:即桓三年九月,“夫人姜氏至自齐”之属是也。言公不亲迎,故书月,危录之例也。
夏,季孙行父如齐。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卫。放之者何?犹曰无去是云尔。
[疏]“放之者何”。
○解云:大夫去国,於例言出奔,此经言放,故执不知问。
然则何言尔?近正也。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大夫已去,三年待放。摘,吐狄反。刳,口狐反。属,音蜀。丛棘,才工反。
[疏]“近正也”。
○解云:用古放臣而言近正者,正以古者放臣任其所去,今此晋又处之於卫,故言近耳。
○注“古者刑不上大夫”。
○解云:《曲礼》上篇文。郑注云“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是也。
○注“盖以为”至“不至”。
○解云:皆《家语》文。是时孔子之晋,闻赵简子杀舜华之属,故为此言而遂还耳。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