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 - 宣公卷十六(起十年,尽十八年)

作者: 何休11,443】字 目 录

娄人会吴于锺离”,传云“曷为殊会吴?外吴也。曷为外也?《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为以外内之辞言之?言自近者始也”,注云“明当先正京师,乃正诸夏;诸夏正,乃正夷狄,以渐治之”是也。

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此楚子也,其称人何?

[疏]注“据下入陈称子”。

○解云:即下“丁亥、楚子入陈”是也。

贬。曷为贬?不与外讨也。

[疏]注“即所谓”至“恶见”。

○解云:即昭元年传云“《春秋》不待贬绝而罪恶见者,不贬绝以见罪恶也”是也。

不与外讨者,因其讨乎外而不与也。虽内讨亦不与也。

[疏]“虽内讨亦不与也”。

○解云:案《檀弓》云“臣弑君,凡在官者,杀无舍。”是以隐四年“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传曰“其称人何?讨贼之辞也”,注云“讨者除也,明国中人人得讨之,所以广忠孝之路”。以此言之,则弑君之贼,国内人人皆得杀之。而言虽内讨亦不与者,正以与庄王非国内,是以不与其外讨。又言虽内讨亦不与者,正以庄王身为君而见在,宁得更有弑君之贼而讨之乎?明知庄王内讨者,更以他罪耳。诸侯不得专杀大夫,是以不与。

曷为不与?

[疏]注“据善为齐诛之”。

○解云:即昭四年“秋,七月,楚子”以下“伐吴,执齐庆封,杀之”。传云“此伐吴也,其言执齐庆封何?为齐诛也。其为齐诛奈何?庆封走之吴,吴封於防”,何氏云“月者,善义兵”是也。

实与,

[疏]注“不言执”至“同文”。

○解云:正以昭八年夏,“楚人执陈行人于徵师,杀之”。言执非讨贼之文,隐四年“卫人杀州吁”,庄九年“齐人杀无知”,皆不言执,以见此不言执,乃与讨贼同文,故知实与矣。

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讨也。诸侯之义不得专讨,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为无道者,臣弑君,子弑父,力能讨之,则讨之可也。

[疏]注“与齐桓专封同义”。

○解云:即僖元年齐师救邢之下,传云“曷为先言次,后言救?君也。君则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注云“主书者,起文从实也”。今此亦然,故曰齐桓专封同义耳。

○注“不书兵者,时不伐”。

○解云:欲决昭四年秋,“楚子”以下“伐吴,执齐庆封,杀之”,彼实有兵,故言伐。今此不书兵者,时实不伐,非是省文之义耳。

丁亥,楚子入陈,

[疏]注“日者”至“利其国”。

○解云:正以《春秋》之义,入例书时,伤害多则书月,今此书日以详其恶,故如此解。

○注“复出楚”至“贬文”。

○解云:《春秋》之义,以纳为篡辞,而言为下纳善者,正以上有起文,故与凡纳异,何者?上有讨贼之文,而即言纳二子于陈,故知其善,所谓美恶不嫌同辞矣。

纳公孙甯、仪行父于陈。此皆大夫也,其言纳何?甯,乃定反,音宁。

[疏]注“据纳”至“言纳也”。

○解云:定十四年秋“卫世子蒯聩出奔宋”至“哀二年夏”晋赵鞅纳卫世子蒯聩于戚”,是其上有出奔绝文而下言纳矣。而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上文不言顿子出奔者,正以顿是微国,出入不两书,故彼注云“顿子出奔不书,小国例也”。云故见大夫者,言此二子上无绝文,故见任为大夫,而反言纳于陈。

纳公党与也。

[疏]注“不书”至“主书者”。

○解云:若书徵舒绝之,宜云陈公孙甯等出奔楚,传云此诉于楚矣,曷为谓之出奔?徵舒绝其位,是以谓之奔也。

○注“美楚”至“改过”。

○解云:谓之入陈是也。

○注“以遂前功”。

○解云:讨徵舒是也。

○注“不系国”至“可知”。

○解云:欲决哀二年“纳卫世子”云云,系卫是也。

十有二年,春,葬陈灵公。讨此贼者,非臣子也,何以书葬?

[疏]注“据惠”至“子葬”。

○解云:僖十年春“里克杀其君卓”,夏晋惠公杀里克是也。

君子辞也。楚巳讨之矣,臣子虽欲讨之,而无所讨也。

[疏]“君子”至“讨也”。

○注“无所复讨也”。

○解云:然则卓子之贼,亦是惠公已讨之,其臣子虽欲讨之,亦无所讨。而不作君子辞者,正以惠公之杀里克,不作讨贼之意,是以《春秋》不书卓子葬,以责其臣子也。今此楚庄本有讨贼之意而杀徵舒,一贼不可再讨,故不责之。

○注“不从”至“有罪”。

○解云:案何氏作《膏肓》,以为泄冶无罪,而此注云有罪者,其何氏两解乎?正以《春秋》之义,杀无罪大夫者,例去其葬以见之。今乃经书灵公之葬,则知泄冶有罪明矣。而《膏肓》以为无罪者,盖以谏君之人,罪之无文,而《左氏》罪之,故言无罪矣。而此何氏以为有罪者,其更有他罪乎?

○注“从讨”至“两见矣”。

○解云:贼不讨不书葬者,欲责臣子不讨贼。今而书葬,则知贼巳讨矣,君子恕之,不复责臣子矣。又且君杀无罪大夫,则不书其葬。今灵公杀泄冶而得书葬,则知泄冶有罪明矣,故云两见矣。

○注“不月者”至“略之”。

○解云:正以卒日葬月,大国之常,今书春,故须辨之。

楚子围郑。

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

大夫不敌君,此其称名氏以敌楚子何?

[疏]注“据城濮”至“贬也”。

○解云:即僖二十八年夏,“晋侯”以下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传云“此大战也,曷为使微者?子玉得臣也。子玉得臣则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大夫不敌君也”。

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也。

[疏]“不与晋”至“礼也”。

○解云:但作一句连读之。注云“不与晋而反与楚子为君臣之礼”,亦为一句连读之。

○注“以恶晋”。

○解云:内诸夏以外夷狄,《春秋》之常。今叙晋于楚子之上,正是其例。而知其恶晋者,但楚庄德进行修,同於诸夏,讨陈之贼,不利其土,入郑皇门而不取其地,既卓然有君子之信,宁得殊之?既不合殊,即是晋侯之匹,林父人臣,何得序於其上?既序人君之上,无臣子之礼明矣。臣而不臣,故知恶晋也。

曷为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也?庄王伐郑,胜乎皇门,放乎路衢。

[疏]注“道四达谓之衢”。

○解云:《释宫》文。

郑伯肉袒,左执茅旌,断,音短。藉,在夜反。

[疏]注“茅旌”至“至意”。解云:茅旌,祀宗庙所用云者,皆时王之礼。正以公羊子是景帝时人,是以何氏取当时之事以解其语。云用茅者,取其心理顺一者,言茅心文理皆顺无逆矣。云自本而畅乎末者,言其文理从本而申畅于末,无绝以绝之。

右执鸾刀,

[疏]注“鸾刀宗”至“有鸾”。

○解云:亦时王之制。《祭义》亦云“祭之日,君牵牲”,“卿大夫序从”,彼注云“序以次第从也”;“既入庙门,丽于碑,卿大夫袒,而毛牛尚耳,鸾刀以刲取膟膋”,郑注云“丽,犹系也。毛牛尚耳,以耳毛为上也。膟膋,血与肠间脂也”。又《祭统》云“鸾刀羞哜”,是鸾刀为宗庙割切之刀矣。

○注“执宗庙”至“自归首”。

○解云:言示以宗庙者,言示楚以宗庙血食之器也。言已宗庙将堕灭,斟酌在楚耳,故言自归首矣。

以逆庄王,曰:“寡人无良边垂之臣,

[疏]注“诸侯自称曰寡人”。解云:《曲礼》文。

○注“天子自称曰朕”。

○解云:时王之礼也。若古礼,自称为“予一人”矣。

以干天祸,是以使君王沛焉。沛,普盖反。

[疏]注“犹传”至“有馀”。

○解云:文十四年传文。

辱到敝邑。君如矜此丧人,锡之不毛之地,墝埆,上苦交反;下音礳。

[疏]注“墝埆”至“肥饶”。解云:墝埆者,疆卤之称,若俗言墝埆矣。

使帅一二耋老而绥焉。多索,所白反,旧本作“策”,音索。

[疏]注“六十”至“称老”。解云:七十称老,《曲礼》文也。案今《曲礼》云“七十曰耋”,与此异也。盖何氏所见,与郑注者不同,或者此“耋”字误耳。

请唯君王之命。庄王曰:“君之不令臣交易为言,屡往,力住反,又作“数”,音朔。是以使寡人得见君之玉面,而微至乎此。”

[疏]“是以使”至“玉面”。

○解云:若《祭统》云:“故国君取夫人之辞曰:‘请君之玉女,与寡人共有敝邑,事宗庙社稷。’”郑注云:“言玉女者,美言之也。君子於玉比德焉。”然则此言玉面者,亦美言之也。

庄王亲自手旌,

[疏]注“缁广充”至“曰旌”。

○解云:此注皆《尔雅·释天》文。其间少有不同者,盖所见异,或何氏润色之。案今《尔雅·释天》“缯”作“缁”字,孙氏云“缁,黑缯也”,郭氏云“帛全幅长八尺”;又云继旐曰旆,孙氏云“帛续旐末亦长寻。《诗》云‘帛旆英英’是也”,郭氏曰“帛续旐末为燕尾者”,故此何氏云“继旐如燕尾曰旆”也;又云有铃曰旂,李氏云“有铃,以铃著旐端”,孙氏曰“铃在旂上。旂者画龙”,郭氏曰“县铃於竿头,画交龙於旒”,是以此注云“加文章曰旂”也;又云错革鸟曰旟,李氏云“以革为之,置於旐端”,孙氏曰“错,置也。革,急也。言画急疾之鸟于旒,《周官》所谓鸟准为旟者矣”;又云注旄首曰旌,李氏云“以牦牛尾旌首者”,郭氏云“载旄於竿头,如今之幢亦有旒”是也。

左右捴军,退舍七里。将军子重谏曰:“南郢之与郑,相去数千里,数,所主反。诸大夫死者数人,厮役扈养死者数百人。扈养,馀亮反。艾,鱼废反。

[疏]注“艾草”至“曰养”。

○解云:盖于时犹然,是以何氏知之。

今君胜郑而不有,无乃失民臣之力乎?

[疏]注“无乃犹得无”。

○解云:言得无失民臣之力乎?言其失民臣之力矣。

庄王曰:“古者杅不穿,皮不蠹,则不出於四方。杅不,音于。费,芳味反。

[疏]注“杅饮水器”。

○解云:其音于,若今马孟矣。旧说云杅是“衧”字,若今食袋矣。案今音作于,则旧说非。

是以君子笃於礼而薄于利,要其人而不要其土,告从,不赦,不详。吾以不详道民,灾及吾身,何日之有?”既则晋师之救郑者至,曰:“请战。”庄王许诺。将军子重谏曰:“晋,大国也。王师淹病矣,君请勿许也。”庄王曰:“弱者吾威之,彊者吾辟之,是以使寡人无以立乎天下。”令之还师而逆晋寇。庄王鼓之,晋师大败。晋众之走者,舟中之指可掬矣。可掬,九六反,注同。扳,普颜反,又必颜反。造,七报反。

[疏]注“礼,天子造舟”至“士持舟”。

○解云:《释水》文也。造,孙氏云“比舟为梁”,郭氏云“比船为桥”。旧说云以舟为桥,诣其上而行过,故曰造舟也。言以舟为梁,故谓之造。造,成也。诸侯维舟,孙氏云“维连四船”,《音义》曰“维持使不动摇也”者是也。大夫方舟者,李氏云“并两船曰方舟也”。士特舟者,郭注云“单船”,李氏云“一舟曰特舟”是也。案《尔雅》下文云“庶人乘泭”,李氏曰“并木以渡,别尊卑”是也。此注引之不尽者,盖何氏所见者无此文矣。案今孙、郭所注者,亦有其文。

庄王曰:“嘻!吾两君不相好,百姓何罪?”令之还师,而佚晋寇。而佚,音逸,注同。坏,音怪。

[疏]注“晋见庄”至“立威行”。

○解云:即上十一年讨夏徵舒,是其行义也。讨陈既得,郑人遂服,是其功立威行也。

○注“救郑”至“之不止”。

○解云:上文“令之还师”之下,注云“言还者,时庄王胜郑去矣,会晋师至,复还战也”。以此言之,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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