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 - 宣公卷十六(起十年,尽十八年)

作者: 何休11,443】字 目 录

丁未,蔡侯申卒。

夏,葬许昭公。葬蔡文公。

[疏]注“不月”至“文十年”。解云:正以卒日葬月,大国之常例,今此蔡侯不月,故解之。云与楚在文十年者,即文十年冬,“楚子、蔡侯次于屈貉”者是也。

六月,癸卯,日有食之。鞍,音安。

[疏]注“是后”至“之所致”。

○解云:即十八年秋,“邾娄人戕鄫子于鄫”,传云“残贼而弑之也”是也。云四国大夫败齐师于鞍者,即成二年夏六月季孙行父云云,“会晋鄐克、卫孙良夫、曹公子手及齐侯战于鞍,齐师败绩”是也。言齐侯佚获者,即成二年“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传云“君不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获也”,注云“佚获者,已获而逃亡也。当绝贱,使与大夫敌体以起之”是也。

己未,公会晋侯、卫侯、曹伯、邾娄子同盟于断道。断,音短,又大短反。“秋公”至“自会”。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脄卒。

十有八年,春,晋侯,卫世子臧伐齐。

公伐杞。

夏,四月。

秋,七月,邾娄人戕鄫子于鄫。戕鄫子于鄫者何?残贼而杀之也。断,音短。

[疏]“戕鄫子于鄫者何”。

○解云:欲言残贼,於鄫国都;欲言非残贼,戕者残文,故执不知问。

○注“小国本”至“不日”。

○解云:正以凡灭例月,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之属是。若有所责者,则书日,即上十二年十二月,“戊寅,楚子灭萧”,注云“日者,属上有王言,今反灭人,故深责之”是也。然则邾娄无道,残贼人君于其国都,与灭相似,亦宜书日,以责其暴。而不日者,正以鄫为微国,本不合卒,是以略之,不书其日也。而僖十九年夏六月,“已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亦是无道,与此相似而书日者,彼注云“日者,鲁不能防正其女,以至於此,明当痛其女祸而自责之”是也。

甲戌,楚子旅卒。何以不书葬?

[疏]注“据日而名”。

○解云:书日书名,全一是诸夏大国之例,是以弟子因遂责其不与大国例同书葬是也。

吴、楚之君不书葬,辟其号也。行,下孟反。

[疏]注“至此”至“贤行”。

○解云:正以已前未有书楚子卒处故也。若文十八年春,“秦伯罃卒”,彼注云“秦穆公也。至此卒者,因其贤”。

公孙归父如晋。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

归父还自晋,至柽,遂奔齐。还者何?善辞也。何善尔?归父使於晋,

[疏]“还者何”。

○解云:以大夫使反,例不书至,今乃书还,违於常例,故执不知问。

还自晋,至柽,闻君薨家遣,

[疏]注“家为”至“弑君故也”。

○解云:即成十五年春,“仲婴齐卒”之下,传言公子遂“杀叔仲惠伯,弑子赤而立宣公。宣公死,成公幼,臧宣叔者相也。君死不哭,聚诸大夫而问焉,曰:‘昔者叔仲惠伯之事,孰为之?’诸大夫皆杂言曰:‘仲氏也。其然乎?’於是遣归父之家,然后哭君。归父使乎晋,还自晋,至柽,闻君薨家遣,墠帷哭君成踊,反命于介,自是走之齐”是也。

墠帷,墠帷,音善,扫地张帷。哭君成踊,杀,所戒反。

[疏]注“成三日”至“之礼”者,解云:出《礼记·奔丧》也。

反命乎介,

[疏]注“礼卿”至“众介”。解云:出《聘礼》。

自是走之齐。怼,直类反。

[疏]注“不日”至“例也”。

○解云:几内大夫出奔例无罪者日,即襄二十三年“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娄”,昭十二年“冬,十月,公子整出奔齐”之属是也。今此归父亦无罪出奔,不日者,正以仲遂弑君,其家合没,但与宣公同谋,鲁人不合逐之。若作伯讨之时,归父可逐,故从有罪之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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