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 - 昭公卷二十四(起二十三年,尽三十二年)

作者: 何休13,313】字 目 录

二十三年,春,王正月,叔孙舍如晋。

癸丑,叔鞅卒。

晋人执我行人叔孙舍。

晋人围郊。郊者何?天子之邑也。间,音闲。

[疏]“叔孙舍”者。

○解:《左氏》、《穀梁》作“婼”字。“郊者何”。

○解云:欲言外邑,文无所系;欲言鲁邑,而不言伐我,故执不知问也。

曷为不系于周?不与伐天子也。

[疏]注“与侵柳同义”。

○解云:即宣元年“冬,晋赵穿帅师侵柳”,传曰:“柳者何?天子之邑也”。注云“天子间田也,有大夫守之,晋与大夫忿争侵之”也;“曷为不系乎周”,注云“据王帅败绩于贸戎,系王”;“不与伐天子也”,注云“绝正其义,使若两国自相伐”。今此围郊亦然,故曰与侵柳同义。然则彼已有传,今复发之者,正以侵围异文故也。且若不发传,无以知其伐天子。

夏,六月,蔡侯东国卒于楚。恶背,乌路反,下同;背,音佩。共,音恭。错,七故反。

[疏]注“不日”至“略之”。

○解云:正以大国之卒,例皆书日,今此不日,故解之。言背中国而与楚者,即此文卒於楚是也。

○注“月者”至“浅也”。

○解云:僖十四年“冬,蔡侯肸卒”,注云“不月者,贱其背中国而附父仇,故略之甚也”。然则彼过深,故不月,此则过浅,但不日而已,云云之说,备於僖十四年。云不书葬者,篡也者,以《春秋》之例,篡不明者,例不书葬。今此东国篡不明,不书其葬,以明篡矣。

○注“篡不”至“见篡”。

○解云:二十一年“冬,蔡侯朱出奔楚”,何氏云“出奔者,为东国所篡”。然则东国既篡於朱,而无立、入之文者,正欲恶朱故也,何者?东国篡朱,而无文贬,则知《春秋》之义,恶朱明矣。言在三年之内者,即二十年冬,“蔡侯庐卒”,至二十一年冬,朱即出奔,故曰三年之内也。所见之世,始录诸侯内行小失,不可胜书,是以《春秋》但粗而见讥而已,故何氏云“不共悲哀,举错无度”而已矣。凡是为人所篡,皆失众之所由,故何氏云“失众见篡”也。

秋,七月,莒子庚舆来奔。

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胡子髡、沈子楹灭,获陈夏齧。此偏战也,曷为以诈战之辞言之?鸡父,音甫。髡,苦门反。楹,音盈,《左氏》作“逞”,《穀梁》作“盈”。夏,户雅反。齧,五结反。艾,五盖反。

[疏]“此偏战也”。

○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偏战者日,诈战者月,今此书日,故言偏战。

○注“据甲戌”至“言败”。

○解云:即哀十一年夏,“五月,公会吴伐齐。甲戌,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齐师败绩,获齐国书”是也。

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别客,彼列反,下及传同。

[疏]注“序上言战”。

○解云:以庄二十八年,“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传云“《春秋》伐者为客”,注云“伐人者为客”;“伐者为主”,注云“见伐者为主”;“故使卫主之也”,彼注云“战序上言及者为主”;“曷为使卫主之?卫未有罪尔”,注云“盖为幽之会,服父丧未终而不至故”。又僖十八年春,宋公以下伐齐,夏,“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传云“《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曷为不使齐主之?与襄公之征齐也。曷为与襄公之征齐?桓公死,竖刀、易牙争权不葬,为是故伐之也”。以此言之,若主人直,则主序上;若客直,则客序上,故云序上言战,别客主人直不直。今吴人序其上而言战,则是吴人为主中国之辞,故不得言战,直言败而已,故云不与夷狄之主中国。

然则曷为不使中国主之?中国亦新夷狄也。之行,下孟反,下同。

[疏]注“君臣上下坏败”者。

○解云:不救天子,有无君臣上下之道,改云君臣上下坏败。

○注“不称国国出师者,贱略之”者。

○解云:决桓十三年春,“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之文。

○注“言之师者”。

○解云:若不言之,直言吴败顿、胡、沈、蔡、陈、许师于鸡父,则嫌师文独使许称,自陈以上单称国,是故言之,以散之矣。

其言灭获何?

[疏]注“据蔡”至“言杀”。

○解云:即定十四年“夏,四月,庚辰,蔡公孙归生帅师灭沈,以沈子嘉归,杀之”。彼国言灭,君言杀,今此君言灭,是以据而难之。云又获晋侯言获者,即僖十五年冬十一月,“壬戌,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是也。然则国言灭,君言杀,以解传其言灭何之文;又获晋侯言获,以解传其言获何之文。

别君臣也。君死于位曰灭,生得曰获,大夫生死皆曰获。

[疏]“君死于位曰灭”者。

○解云:即此“胡子髡、沈子盈灭”是也。生得曰获者,即“获晋侯”是也。大夫生死皆曰获者:大夫死曰获者,即此“获陈夏齧”,及哀十一年“获齐国书”之徒是也;其大夫生得曰获者,宣二年“获宋华元”是也。

○注“大夫不世,故不别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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