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 - 卷三十四 志第十四

作者: 劉昫 等編20,378】字 目 录

限差,辰法除,并差而半之;益者,半入餘乘差,亦辰法除。加所減之率,乃以入餘乘之,辰法而一,所得以損益其算下進退,各為平合所入進退定數。此法微密,用算稍繁。若從省求之,亦可置其所入算餘,以乘其下損益率,如辰法而一,所得以損益其算下進退,各為定數。

求常合:置平合所入進退定數,金星則倍置之。各以合下乘數乘之,除數除之,所得滿辰法為日,不滿為餘,以進加退減平合日算及餘秒,先以四約平合餘,然以進加退減也。即為冬至夜半後常合日算及餘也。

求定合:置常合日先後定數,四而一,所得滿辰法為日,不滿為餘。乃以先減後加常合算及餘,即為冬至夜半後定合日算及餘也。

求定合度:置其日盈縮分,四而一,以定合餘乘之,滿辰法而一,所得以盈加縮減其定餘,以加其日夜半日度餘,先四約夜半日度餘以加之。滿辰法從度。依前命之算外,即為定合加時度及餘也。

求定合月日:置冬至夜半後定合日算及餘秒,以天正冬至大小餘加之,天正經朔大小餘減之。其至、朔小餘,皆以四約之,然用加減。若至大餘少於經朔大餘者,又以爻數加之,然以經朔大小餘減之。其餘滿四象之策及餘,除之,為月數,不盡者,為入朔日算及餘。命月數起天正日算起經朔算外,即定所在日月也。其定朔大餘有進退,進減退加一日,為在其日月定及餘也。

求定合入爻:置常合及定合應加減定數,同名相從,異名相消。乃以加減其平合入爻算餘,滿若不足,進退其算,即為定合入爻算數及餘也。

求變行初日入爻:置定合入爻算數及餘,以合後伏下變行度常率加之,滿爻率去之,命爻次如前,即次變初日入爻算數及餘也。更求次變入爻變入,但以其下行度常加之,去命如上節。

求變行初日入進退定數:各置其變行初日入爻算數及餘,如平合求進退術入之,即得變行初日所入進退定數也。置進退定數,各以其下乘數乘之,除數除之,所得各為進退變率。

星名

變行目

變行日中率

變行度中率

差行損益率

變行度常率

變行乘數

變行除數

(以下依此順序對照)

歲星

合後伏

十七日三百三十二

行三度三百三十三

先遲二日益疾九分

行一度三百五十七

乘數三百五十

除數二百八十

前順

一百一十日

行一十八度六十五

先疾五日益遲六分

行九度三百五十七

乘數三百一十

除數二百八十一

前留

二十七日

行二度二百二十

乘數二百六十七

除數一百二十二

前退

四十三日

退五度三百六十九

先疾六日益疾十一分

行三度四百七十五

乘數四百七十

除數四百三

後退

四十三日

退五度三百六十九

先疾六日益遲十一分

行三度四百七十五

乘數五百一十

除數四百六十七

後留

二十七日

行三度二百一十

乘數二百七十

除數四百六十七

後順

一百一十二日

行一十八度六十五

先遲五日益疾六分

行九度三百三十七

乘數二百六十七

除數二百二十七

合前伏

十七日

行三度三百三十三

先疾二日益遲九分

行一度三百五十八

乘數三百五十

除數二百八十

熒惑

合後伏

七十一日七百二十五

行五十四度七百三十五

先疾五日益遲七分

行三十八度二百一

乘數一百二十七

除數三十

前疾

二百一十四日

行一百三十六度

先疾九日益遲四分

行一百一十三度五百九十六

乘數一百三十

除數三十一

前遲

六十日

行二十五度

先疾日益遲四分

行三十一日六百八十五

乘數三百三十

除數五十四

前留

一十三日

行六度六百九十三

乘數二百三

除數五十四

前退

三十一日

退八度四百七十二

先遲六日益疾五日

行一十六度三百六十七

乘數二百三

除數四十八

後退

三十一日

退八度四百七十三

先疾六日益遲五分

行一十六度二百六十七

乘數二百三

除數四十八

後留

一十三日

行六度六百九十三

乘數二百三

除數四十八

後遲

六十日

行二十五度

先遲日益疾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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