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 - 卷七十八 列傳第二十八

作者: 劉昫 等編6,286】字 目 录

內殿曲宴,則二張、諸武侍坐,樗蒱笑謔,賜與無算。時諛佞者奏云,昌宗是王子晉後身。乃令被羽衣,吹簫,乘木鶴,奏樂於庭,如子晉乘空。辭人皆賦詩以美之,崔融為其絕唱,其句有「昔遇浮丘伯,今同丁令威。中郎才貌是,藏史姓名非」。

天后令選美少年為左右奉宸供奉,右補闕朱敬則諫曰:「臣聞志不可滿,樂不可極。嗜慾之情,愚智皆同,賢者能節之不使過度,則前聖格言也。陛下內寵,已有薛懷義、張易之、昌宗,固應足矣。近聞尚舍奉御柳模自言子良賔潔白美鬚眉,左監門衛長史侯祥云陽道壯偉,過於薛懷義,專欲自進堪奉宸內供奉。無禮無儀,溢於朝聽。臣愚職在諫諍,不敢不奏。」則天勞之曰:「非卿直言,朕不知此。」賜綵百段。

以昌宗醜聲聞于外,欲以美事掩其跡,乃詔昌宗撰三教珠英於內。乃引文學之士李嶠、閻朝隱、徐彥伯、張說、宋之問、崔湜、富嘉謨等二十六人,分門撰集,成一千三百卷,上之。加昌宗司僕卿,封鄴國公,易之為麟臺監,封恒國公,各實封三百戶。俄改昌宗為春官侍郎。易之、昌宗皆粗能屬文,如應詔和詩,則宋之問、閻朝隱為之代作。

則天春秋高,政事多委易之兄弟。中宗為皇太子,太子男邵王重潤及女弟永泰郡主竊言二張專政。易之訴於則天,付太子自鞫問處置,太子並自縊殺之。又御史大夫魏元忠嘗奏二張之罪,易之懼不自安,乃誣奏元忠與司禮丞高戩云:「天子老矣,當挾太子為耐久朋。」則天曰:「汝何以知之?」易之曰:「鳳閣舍人張說為證。」翌日,則天召元忠及說廷詰之,皆妄。則天尚以二張之故,逐元忠為高要尉,張說長流欽州。

長安二年,易之贓賂事發,為御史臺所劾下獄,兄司府少卿昌儀、司禮少卿同休皆貶黜。及則天卧疾長生院,宰臣希得進見,唯易之兄弟侍側,恐禍變及己,乃引用朋黨,陰為之備。人有牓其事于路,左臺御史中丞宋璟請按之。則天陽許,尋勑宋璟使幽州按都督屈突仲翔,令司禮卿崔神慶鞫之。神慶希旨,雪昌宗兄弟。

神龍元年正月,則天病甚。是月二十日,宰臣崔玄暐、張柬之等起羽林兵迎太子,至玄武門,斬關而入,誅易之、昌宗於迎仙院,並梟首於天津橋南。則天遜居上陽宮。易之兄昌期,歷岐、汝二州刺史,所在苛猛暴橫,是日亦同梟首。朝官房融、崔神慶、崔融、李嶠、宋之問、杜審言、沈佺期、閻朝隱等皆坐二張竄逐,凡數十人。

史臣曰:于燕公輔導儲皇,高侍中敷陳理行,張北平斥言陰沴,皆人所難言者。苟非金玉貞度,松筠挺操,安能咈人主之意,獻苦口之忠。宜其論道巖廊,克終顯盛。古所謂能以義匡主之失,三君有焉。

贊曰:猗歟于公,獻替兩宮。前修克繼,嗣德彌隆。高酬藥劑,張感宸衷。君臣之義,斯為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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