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修台湾县志 - 卷二

作者: 谢金銮31,793】字 目 录

议叙。六十年五月任。

陈埙,历城人,考职正八品。嘉庆元年六月署,九月实授。

张力恕。

任元■〈与上土下〉,四年三月署。

包德墉,鄞县人,吏员。四年五月任。五年二月,奉委代理澎通判;六年七月回任。

翟灏,淄川增贡生。五年四月署。

苏鸿,罗汉门巡检署。

李云龙,昌平吏员,考职。八年正月任。

袁锡山,新蔡监生。十一年七月署。

论曰:有治地之政,有治民之政;复有刑以辅之,以威其游惰不率教之民;立政之大端尽是矣。夫谓游惰不率教之民,无过什伯之一、二,此其常也。以常而论,则台湾虽皆中土之民;然其来既久,农服先畴,贾有世业;有田可耕,有货可贸,室家既宁,邱墓在是,即土著也。惟吊兹畴于我政人得罪,为治者奚难焉。乃奸宄遍藏,叛乱时作,动辄丑类以千万计者,彼服贾艺黍稷者为之屿?然则游民四集,户口无稽,则治民之术盖难。指内山为可垦,则虑与番民争;以内山为不可垦,则贪利者怀潜滋暗长之心,复群趋焉,犹其贤者也。谓是重洋隔险,天下以为逋逃薮,抑怀奸黠、图非分之获者,日增月益,而海禁无功,遂客非令,则治地之术为难。徒使守土者聚不知谁何之民蒙其害,而忘其非吾之责。乡士夫聚计无复之之民,日与居而不知其为身家之祸。是故志所及书者,不足当百里才之一盼,志所不及书者,倘置之不论,将使龚遂无所施其能,文翁无以兴其化,何以体圣王四海一家之旨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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