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献丛刊061 新竹县志初稿 - 卷三

作者:【暂缺】 【14,991】字 目 录

樂、酒醴,布拜席。通贊導至拜位,行一跪三叩禮;三獻爵,復行三叩禮。屬官先行、長官次之,迺舁芒神、土牛隨後,迎置縣頭門外,土牛南向、芒神西向。屆立春時,各官執采杖排立,樂工擊鼓;贊:『鞭春』,各官擊牛者三,揖退。

土牛芒神式

土牛胎骨用柘木,身高四尺(按配四時)、長三尺六寸(接配三百六十日),頭至尾長八尺(按配八節)、尾長一尺二寸(按配十二時)。鞭用柳枝,長二尺四寸(按配二十四氣)。牛色以本年為法(如本年戊戌屬土,其色黃。餘仿此):頭、角、耳用本年天干(如本年天干戊屬土,其色黃;則頭、角、耳皆黃之類),身用本年地支(如本年地支戌屬土,色黃;則身黃之類),蹄、尾、腹用納音(如本年戊戌納音屬木,其色青;則蹄、尾、腹皆青之類)。籠頭、抅、索,以立春日日干為籠頭色(如本年立春日干戊屬土,其色黃)、抅用桑柘木,索孟日用麻(謂寅申巳亥日)、仲日用苧(謂子午卯酉日)、季日用絲(謂辰戌丑未日)。造牛,以冬至節後辰日於歲德方取水土(甲年東方甲位、乙年西方庚位、丙年南方丙位、丁年北方壬位、戊年東南方戊位、己年東方甲位、庚年西方庚位、辛年南方丙位、壬年北方壬位、癸年東南方戊位)。

芒神服色,用立春日支辰受剋為衣色,剋衣為擊腰色(如立春子日屬水,衣取土剋水,用黃色;繫腰取水剋土,用青色。餘日倣此)。頭髻用立春日納音為法(金日平梳兩髻在耳前;木日平梳兩髻在耳後;水日平梳兩髻,右髻在耳後、左髻在耳前;火日平梳兩髻,右髻在耳前、左髻在耳後;土日平梳兩髻,在頂直上)。罨耳用立春時為法(從卯至戌八時,罨耳用手揭,陽時左手揭、陰時右手揭;從亥至寅四時,罨耳或揭或掩,寅時揭從左邊、亥時揭從右邊、子丑二時全戴。蓋寅亥時為通氣,故揭一邊;子丑為嚴凝,故全戴)。鞋、褲、行纏以立春納音為法(逢金、木,繫行纏、鞋、褲,金行纏左闕,懸在腰左;木行纏右闕,繫在腰右。水日俱全。日俱無。土日著褲,無行纏、鞋子)。老、少,以立春年為法(寅申巳亥,老;子午卯酉,壯;辰戌丑未,幼。身高三尺六寸,按配一年三百六十日)。

·耕耤(前漢文帝開耤田,歷代相承;故曰耕耤,又與藉通。「周禮」:天官甸師掌其屬而耕耨王耤)

直省、府、州、縣,各於東郊先農壇側擇沃壤為耤田,廣四畝九分。歲仲春吉亥或用季春有事先農之日,正官率在城佐貳耕耤。是日,屬員眡土宜,備穀種青箱、朱鞭、耒服耜、黝牛及他農器、耕器,預陳耕所;耆老率農夫披蓑戴笠,竣於田間,通贊分立田首。向闕張畫屏、設香案,致祭先農。禮畢,各官易蟒袍詣耤田,正官就耕所,執事者授耒耜與鞭,皆左秉耒、右執鞭進耕,以耆老二人,一執種箱播種,一率牛,農夫二人扶犁,九推九返。畢,釋鞭、耒,各官補服,望闕行三跪九叩禮,各退。

器具

農具赤色,牛黑色,耔種箱青色。所盛耔種,照本省土宜,擇勤謹農人二名,免其差役、給以口糧,令看守壇宇、灌溉耤田,敬謹收貯所收米粟,以供各該處祭祀之粢盛。

·祭社稷壇

直省、府、州、縣,各建社稷:皆社右、稷左,異位同壇。壇高二尺一寸、方二丈五尺。歲以春、秋仲月上戊日致祭。長官主之;有故,則佐貳攝;在城文武官皆與祭。眡割牲、省粢盛、糾儀、執事、贊相禮儀,均於學宮弟子選充。

按社祭五土、稷祭五穀。宋時,社、稷、風雨師各一壇;明祀社稷為一壇。設神牌二:左稷右社,以木為之,朱漆青書,題『某處某社某稷之神』,藏城隍廟。祭日設壇,守土官行三獻禮。祭以春、秋二仲上戊日;今仍之。

·厲祭

直省、府、州、縣歲三月寒食節、七月望日、十月朔日,祭厲壇於城北郊。前期,守土官飭所司具香燭、公服詣神祇壇,以祭厲告本境城隍之位。至日,奉請城隍神位入壇,設於正中,守土官行禮。畢,仍奉城隍位還神祇壇,退。

謹按「春秋傳」:『鄭人相驚以伯有;曰:「伯有至矣」!則皆走。鄭人懼。及昭公七年,子產立公孫洩良止以撫之,鬼有所歸,乃不為厲』。後人倣其遺意,故設厲壇;於季春、仲秋、孟冬三時致祭孤魂,而以城隍神為之主。

·救護日月

直省、府、州、縣、衛遇日月食,按欽天監推定時刻分秒,隨地救護。所見不及一分及不見食者,無庸救護。凡救護,正官一人領班行禮。置糾儀二人、通贊二人、陰陽官一人,在正署素服設香案、布拜席,陳金鼓於儀門外。報初虧,行三跪九叩禮,三上香,伐鼓三聲,儀門外金鼓振作;報復圓,金鼓聲止,行禮如初。畢,各退。外省衙門行禮三次:乍虧、食甚,皆素服行一跪三叩禮;復圓,盛服行一跪三叩禮。

謹按「春秋」:『昭公十七年六月甲戌,日有食之。太史曰:「日過分而未至三辰,有災」。於是乎百官降物、君不舉辟。移時,樂奏鼓,祝用幣、史用詞』。故「夏書」曰:『辰弗集於房,瞽奏鼓、嗇夫馳、庶人走』。今之救護日月,與古大同而小異。其曰素服,即降物意也;陰陽官,即祝、史之類也;陳金鼓,即樂奏鼓也。但設香案、布拜席,比之用幣、用詞,則同中而有異焉。其大要,皆以體天為心,誰敢尸厥官罔聞知而闇于天象乎?

·鄉飲酒

順治初,令直省、府、州、縣每歲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於儒學之講堂,舉鄉飲酒禮。主者,府知府、州知州、縣知縣;如無正印官,佐貳官代,位於東南。大賓以致仕官為之,位於西北。僎賓,擇鄉里年高有德之人,位於東北。介以次長,位西南。三賓,以賓之次者為之,位於賓、主、介、僎之後。除賓、僎外,眾賓序齒、僚屬序爵。司正以教職為之,專司揚觶以罰;贊禮者,以老成生員為之。其經費,於「存留錢糧」內支辦。

·鄉約

順治九年,頒行六諭臥碑文。十六年,令直省、府、州、縣舉行鄉約,於每月朔望日聚集公所宣讀。康熙九年,頒上諭十六條。二十五年,令各營伍將弁兵丁並土司各官,通行講讀。雍正元年,欽定「聖諭廣訓」十六章(計萬言),刊刻頒行府、州、縣、鄉、村,令生童誦讀。每月朔望,地方官聚集公所,逐條宣講。公所之設,在各府、州、縣、鄉、堡擇適中地為鄉約所,選老成公正一人為約正、樸實謹守者三、四人值月,按期集所部民,宣講頒行各諭;擇文內民俗易犯者,咸宣示之。守土官實力董率,並飭各屬隨時巡行宣導,兵民圜聽。宣畢,各退。〔乾隆十年,議准將五年〕欽頒「太學訓飭士子文」通行頒發直省學宮,令朔望一體宣讀,永遠推行。

·祠祀

竹塹堡廟宇

社稷壇、山川壇、先農壇在縣治東門外。高方如制,出陛三級。中祀社、稷,左山川、右先農,同為一壇。外曠地一所,為耕耤田。道光九年,同知李慎彝建壇。右有五穀廟一座一進。外加環牆。廟宇四十坪、地基五十坪,祀田二所(一在本廟後,年徵租銀四圓;一在海豐莊,佃人游守級,年徵租榖二十七石)。

風雲雷雨壇在南門內。設牌位,附祀於龍王祠。道光九年,李慎彝建。

厲壇在北門外水田街。嘉慶九年,同知胡應魁建。道光九年,李慎彝重修。

龍王祠舊為五穀廟,在縣城南門內。乾隆三十四年,同知宋應麟建。〔道光九年,李慎彝改祀龍王,以風雲雷雨神牌位附之。建祠〕一座三間,高一丈六尺二寸、深二丈七尺、寬三丈八尺二寸。光緒十四年,知縣方祖蔭籌款重新改造。計二進,廟宇三十坪;地基五十六坪,年徵榖十一石。

火神廟在縣城試院左畔。光緒十三年,知縣方祖蔭建。

城隍廟在縣署右側。乾隆十三年,同知曾曰瑛建。五十七年,袁秉義修。嘉慶四年,同知清華捐建後進,祀觀音菩薩。八年,同知胡應魁在左側添建觀音廟,以後進祀城隍夫人。道光八年,同知李慎彝修。三十年,同知黃開基重修。光緒十八年,紳董重修通樑。廟僧云:建修縻金計一萬餘圓。廟宇百八十六坪、地基五百六十九坪。

附錄歷年收項

一、曾作邦獻充枋寮田年納租榖一十八石,扣納糧榖二石,實收榖一十六石,折銀一十六圓。

一、陳泉源獻充西門內瓦店間半,年納租銀六十五圓。

一、本廟後瓦店一間,年納租銀五圓。

一、本廟後瓦店一間,年納租銀七圓。

一、王世傑獻充北門內地基一百間,年納銅錢四十千,折實銀三十圓。

一、前淡廳將鹽水港、淺水港二處渡船經費內,曆年獻充銀二十四圓。

一、陳泉源獻充縣署西畔瓦店一間,年納租銀一十五圓(此條每年租銀三十六圓,餘項歸林智記徵收)。

一、歷年向本廟爐主支領枷資一百八十千文,折銀一百六十五圓。

關帝廟在縣治南門內。乾隆四十一年,同知王右弼建;費金八千有奇。同治十年,紳民捐款重修。右旁另建一間為馬欄;左側另建一座三進,祀觀音菩薩。廟宇百二十九坪、地基二百三十坪。

歷年租項

一、臺北芝蘭堡舉人潘成清年納小租榖四十石,折銀四十圓。

一、內灣年納大租榖九十五圓。

一、南門內瓦店一座,年納租銀八圓。

一、南門內地基年納銅錢一千八百文。

文昌祠在縣城內文廟左側。嘉慶八年,同知胡應魁建;一座三進。道光十七年,同知婁雲修。廟宇七十五坪、地基五百坪。

歷年租項

一、淡水鄒屋崙水田年納租榖四十五石。

一、淡水北投社年納大租榖三十石。

一、新埔年納大租榖二十四石一斗八升。

天后宮在縣治西門內。乾隆十三年,同知陳玉友建。四十二年,同知王右弼修。五十七年,同知袁秉義捐修;其碑記云:『廟僧稱為陳護協所建,王司馬修之;刱始何年,弗可考。乃集都人士謀節俸倡修,費番鏹三千有奇。襄厥成者,守戎盧植、二尹陳聖增、分司章汝奎、董事邵起彪』。道光八年,李慎彝重修。同治九年,官紳重新改造。廟宇百六十坪、地基百八十坪。

歷年租項

一、虎仔山楊掌年納租榖二十石。

一、南門外園年納租銀八圓。

一、北鼓樓內外年納地基銅錢四千文。

一、廁地年納租榖一十二石。

一、臺北吳夢梅、王益興、吳夢蘭年納銀二圓。

一、三角湧陳炳焜年納銀二圓。

天后宮在縣城北門口。乾隆七年,同知莊年、守備陳士挺建。嘉慶二十四年,舖戶同修。廟宇五十坪、地基百坪。

水仙王宮在天后宮左側;祀夏王。同治二年,舖戶捐建。廟宇三十坪、地基五十坪。

歷年租項

一、槺榔莊水田年納小租榖九十石。

一、番仔陂水田年納小租榖九十石。

一、番仔湖水田年鈉小租榖九十石。

一、鳳鼻尾水田年納小租榖六十七石三斗。

一、泉州屋水田年納小租榖五十五石。

一、浸水莊水田年納小租榖九十三石。

一、北門米市街瓦屋三座,年納稅銀六十圓。

一、舊港老開成年納銀二圓。

名宦、鄉賢、昭忠、節孝、孝友五祠在學宮左畔。總豎一「崇祀」門樓,前後圍牆高九尺六寸、長八十丈。名宦、鄉賢、昭忠合一祠,計三間;高一丈六尺、深二丈五尺、寬四丈二尺。道光九年,李慎彝建。名宦祠,前擬祀曹謹、曹士桂,經紳士鄭用錫等迭次稟請,均未准行。至光緒年間,奏准同知曹謹入祠。鄉賢祠,祀鄭崇和;道光十三年,奏准入祀。昭忠祠,中龕祀北路副將盧植、知縣銜壽同春、竹塹巡檢張之馨、鎮標中營把總尹仰舟、蓬山汛把總尹貴各牌位,左龕祀鎮標左營千總郭雲秀、竹塹息莊把總吳洪、霄裏汛把總高茂、白沙墩汛外委虞文光各牌位,右龕祀艋舺營遊擊李天華、都司陳庭梅、千總陳必陞、滬尾營把總劉高山各牌位,東廊祀艋舺營兵丁邱安、阮覲照、陳國祥、李得勝、竹塹北路右營兵丁王學政、范文英、范朝龍、陳連高、陳得華、黃金寶、王國祥、于定國、鄭天華、葉得魁、嚴得標、鄭國清、辜鵬飛、葉先榮、許連標、林朝安等二十名牌位,西廊祀義勇張德、鄧常德、謝超彰、徐賡揚、賴啟亮、徐大義、薛察、吳決、陳阿賢、劉土、謝佳沐、鄭紅、吳抽成、劉昌盛、李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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