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前曾作过一篇《民众文学谈》,以两种意义诠释所谓民众文学:一是“民众化的文学”,二是“为民众的文学”。我以为只能有后一种,而前一种是不可能;因为照历来情形推测起来,文学实不能有全部民众化之一日。在那篇文里,我并极力抗议托尔斯泰一派遏抑少数底赏鉴力底主张,而以为遏抑少数底赏鉴力(如对于宏深的、幽渺的风格的欣赏)和摈斥多数底赏鉴权一样是偏废。我的意思,多数底文学与少数底文学应该有同等的重要,应该相提并论。现在呢,我这根本主张虽还照旧,但态度却已稍有不同。因为就事实而论,现在文坛上还只有少数底文学,不曾见多数底文学底影子;虽然有人大叫,打倒少数人优美的文学,建设“万人”底文学、“全人类”底文学,实际上却何曾做到千万分之一!所以遏抑少数底赏鉴力一层,在现在和最近的将来里,正是不必忧虑的事。而多数底赏鉴权被摈斥,倒真是眼前迫不可掩的情形!文坛上由少数人独霸,多数已被叠压在坛下面;这样成了偏畸的局势。在这种局势里,我们若能稍稍权衡于轻重缓急之间,便可知道我们所应该做的,是建设为民众的文学,而不是拥护所谓优美的文学。我们要矫正现势底这一端的偏畸,便不得不偏向那一端努力,以期扯直。所以我现在想,优美的文学尽可搁在一边,让他自然发展,不必去推波助澜;一面却须有些人大声疾呼,为民众文学鼓吹,并且不遗馀力地去搜辑、创作,——更要亲自“到民间去”!这样,民众底觉醒才有些希望;他们的赏鉴权才可以恢复呵。日本平林初之辅说得好:“民众艺术的问题不是纯粹艺术学的问题,乃是今日的艺术的问题。”我们所该以全力解决的,便是这“今日的艺术的问题”!
说为“民众”的文学,容易惹起一种误会,这里也得说明。我们用“民众”一词,并没有轻视民众底意味,更没有侮辱他们底意思。从严正的论理上说,我们也正是一种民众;“为民众”只是“为和我们同等的别些种民众”底意义。——虽然我们因为机会好些,知与情或者比他们启发得多些;但决不比他们尊贵些。“为民众”底“为”字,只是“为朋友帮忙”一类意义,并非慈善家居高临下,慨施乐助底口吻。但是这民众究竟指着那些人呢?我且参照俞平伯君所说,拟定一个答案。我们所谓民众,大约有这三类:一,乡间的农夫、农妇;他们现在所有的是口耳相传的歌谣、故事之类,间有韵文的叙事的歌曲;以及旧戏。二,城市里的工人、店伙、佣仆、妇女以及兵士等;他们现在所有的是几种旧小说,如《彭公案》、《水浒》之类和各种石印的下等小说,如什么《风流案》、《欢喜冤家》之类,以及旧戏;韵文的叙事的歌曲,也为他们所喜。另有报纸上(如上海几种销行很广的报)的游戏小说(因为这种小说,大概是用游戏底态度去做的,故定了这个名字),间或也能引起他们中一部分人底注意。三,高等小学高年级学生和中等学校学生、商店或公司底办事人、其他各机关底低级办事人、半通的文人和妇女,他们现在所有的是各种旧小说——浅近的文言小说和白话的章回小说、报纸上的游戏小说、“《礼拜六》派”的小说以及旧戏和文明新戏。我这样分类,自知不能全然合理;只因观察未周,姑且约略区划以便说明而已。在三类外,还有那达官、贵绅、通人、名士。他们或因无事忙,或因眼光高,大概无暇或不屑去看小说;诗歌虽有喜欢的,但决不喜欢通俗的诗歌。戏剧呢,虽有时去看看,但也只是听歌、赏色,并非要领略剧中情节。所以这班人是在民众文学底范围以外:幸而是很少数,暂时可以不必去管他们。在上述三类里,每类人知与情底深广之度大致相同,很少有特殊的例外,而第一类尤然。平伯君说民众不是齐一的,我却以为民众是相对地齐一的;我相信在知与情未甚发达的人们里,个性底参差总少些。惟其这样,民众文学才有普遍的趣味和效力;不然,芸芸的人们里将以谁为依据呢?因此,我大胆将民众分为三类。民众文学也正可依样分为这三类。
论到建设民众文学底途径,自然不外搜辑和创作两种;而搜辑更为重要。因为创作必有所凭依,断非赤手空拳所能办。凭依指民众底需要、趣味等。这些最好自己到民间去观察、体验,但在本来流行的读物和戏剧等里,也能看出大致的趋向,得着多少的帮助。再则,搜集来的材料又可供研究民俗学者底参考;于民众别方面的改进,也有很大的益处。这种材料搜得后,最好先分为两大类:有些文学趣味的为一类;没有的为另一类。从后一类里,我们可以知道些民众底需要;从前一类里,我们并可以知道些他们的趣味。这一类里颇有不少大醇而小疵的东西;倘能稍加抉择、修订,使他们变为纯净,便都很有再为传播底价值。而且效力也许比创作的大。因为这些里都隐着民众底真切的影子,容易引起深挚的同情。初次着手创作,怕难有这样的力量,加以现在作手不多,成绩也怕难丰富;所以收效一定不能如抉择、修订底容易而广大。还有,将修订的东西传播开去,可以让人将他们和旧有的比较,引起思索和研究底兴趣;这也为创作所不及。至于搜辑底方法,却很难详细说明。就前分三类说,后二者较易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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