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工资取决于对劳动的需求和供给,换句话说,取决于人口和资本
在“工资”这一标题下所要考察的,第一,是一般地决定或影响劳动工资的原因,第二,是工资在各种职业间的差异。对这两类问题,分别考察比较方便。在下面讨论工资法则的时候,为方便起见,暂且假定世上没有别的劳动,而只有辛苦程度和不愉快程度相同的、普通的不熟练劳动。
工资,与其他事物一样,可用竞争或习惯来调节。在英国,如果雇主充分利用竞争,劳动的报酬就会比现在低。几乎没有一种劳动不是这样的。不过,在现在的社会情况下,必须认为竞争是工资的主要调节者,习惯和个人的性格只起修正的作用,而且这种作用也比较小。
因此,工资主要是由对劳动的需求和供给决定的,正象人们常说的,是由人口与资本的比例决定的。这里所谓人口,只是指劳动阶级的人数,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指受雇而参加工作的人数;这里所谓资本,只是指流动资本,而且,不是指其总额,只是指其直接用于购买劳动的部分。但是,这里必须加上虽不构成资本却是用以交换劳动的全部基金,例如土兵、家庭佣人和所有其他非生产工人的工资。不幸的是,没有一个惯用的术语来表达所谓一国的工资基金总额;又因为这种工资基金的总额,绝大部分都是生产劳动的工资,所以,通常就忽视其较小、较不重要的部分,而说工资是由人口和资本决定的。虽然采用这样的表达方式比较方便,但是必须记住,它只表达出全部情况的一个大概,而没有表达出它的全部内容。
在这一术语的限制下,凡是工资,不仅由资本和人口的相对量决定,而且在竞争的支配下,决不受其他任何因素的影响。工资(当然是指一般的工资率),如果用于雇用工人的基金总额不增加,或竞相受雇的人数不减少,是不可能上升的;反之,如果用于支付劳动报酬的基金总额不减少,或领取报酬的工人人数不增加,是不可能下降的。
第二节关于工资的若干通俗见解的检讨
然而,有些事实明显地与上述学说相矛盾,我们有义务予以考察和说明。
例如,“营业好,工资就高”。这话是人们常说的。任何一种职业,在生意兴隆时,对劳动的需求就比较迫切,所付工资也比较高。反之,在所谓“停滞”的时候,工人被解雇,留下的工人的工资也得减少。但是,上述情况都有一个假定,那就是资本不比过去增加,也不比过去减少。这当然是对的。不过,这是具体现象中的一个复杂过程,它掩盖了一般原因的作用。然而这与前面所说的原理并不矛盾。资本的所有者,如果不以其资本购买劳动,而是闲置手头,那么这种资本,对工人来说,这时等于没有。一切资本,由于营业情况的变动,有时会陷入这种状态。一个制造商如果知道对其商品的需求已经减少,他是不会雇用工人去增加难以处置的库存商品的。如果他不减少生产,而将自己的全部资本投入不能出售的商品,那么他至少不得不停业,直到商品略能出售而有所收入为止。但是,谁都不认为这样的情况会长久继续下去。如果他这样认为,那么他早就会将资本转到可以继续雇用工人的行业。在资本暂时不使用的时候,劳动市场供给过剩,工资下跌。但是,一旦需求恢复,或许生意比平时更为兴隆,甚至使制造商销售商品的速度超过他所能生产的速度。于是,他的全部资本可以充分发挥效率,如有可能,他还会借入资本(否则,这些资本将会流入其他行业)。这时,在他的行业中,工资上升。现在假定,这样的景气或停滞,同时发生于所有的行业(这种情况,严格说来,不是绝对没有的),那么,工资或者一起上升,或者一起下降。但是,这些只是一时的变动。现在闲置着的资本,明年会大有用处;反之,今年急需的资本,明年也许会堆满金库。因此,这些部门的工资就随之升降。不过,一般的工资,其长期的变动,只是由于资本的增减,即资本与劳动市场供给量相比较的增减。这里所谓资本,都是指可用于对劳动的支付的一切资金。
人们还认为,“物价涨,工资也涨”。因为物价上涨对生产者和商人都有好处,所以他们就能对工人支付较多的工资。强烈的需求会使物价一时上涨,从而引起一时的工资上升,这一点我已说过。但是物价上涨引起工资上升,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才有可能,即收入增加的商人,想增加储蓄和增加资本,至少是增加对劳动的购买,所以提高工资。这是可能的。如果物价的上涨是直接降自天空,或至少是来自国外,那么,这对劳动阶级是有好处的,这不是因为物价上涨本身的关系,而是因为物价上涨引起资本增加。人们也许会说,如果物价的上涨是限制性的法规所引起的,或者社会其他成员要以某种方式来补偿(他们用以支付的资金同过去一样,并无变化),那么对劳动阶级也是有利的。但是,这种物价上涨,如果只对某一部分工人有利,那只是因为另一部分工人作出了牺牲。这是因为,如果商人可因取得较高的代价而增加其储蓄,或用其他方法增加对劳动的购买,那么,别人为了支付这种较高的价格,其用于储蓄或用于购买劳动的资金,必然会在同样程度上减少。上述两种情况,究竟哪一种对劳动市场的影响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