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工资因各种职业的引誘力不同而不同
以上对于工资所作的论述,只是限于对工资普遍发生作用的各种原因,也就是通常所谓支配正常的或平均的劳动报酬的各种法则。但是,不同种类的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受不同法则的支配,从而通常所支付的工资率也不同。关于这一点,我们尚未讲到。现在我们要考虑这些不同点,研究这些不同点以什么方式对前面所说的各种结论产生影响,或受到这些结论的影响。
关于工资问题的这一部分,在过去所有的说明中,说得最好的是亚当·斯密的著名的和人们非常熟悉的一章。但我实在不能认为他的处理方法是象有时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完美无缺。不过,他的分析可以说是成功的。
亚当·斯密说,这些不同点的产生,部分是由于欧洲没有一个地方实行完全自由的政策,部分是由于“各种职业本身的某些情况,这些情况,实际上,至少在一般人想象上,对某些职业的微薄货币利得有所补偿,而对另一些职业的优厚货币利得有所抵消。”他认为,这些情况包括,“第一,职业本身有愉快的有不愉快的;第二,职业学习有难有易,学费有多有少;第三,工作有安定的有不安定的;第四,职业所需担负的责任有重有轻;第五,成功的可能性有大有小。”
他曾对其中的某几点,举了很多例子加以说明。然而,其中有些例子早已过时。“劳动工资,因业务有难易、有污洁、有尊卑而不相同。例如,在大多数地方,按整年计算,缝工的所得较织工为少,这是因为缝工的工作较为容易”。关于织工的报酬,自亚当·斯密时代以后,情况大有变化。而且我想,所谓其工作比缝工难的织工,决不可能是普通的织工。“织工的所得较铁匠为少。这未必是因为织工的工作较为容易,这是因为织工的工作清洁得多。”说它所需体力较少也许更为确切。“铁匠虽然是一种技工,但12小时工作所得,往往少于一个普通煤矿工8小时工作所得,这是因为铁匠的工作不象煤矿工那么污秽危险,而且他是在地面上阳光下工作。对于一切尊贵职业,荣誉可以说是报酬的大部分。就金钱利得说,考虑到各方面,从事此等职业的报酬一般都很有限。”按照他的看法,这些人的报酬是在平均水平以下。“在卑贱的职业上,情况正好相反。屠户的职业既粗蛮又讨厌,但在许多地方,他们的利得比大部分其他普通职业多。刽子手的职业是最令人嫌恶的职业,可是,与其工作量相比,他的报酬比任何普通职业都多。”
使用手工织机的工人的报酬目前是很低的,但是他们不肯放弃这种职业,其原因之一是这种职业对工人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那就是有行动的自由。据近代的一位权威人士说。“他们可以随意游玩或随意休息,可以早起,也可以晚起,可以勤勉一点,也可以懈怠一点,听其自便。他们因嗜好或娱乐而花费的时间,可以在任何时候加紧努力来弥补。我国劳动人口中几乎没有其他任何一部分的人,能这样自由地摆脱外界的控制。工场工人不仅缺勤要扣工资,而且如果经常缺勤就要被开除。砌砖工、木工、油漆匠、细木工、石匠、屋外工人,他们都有规定的日劳动小时数。如不注意,就会引致同样的后果。”因此,“织工的生活虽穷,但他们只要能靠织机生存下来,就不会离开织机。许多工人虽然被誘暂时离开织机,但一有原来的工作,他们就重新回到织机旁。”
亚当·斯密接着说:“有些职业比其它职业安定得多。在大部分制造业中,一个工匠要是能够劳作,一年中几乎每天都有工作。”(当然,如因市场供给过剩,或需求滞缓,或因商业危机而产生经营的中断,则属例外)“反之,石工或砌砖工在严寒或天气恶劣时就不能工作。即使在天气好的时候,他们有无工作也需取决于顾客的临时需要。因此,他们可能常常没有工作。他们受雇期间的所得,不仅要足够维持他们没有工作期间的生活,而且对于他们在不安定境遇中不时感到的焦虑和沮丧的痛苦亦需给予若干补偿。所以,大部分制造业工人的所得,推算起来和普通劳动者的日工资几乎相等,但石工和砌砖工的所得却大抵有普通劳动工资的一倍半乃至两倍。……但在各种熟练劳动中,石工和砌砖工那样的劳动似乎最容易学习。……这类劳动者的高工资,与其说是熟练的报酬,倒不如说是不安定的报酬。”
“如果除工作不经常外,还加上艰苦、不愉快和不清洁,那么,即使这种工作是最普通的劳动,那些情况有时也使其工资上升到超过最熟练技工的工资。按产量计酬的煤矿工人,在纽卡斯尔,一般可得到约两倍于普通劳动的工资;在苏格兰的许多地方,可得到约3倍于普通劳动的工资。他们得到高工资,完全是由于他们的工作艰苦、不愉快和不清洁。他们大抵都能按照他们的意愿,要工作多久就工作多久。就艰苦、不清洁和不愉快而言,伦敦运煤工人的职业几乎和煤矿工人的职业相同,但由于煤船难免不定期到达,所以大部分运煤工人的工作必定是很不固定的。所以,如果煤矿工人通常得到2倍、3倍于普通劳动的工资,那么,运煤工人有时得到4倍、5倍于普通劳动的工资,似乎不应该认为是不合理的。依据数年前的调查,运煤工人按照当时的工资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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