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原理 - 第20章 论国外汇兑

作者:【经济类】 【4,531】字 目 录

就是英格兰的通货(因为英格兰的通货虽然不是最好的,却是读者最熟悉的)。如果英格兰必须付给法国的英镑数与法国必须付给英格兰的英镑数相等,刚英格兰的一群商人所想获得的汇票金额与另一群商人所想出售的汇票金额就应当相等;因而,开给法国的1oo镑汇票,恰好卖100镑,或者用商人的术语来说,汇兑当按平价进行。按照这个假设,由于法国必须支付的英镑数和可以收取的英镑数也相等,因而,英格兰开出的汇票,在法国将平价兑付,法国开出的汇票,在英格兰也将平价兑付。

然而,如果英格兰必须付给法国的金额,大于它可由法国取得的金额,则人们所需购买的在法国付款的汇票金额将大于可以收取货币的人所发出的汇票金额。在法国付款的100镑汇票,可以卖1o0镑以上,这种汇票人们就说有升水。但是,这种升水不能超过输送金币的运费和风险费外加小额利润;因为如果超过这一限度,则债务人就会自行运送金币,而不愿购卖汇票。

反之,如果英格兰可从法国收取的货币额大于应付给法国的货币额,则可以提供出售的汇票金额将大于汇款所需的汇票金额,因而汇票价格格跌到平价以下。100镑的汇票不用100镑就可以买到,这种汇票人们就说有贴水。

英格兰付多干收,则法国收多于付,法国付多于收,刚英国收多于付。因此,如果法国兑付的汇票在英格兰有升水,那么,英格兰兑付的汇票在法国就有贴水;如果法国兑付的汇票在英格兰有贴水,那么,英格兰兑付的汇票在法国就有升水。如果这些汇票在一国按平价出售,则如前所述,在另一国也按平价出售。

使用同一通货的两国或两地之间的情况就是如此。然而,即使是最文明的国家,它们之间的交易也仍保留着许多原始成分,几乎所有独立的国家为了表明它们具有独立国的地位,都各自选用一种独特的通货,尽管这种通货对它们自己和对邻国都不方便。对我们目前的论题来说,这种情况所导致的唯一差别,就是我们不得不以等价(equivalent)金额这一说法来代替等额(egual)货币的说法。当两种通货系以同一种金属制成时,等价金额一词的意思是,这两种通货所包含的这种金属,在重量和成色上恰好相等;但是,在象法国和英格兰那样使用不同的金属制造货币的情况下,等价金额是指,一种货币所包含的黄金数量与另一种货币所包含的白银数量,在世界的一般市场上具有相同的价值,也就是说,这两种金属的相对价值在一地与另一地之间没有重大差别。假定25法郎(与实际比价相差无几)等于1英镑。如果法国必须偿付25法郎的若干倍,英格兰必得偿付正英镑的同一倍数,则这两个国家的债务和债权相等。如果情况果真如此,则法国兑付的2500法郎汇票,在英格兰当值100镑,英格兰兑付的100镑汇票,在法国当值2500法郎。这时,这种汇兑被称为平价汇兑,而25法郎(实际上是略多于25法郎)被称为法国的外汇平价。如果英格兰应该付给法国的金额大于法国应该付给英格兰的金额,则2500法郎的汇票就有升水,即值100镑以上。如果法国应该付给英格兰的金额大于英格兰应该付给法国的金额,则2500法郎汇票的价值就在100钱以下,即有贴水。

当外国兑付的汇票有升水时,按照通常的说法,就是汇兑“逆着”本国或“不利于”本国。要理解这些用语,我们就必须了解在商人的语言中“汇兑”一词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它是指一国货币所具有的购买外国货币的能力。假定25法郎恰好是汇兑的平价,则当人们购买一张2500法郎的汇票需要花100镑以上的时候,100镑英格兰货币的价值就将低于法国货币的真正价值;这就是所谓不利于英格兰的汇兑。但是,在英格兰,真正受到不利影响的只是一些必须在法国付出货币的人,因为他们作为买主进入汇票市场,不得不付升水。但是,这种事情对于可以在法国收取货币的人却是有利的,因为他们作为卖主进入汇票市场,可以得到升水。然而,升水总是意味着英格兰应当支付差额,这个差额最终必须由英格兰以贵金属来清偿。按照旧时的理论,贸易的利益在于本国挣得货币,这种偏见导致了一种习惯的称呼,即,当汇兑表明有差额可以收取时,称为有利,而当汇兑表明有差额应当支付时,则称为不利。这些用语转过来又趋向于维持这种偏见。

第三节有的汇兑可以自行调整,有的汇兑只能通过价格来调整,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乍一看,人们也许会认为,当汇兑不利时,或者说,当汇票有升水时,这秤升水必然总是等于运送货币的全部费用,因为,既然确实有差额必须支付,既然须汇款的某些人必须支付全部运费,那么,这些人之间的竞争必将使所有的汇款人都不得不甘心作出同样的牺牲。如果任何注定要付的款项都必须立即支付,情况就确是如此。倘若人们预期最近将向外国支付巨额款项,则这种预期有时会对汇兑产生极其惊人的影响。但是,输入略微超过输出,或其他要向外国偿还的小额债务,通常则不会严重影响汇兑,虽然也会有升水,但升水却不会等于运送金银块的费用加风险费。规定的贷款期限,一般都容许一部分债务人延期偿付,在此期间,差额可能转向另一方,使债务和债权毋须实际运送金银就恢复平衡。由于汇兑本身的变动有一种自我调整的力量,这种情况是很容易发生的。汇票由于输入的货币价值大于输出的货币价值而有升水。但这种升水本身对输出者来说是一种超额利润。他们除得到货款外,在开发汇票时还可以得到升水。另一方面,这种升水对输入者来说则意味着利润的减少。他们除支付货款外,还不得不为汇款支付升水。因此,所谓不利的汇兑实际上鼓励输出,抑制输入。如果必须支付的差额很小,而且是通常的交易过程中某种偶然干扰的结果,则差额可以很快用商品来清偿,帐目将由汇票调整,毋须运送任何金银块。然而,如果使汇兑不利于输入国的入超是由某种永久性原因引起的,情况就不是这样了。在这种情况下,扰乱平衡的必然是价格,只有变动价格才能恢复平衡。在价格处于引起入超的水平时,想用汇票升水所产生的属于输出方面的超额利润来使输出永远与输入保持平衡,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输出与输入保持平衡,汇票就不会有升水,也就不会有超额利润。要纠正这种状况,就必须采取调整商品价格的办法。

因此,输入和输出平衡的扰乱及由此产生的汇兑的扰乱,可以分为如下两类。一类是偶然或偶发的,如果其规模不太大,可以通过汇票升水自行纠正,完全不必运送贵金属。另一类是由物价的一般状况引起的,只有减少一国现有的流通货币或者废止与此相等的信用才能得到纠正z因为只是输送金银块(与货币有区别)对物价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因而不能消除产生扰乱的原因。

尚须提及的一点是,汇兑不取决于一国与另一国单独计算的债务与债权的差额,而是取决于该国与其他一切国家全部债务与债权的差额。英格兰可能欠法国的债,但不能因此就说,英格兰与法国之间的汇兑不利于英格兰,法国兑付的汇票会有升水。因为荷兰或汉堡可能欠英格兰的债,因而英格兰可以用这些地方的汇票来偿还欠法国的底用术语来说,这种情况叫做套汇。用这种迂回的方法来清偿债务,要付出少量额外费用(一部分是手续费,另一部分是利息的损失),在这微小差额的限度内,一国对另一国的汇兑可以撇开它对其他一些国家的汇兑而单独变动;但是,一国对所有国家的汇兑大体上是一起变动的,而如何变动则随一国对外交易的总结果是有应收差额还是有应付差额而定。

首页上一页12 下一页 末页 共2页/4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