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用货币代替物物交换不会对输出和输入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国际价值法则产生影响
我们已经考察了各国之间实际开展贸易的方式,现在要接着探讨,这种方式会不会对我们在物物交换的假定下所得出的有关国际价值的结论产生什么影响。
最近似的比拟会使我们作出否定的回答。我们已经知道,货币及其代替物的介入对适用于毗连地方之间的价值法则没有什么影响。物物交换时价值相等的物品,值等额货币。引入货币只是增加一种商品而已,这种商品的价值同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一样,受同一法则的支配。因此,如果我们看到,决定国际价值的原因,在货币和汇票制度下同在物物交换制度下一样,货币除提供一种比较价值的便利方法外没有任何其他作用,我们是不会感到惊奇的。
一切交换在实质和结果上都是物物交换;无论谁出售商品并用由此获得的货币购买其他货物,实际上都是用他自己的商品购买这些货物。国与国之间也是如此,国际贸易不过是输出品与输入品的交换;无论是否使用货币,输出品和输入品都总是恰好相互抵偿。如果输出品和输入品恰好相互抵偿,则国与国之间互欠的货币额就会相等,债务就会用汇票来清偿,就没有差额要以贵金属支付。贸易似乎经常处干力学上所说的稳定平衡状态。
但是,事情偶而偏离这种状态而又恢复这种状态,其过程在物物交换制度下和在货币制度下,至少在外表上并不相同。在物物交换制度下,入超的国家必须以较低的价格提供输出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为输出品创造足够的需求以重新建立平衡。但在使用货币的情况下,这个国家的做法似乎与此完全不同。它以同过去一样的价格购买超出输出的那部分输入品,由于不相应增加输出,国际收支会出现逆差,汇兑会变得不利,差额必须以货币支付。这种情况在外表上是和上述情况截然不同的。下面我们想考察一下,这种不同是本质上的,还是只是具体方法上的。
假定应当支付差额的国家是英格兰,而可以收取差额的国家是法国。由于贵金属的这种转输,英格兰的通货数量减少而法国的通货数量增加。这是我随意假设的。如后所述,如果认为国际收支差额的一切支付都是如此,那是十分错误的。必须一次付清的差额,例如粮食歉收时由于输入较多的粮食而作的支付,可以用窖藏的财宝或银行的准备金来支付,而不影响货币流动。但是,现在我们假定,输入超过输出,是因为尚未建立起国际需求方程式造成的,也就是说,在通常的价格水平上,英格兰对法国货物的经常需求,大于法国所能偿付的对英格兰货物的经常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价格不发生变化,则永远会有一个差额须以货币支付。输入必须不断减少,或者输出必须不断增加,而这只有通过调整价格才能实现;因此,这种差额即使最初可以用窖藏的财宝或通过输出金银块来支付,终究总是会影响货币流通,因为不如此,贵金属的外流就不会停止。
因此,如果价格状况使得国际需求方程式建立不起来,使一国所需要的输入品多干其输出品所能偿付的数额,那就表明,该国流通领域的贵金属或它们的代替物已多干长期流通所需要的数量,只有使其中一部分退出流通领域,才能恢复平衡。因此,通货将收缩,价格(其中包括可输出的各种物品的价格)将下降;由此,外国对这些输出品的需求会增加。与此同时,输入的各种商品的价格或许会因货币流入外国而上升,至少不会象输出品等商品的价格那样下跌。但是,倘若英格兰货物价格下降的幅度不足以使外国购买英格兰货物的金额增加,或者外国货物价格上升(绝对的或相对的)的幅度不足以使英格兰购买外国货物的金额减少,英格兰的输出品就仍同过去一样抵偿不了输入品,已经开始流出的英格兰贵金属就仍会外流。这种外流将一直持续下去。直到英格兰物价的下跌使过去从未进入外国市场的某种英格兰商品现在可以进入外国市场,或英格兰输出品的跌价使海外对它们的需要量增加到足以抵偿输入品,外国货物价格的上涨(不论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或许也会促使英格兰减少对它们的需求。
这正是在我们原先所作的物物交换的假设下所发生的那个过程。因此,国与国之间的贸易,无论是否使用货币,不仅都具有在输出品和输入品之间建立平衡的趋向,而且建立这种平衡的方法实质上也是相同的。其输出品不足以抵偿其输入品的国家,将以较低的价格出售输出品,直到能创造出必要的需求为止。换句话说,在货币制度下,同在物物交换制度下一样,国际需求方程式就是国际贸易的法则。每一国家输出和输入的物品及其数量在货币制度下和在物物交换制度下是一样的。在物物交换制度下,贸易趋向于输入总额和输出总额恰好相抵的那一点;在货币制度下,贸易则趋向于输入总额和输出总额可以与同一数量的货币相交换的那一点。因为等干同一物品的各种物品彼此相等,所以货币价格相等的各种输出品和输入品,不用货币也恰好可以互相交换。
第二节进一步说明上述定理
由此可见,国际价值法则及由此造成的贸易利益在各贸易国之间的分配,在使用货币的假定下,和在物物交换的情况下是相同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