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坡志林 - 卷二

作者: 蘇軾7,414】字 目 录

壇,近於壇上獲銅龍六,銅魚一。唐有《夢銘》,云「紫陽真人山玄卿撰」。又有蔡少霞者,夢遣書牌,題云:「五雲閣吏蔡少霞書。」

記羅浮異境

有官吏自羅浮都虛觀游長壽,中路覩見道室數十間,有道士據檻坐,見吏不起。吏大怒,使人詰之,至則人室皆亡矣。乃知羅浮凡聖雜處,似此等異境,平生修行人有不得見者,吏何人,乃獨見之。正使一凡道士見己不起,何足怒?吏無狀如此,得見此者必前緣也。

東坡昇仙

吾昔謫黃州,曾子固居憂臨川,死焉。人有妄傳吾與子固同日化去,且云:「如李長吉時事,以上帝召他。」時先帝亦聞其語,以問蜀人蒲宗孟,且有歎息語。今謫海南,又有傳吾得道,乘小舟入海不復返者,京師皆云,兒子書來言之。今日有從廣州來者[44],云太守柯述言吾在儋耳一日忽失所在[45],獨道服在耳,蓋上賓也。吾平生遭口語無數,蓋生時與韓退之相似,吾命在斗間而身宮在焉。故其詩曰:「我生之辰,月宿南斗[46]。」且曰:「無善聲以聞,無惡聲以揚。」今謗我者,或云死,或云仙,退之之言良非虛爾。

黃僕射

虔州布衣賴仙芝言:連州有黃損僕射者,五代時人。僕射蓋仕南漢官也,未老退歸,一日忽遁去,莫知其存亡。子孫畫像事之,凡三十二年。復歸,坐阼階上,呼家人。其子適不在,孫出見之。索筆書壁云:「一別人間歲月多,歸來人事已消磨。惟有門前鑑池水,春風不改舊時波。」投筆竟去,不可留。子歸,問其狀貌,孫云:「甚似影堂老人也。」連人相傳如此。其後頗有祿仕者。

沖退處士

章詧,字隱之,本閩人,遷於成都數世矣。善屬文,不仕,晚用太守王素薦,賜號沖退處士。一日,夢有人寄書召之者,云東岳道士書也。明日,與李士寧游青城,濯足水中,詧謂士寧曰:「脚踏西溪流去水。」士寧答曰:「手持東岳寄來書。」詧大驚,不知其所自來也。未幾,詧果死。其子禩亦以逸民舉,仕一命乃死。士寧,蓬州人也,語默不常,或以為得道者,百歲乃死。常見余成都,曰:「子甚貴,當策舉首。」已而果然。

臞仙帖

司馬相如諂事武帝,開西南夷之隙。及病且死,猶草《封禪書》,此所謂死而不已者耶?列仙之隱居山澤間,形容甚臞,此殆「四果」人也。而相如鄙之,作《大人賦》,不過欲以侈言廣武帝意耳。夫所謂大人者,相如孺子,何足以知之!若賈生《鵩鳥賦》,真大人者也。庚辰八月二十二日,東坡書。

記鬼

秦太虛言:寶應民有以嫁娶會客者,酒半,客一人竟起出門。主人追之,客若醉甚將赴水者,主人急持之。客曰:「婦人以詩招我,其辭云:『長橋直下有蘭舟,破月衝煙任意游。金玉滿堂何所用,爭如年少去來休。』倉皇就之,不知其為水也。」然客竟亦無他。夜會說鬼,參寥舉此,聊為之記。

李氏子再生說冥間事

戊寅十一月,余在儋耳,聞城西民李氏處子病卒兩日復生。余與進士何旻同往見其父,問死生狀。云:初昏,若有人引去,至官府幕下。有言:「此誤追。」庭下一吏云:「可且寄禁。」又一吏云:「此無罪,當放還。」見獄在地窟中,隧而出入。繫者皆儋人,僧居十六七。有一嫗身皆黃毛如驢馬,械而坐,處子識之,蓋儋僧之室也。曰:「吾坐用檀越錢物,已三易毛矣。」又一僧亦處子鄰里,死已二年矣,其家方大祥,有人持盤飡及錢數千,云:「付某僧。」僧得錢,分數百遺門者,乃持飯入門去,繫者皆爭取其飯。僧飯,所食無幾。又一僧至,見者擎跪作禮。僧曰:「此女可差人速送還。」送者以手擘牆壁使過,復見一河,有舟,使登之。送者以手推舟,舟躍,處子驚而寤。是僧豈所謂地藏菩薩耶?書此為世戒。

道士張易簡

吾八歲入小學,以道士張易簡為師。童子幾百人,師獨稱吾與陳太初者。太初,眉山市井人子也。余稍長,學日益,遂第進士制策,而太初乃為郡小吏。其後余謫居黃州,有眉山道士陸惟忠自蜀來,云:「太初已尸解矣。蜀人吳師道為漢州太守,太初往客焉。正歲日,見師道求衣食錢物,且告別。持所得盡與市人貧者,反坐於戟門下,遂卒。師道使卒舁往野外焚之,卒罵曰:『何物道士,使吾正旦舁死人!』太初微笑開目曰:『不復煩汝。』步自戟門至金鴈橋下,趺坐而逝。焚之,舉城人見烟焰上眇眇焉有一陳道人也。」

辨附語

世有附語者,多婢妾賤人,否則衰病不久當死者也。其聲音舉止皆類死者,又能知人密事,然皆非也。意有奇鬼能為是耶?昔人有遠行者,欲觀其妻於己厚薄,取金釵藏之壁中,忘以語之。既行而病且死,以告其僕。既而不死。忽聞空中有聲,真其夫也,曰:「吾已死,以為不信,金釵在某處。」妻取得之,遂發喪。其後夫歸,妻乃反以為鬼也。

三老語

嘗有三老人相遇,或問之年。一人曰:「吾年不可記,但憶少年時與盤古有舊。」一人曰:「海水變桑田時,吾輒下一籌,爾來吾籌已滿十間屋。」一人曰:「吾所食蟠桃,棄其核於崑崙山下,今已與崑山齊矣。」以余觀之,三子者與蜉蝣朝菌何以異哉?

桃花悟道

世人有見古德見桃花悟道者,爭頌桃花,便將桃花作飯,五十年轉沒交涉。正如張長史見擔夫與公主爭路而得草書之氣,欲學長史書,便日就擔夫求之,豈可得哉?

爾朱道士煉朱砂丹

爾朱道士晚客於眉山,故蜀人多記其事。自言受記於師云:「汝後遇白石浮,當飛仙去。」爾朱雖以此語人,亦莫識所謂。後去眉山,乃客於涪州,愛其所產丹砂,雖瑣細而皆矢鏃狀,瑩徹不雜土石,遂止鍊丹。數年,竟於涪州白石仙去,乃知師所言不謬。吾聞長老道其事甚多,然不記其名字,可恨也。《本草》言:「丹砂出符陵谷。」陶隱居云:「符陵是涪州。」今無復採者。吾聞熟於涪者云:「採藥者時復得之,但時方貴辰錦砂,故此不甚採爾。」讀《本草》偶記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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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元符三年」,此下蘇集有「二月二十日」五字,商本有「二月二十一日」六字。

[30] 「二后」,原誤作「一后」,據蘇集及《宋史?錢惟演傳》改。

[31] 「擅議」,原誤作「檀議」,據《東坡七集?奏議集》改。

[32] 「江神」,原誤作「山神」,從《東坡七集?前集》卷三《遊金山寺》詩改。

[33] 「獨不能如楊處士妻作詩送我乎」,「楊」後原有「子雲」二字,據蘇集、商本刪。

[34] 「命寺僧刻之石」,此下蘇集有「元祐五年九月五日」八字。

[35] 「泗州大聖」,「州」原作「洲」,據蘇集改。

[36] 「且弔余曰」,原誤作「且弔曰余」,與下文相牴,故從商本改正。

[37] 「謂之布氣」,「謂」原誤作「調」,從趙本、商本改。

[38] 「吳遠游」,「游」原脫,據蘇集、商本補。

[39] 「州學博士」,原作「州博士學」,從商本及杜牧《樊川集》改。

[40] 「但自欺而已」,原脫「自」字,從張本、《學津》本補。

[41] 「太學三萬人」,原作「太學士萬人」,從商本及《後漢書》卷六十七改。

[42] 「一念頃」,原作「一念須」。王按:一念頃乃佛教術語,故從商本改。

[43] 「紹聖二年」,此下商本有「三月二十三日」六字。

[44] 「廣州」,原作「黃州」,據蘇集改。

[45] 「柯述」,原作「何述」,據蘇集改。

[46] 「南斗」,原作「斗直」,據朱熹校《昌黎先生集》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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