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窥--窥视也。
象:中爻艮=门。爻变坎=隐伏,坎错离=目。目在门内隐伏处,窥视之象也。
六二为阴,是为女象。女本性阴,宜暗中观察,但男性不宜。
释:观察方式暧昧,唯适合女性。
六三:观我生,进退。
爻:(应)。
通:本爻变为艮,重卦为渐。〔进以正,可以正邦也。〕
注:我生--我之所行所为,亦可谓我之阴阳正应。
象:六三居坤之上,处顺之极,可进可退之象。
释:自我检讨,以决定进退。
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爻:(位),(比)承。
通:本爻变为干,重卦为否。〔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
象:下坤=国。中爻艮=辉光。九五=君王,四承五=宾于王之象。
释:利于接受客座之职位。
九五:观我生,君子◇咎。
爻:(位)中正,(应),(比)据。
通:本爻变为艮,重卦为剥。〔柔变刚也。〕
释:自我鞭策,君子为民效劳,◇咎。
上九:观其生,君子◇咎。
爻:(应)。
通:本爻变为坎,重卦为比。〔辅也,下顺从也。〕
释: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旁观他人之事,◇咎矣。
卦二一 噬嗑〔离震〕〔火雷〕
噬嗑:亨,利用狱。
│注:噬--用牙咬。嗑--合口。
│ 用狱--处理行为不当者之方法,使之正也。
│象:噬嗑综贲。
│ 上下两阳而中虚,颐之象也。四为口中之物,故咬之。
│释:亨通,可利用刑罚治理整顿。
│彖: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
│。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象:雷电交加=惩罚纠正人不当之作为也。
│释:口中有物嚼之,齿牙坚硬,而物柔软,嚼后即分。世事之理,无非如此。
│象: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象:离=电。震=雷
│释:先王明订罚则,令人遵守奉行。
初九:屦校灭趾,◇咎。
爻:(位),(比)扶。
通:本爻变为坤,重卦为晋。〔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
注:屦--以械加之于足。校--加于足之器械。
象:中爻坎=桎梏,校之象也。震=足趾。
初爻变为坤=见土地而不见足,灭其趾之象。
初九为下民,故为受刑者。
释:刑罚为了使人畏惧,◇咎。
六二:噬肤灭鼻,◇咎。
爻:(位)中正,(比)乘。
通:本爻变为兑,重卦为睽。〔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象:肤者,肉之外皮也,凡卦中各爻次序相近者,皆谓肤也。
或以卦序言肤,如睽卦兑二离三,本卦离三震四,卦序相近乃有肤之象。
本卦六二指外皮,六三为肉,九四为胏(因阳刚,故连骨)。
中间四爻有上下齿之象,故皆言其动作。六二乃治狱者,变兑=口,噬之象。
中爻艮=鼻,二变中爻为离,不见其艮之鼻=灭其鼻之象。
释:以柔制刚,小有损折,◇咎。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咎。
爻:(应),(比)承。
通:本爻变为离,重卦为离。〔重明以乎正,乃化成天下。〕
象:离火在前,本爻变又为离,上火下火,干其肉为腊肉也。
中爻坎=毒。六三柔弱,能力不逮反受毒害。
释:处事不当反伤己身,小吝,◇咎。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爻:(比)扶据。
通:本爻变为艮,重卦为颐。〔自求口实。〕
注:胏--干肉中带骨者。
象:此爻正为颐中之物。上离有干之象,本阳爻居坎之中,乃金之象。
变坤错干=金。中爻坎=矢。
释:真相难断,案中有案,艰苦奋斗守之以正,吉。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咎。
爻:(位)中,(比)承乘。
通:本爻变为干,重卦为无妄。〔动而健,刚中而应,大亨以正。〕
象:变干=金。干错坤=黄色。
六五柔顺无能,九四扶之,得黄金之象。必正其心而怀危厉,始无咎。
释:意外之得,正心知艰,◇咎。
上九:何校灭耳,凶。
爻:(应),(比)据。
通:本爻变为震,重卦为震。〔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注:何=荷,负荷。
象:中爻坎=桎梏。初爻曰屦,上爻则曰负荷,因人之身份而有异也。
坎=耳痛,故称灭耳。离=戈兵,艮=手,持戈加诸于耳,亦灭耳之象。
上九亦为受刑人,如初爻然。
释:罪大恶极,怙悛不改,当有此灾,凶。
卦二二 贲〔艮离〕〔山火〕
贲:亨,小利有攸往。
│注:贲--饰也。
│象:贲综噬嗑。
│山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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