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志 - 南海志卷第六

作者: 陈大震5,037】字 目 录

户口

土贡

税赋

旧志税赋

○户口

广州为岭南一都会,户口视他郡为最。汉而后,州县沿革不同,户口增减,亦各不一。大抵建安、东晋永嘉之际至唐,中州人士避地入广者众,由是风俗革变,人民繁庶。至宋,承平日久,生聚愈盛。自王师灭宋平广以前,兵革之间,或罹锋镝,或被驱掠,或死于寇盗,或转徙于他所,不可胜计。至元二十七年,朝廷籍江南户口,方见定数。比年官府肃清,盗贼宁息,人皆安生乐业,故广之生齿日蕃,户计日增矣。

前汉:

户一万九千六百一十三。

口九万四千二百五十三。

后汉:

户七万一千四百七十七。

口二十五万二百八十二。

晋:

户三万七千四百八十一。

宋:

户八千五百七十四。

口四万九千一百五十七。

隋:

户三万四百八十二。据隋书卷三一地理志,南海郡户三万七千四百八十二,与广州府志同,疑原书漏「七千」。地域包含十五县。

唐:

户四万二千二百三十五。

口二十二万一千五百。

宋:

主户六万四千七百九十六。

客户七万八千四百六十三。据元丰九域志卷九广南路,此数为七万八千四百六十五。原书「五」为「三」字。

淳熙:

主户八万二千九十。

客户一十万三千六百二十三。

口二十五万五千八百七十七。

圣朝:

至元二十七年抄数:

户一十七万二千二百八十四。

僧道一千八百丹五名。

大德八年报数:

户一十八万八百七十三:

南人户一十八万三百二十三。

北人户五百五十。

僧道一千八百丹五名:

僧尼行童一千六百四十三名。

道士女冠一百六十二名。

录事司:

户一万一十三:

南人户九千六百四十一。

北人户三百七十二。

僧道四百一十七名:

僧尼行童三百八十七名。

道士三十名。

南海县:

户六万七千一百六十六:

南人户六万七千一百六十六。

北人户无。

僧道二百九十五名:

僧尼行童一百九十名。

道士女冠一百五名。

番禺县:

户二万七千六百四十一:

南人户二万七千四百九十。

北人户一百五十一。

僧道三百一十一名:

僧尼行童二百八十六名。

道士女冠二十五名。

东莞县:

户二万四千三百九十八:

南人户二万四千三百九十四。

北人户四。

僧道三百七十四名:

僧尼三百五十四名。

道士二十名。

增城县:

户七千六百二十八:

南人户七千六百二十六。

北人户二。

僧道一百六十二名:

僧尼一百四十二名:

道士二十名。

香山县:

户一万一千三百六十九:

南人户一万一千三百四十八。

北人户二十一。

僧道六十八名:

僧尼四十三名。

道士二十五名。

新会县:

户三万九百一十三:

南人户三万九百一十三。

北人户无。

僧道一百三十八名:

僧尼行童一百丹八名。

道士三十名。

清远县:

户一千七百四十五:

南人户一千七百四十五。

北人户无。

僧道四十名:

僧尼二十八名:

道士一十二名。

○土贡

任土作贡,其来尚矣,尊君之义,人心所同。广为禹迹所奄,杨州之地,厥篚织贝,厥包橘柚,载之禹贡,历历可稽。汉初赵佗,因陆贾使回,献白璧一双,翠鸟千,贝五百,桂蠹一器,生翠四十双,此一时事也。后汉岁献龙眼、荔枝,十里一置,五里一堠。和帝元兴元年,临武长唐羗上书谏止,帝下诏勑太官勿受献,由是遂省。宋武帝时,州献入筒细布一端八丈,帝恶其精丽劳民,付有司弹劾,以布还,并制岭南禁作此布。唐制:州贡银、藤、簟、竹席、荔枝、鼊皮、鳖甲、蚰蛇胆、石斛、沉香、甲香、詹糖香。宋太平兴国八年,诏曰:「广州岁贡藤,每斤去皴麤,中用者纔三两。自今取堪用者,无使负重致远,匮民力焉。」又九域志所载:「土贡:沉香一十斤,甲香三斤,詹糖香、石斛各二斤,龟壳、水马各二十枚,鼊皮二十领。」元丰九域志卷九广南路:「土贡:沉香一十斤,甲香三斤,詹糖香、石斛各二斤,龟壳、水马各三十枚,鼊皮一十张,藤席二十领。」注称:「席宜作簟。」后悉除之。圣朝不贵异物,进贡所供药物而已。上无玩好之需,下无劳顿之扰,其视十里走红尘者,相去有间矣。今以进献物色,具载于后。

番禺县:

藿香五十斤,广茂壹佰斤 【 又名青姜】 ,柯子五十斤,随风子壹斤,史君子二十斤。

南海县:

龙眼子二斤,桄榔子壹斤,史君子三十斤,姜黄二十斤。

香山县:

蛤蚧七十对。

○税赋

什一取民,古之制也。汉晋而下,立法不同。唐自租庸调法既坏之后,兵戈日兴,土狭费广,陌钱、间架之类,往往病民。宋行雇役之法,故于田税之外,又有夏役、秋役、茶钱、赏给之需;商税之外,复有地基、河渡、银场、经制之目,名件不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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