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图书集成 - 明伦汇编官常典太医院部

作者: 陈梦雷23,160】字 目 录

太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周官有医师掌

医之政令凡邦有疾病疕疡者造焉则使医兮而治

之此民所以无夭折之患也元立惠民药局官给钞

本月营子钱以备药物仍择良医主之以疗贫民其

深得周官设医师之美意者与初太宗九年始于燕

京等十路置局以奉御田阔阔太医王璧齐楫等为

局官给银五百定为规运之本

世祖中统二年夏五月丁亥诏成都路置惠民药局

遣王佑于西川等路采访医儒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按选举志世祖中统二年

夏五月太医院使王猷言医学久废后进无所师授

窃恐朝廷一时取人学非其传为害甚大乃遣副使

王安仁授以金牌往诸路设立医学其生员拟免本

身捡医差占等役俟其学有所成每月试以疑难视

其所对优劣量加劝惩后又定医学之制设诸路提

举纲维之凡宫壸所需省台所用转入常调可任亲

民其从太医院自迁转者不得视此例又以示仕途

不可以杂进也然太医院官既受宣命皆同文武正

官五品以上迁叙余以旧品职递升子孙荫用同正

班叙其掌药充都监直长充御药院副使升至大使

考满依旧例于流官铨注诸教授皆从太医院定拟

而各路主善亦拟同教授皆从九品凡随朝太医及

医官子弟及路府州县学官并须试验其各处名医

所述医经文字悉从考校其诸药所产性味真伪悉

从辨验其随路学校每岁出降十三科疑难题目具

呈太医院发下诸路医学令生员依式习课医义年

终置簿解纳送本司以定其优劣焉 按食货志二

年又命王佑开惠民药局

中统四年夏六月癸酉立上都惠民药局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按食货志四年复置惠民

药局于上都每中统钞一百两收息钱一两五钱

至元三年夏五月庚子敕太医院领诸路医户惠民

药局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十年春正月戊午改回回爱薛所立京师医药

院名广惠司秋九月丙午置御药院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年春二月甲寅降太医院为尚医监改给

铜印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二年春正月丙申升尚医监为太医院职

三品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五年命太医院毋隶宣徽院置河南等五

省官医提举司罢惠民药局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五年夏六月壬申命太医院

毋隶宣徽院 按百官志官医提举司秩从六品提

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掌医户差役词讼

至元二十五年置河南浙江江西湖广陕西五省各

立一司余省并无 按食货志二十五年以惠民药

局陷失官本悉罢

英宗至治三年敕医官无擅去职守并录用其子孙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三年春三月敕医卜匠官居

丧不得去职七十不听致仕子孙无荫叙能绍其业

者量材录用

成宗大德三年春正月庚寅诏置各路惠民局择良

医主之

按元史成宗本纪云云 按食货志成宗大德三年

又准旧例于各路置惠民药局凡局皆以各路正官

提调所设良医上路二名下路府州各一名其所给

钞本亦验民户多寡以为等差今并着于后腹里三

千七百八十定河南行省二百七十定湖广行省一

千一百五十定辽阳行省二百四十定四川行省二

百四十定陕西行省二百四十定江西行省三百定

江浙行省二千六百一十五定云南行省真一万

一千五百索甘肃行省一百定

明太医院设院使院判统太医之属

按明会典太医院正官院使一员院判二员

旧一员

首领官吏目十员

旧止一员后以医士年深考升不拘定员在内

 于圣济殿在外于本院及各差供事隆庆五年定

 为十员

属官御医十员

旧止四员后增至十八员隆庆五年定为十员

所属衙门惠民药局大使副使各一员

生药库大使副使各一员

南京太医院院判一员吏目一员惠民药局大使一

员生药库大使一员

凡太医院官不由常选院使院判御医多奉旨升用

御医有缺听礼部于本院吏目内选补吏目有缺于

医士内考补俱咨吏部题授各王府良医俱于医士

内选用

国初置医学提举司后改太医院监又改太医院定

为正五品衙门设院使院判御医吏目等官职专诊

视疾病修合药饵之事而圣济殿番直则择术艺精

通者与焉其子弟之隶医籍者教之试之黜陟之具

有事例属礼部而惠民有局生药有库亦各设大使

副使为其属云

凡收受四方进贡及储蓄上用药品俱于内府收掌

凡供用药饵国初令医官就内局修制本院官诊视

御□御医参看校同内臣就内局合药皆帖连名封

记具本开写本方药性治证之法于日用之下医官

内臣书名以进置簿历用中书省印合缝进药奏本

既具随即附簿年月下书名内臣收掌以凭稽考

凡烹调御药本院官与内臣监视每二服合为一服

候熟分为二器其一器御医先尝次院判次内臣其

一器进御

凡各王府良医员缺从本院推举医士送吏部选用

凡各王府差人请医视疾本院奉旨差官或医士往

视若文武大臣及外夷酋长有疾亦奉旨往视其治

疗可否皆具本覆奏或军中缺医亦凭总督巡抚官

奏请拨用

凡医士医生俱于本院修合药饵若医官医士仍差

委各处用药

计各处用药医官医士员名 圣济殿即御药房嘉

靖十五年改建凡支杂职俸冠带医士并冠带医士

内殿六年外差九年各满日考升吏目吏目六年考

升御医

东置房医士三十六名

安乐堂医官三员医三十名

司礼监医士二名历役三年与冠带再历三年授吏

目万历五年题准通候九年考补吏目

书堂医士六名

干明门医士三名

浣衣局医士二名

天寿山医士二名

松林灵台医士二名

团营医官一员医士十二名

五军营医官一员医士二名

神枢营医官一员医士三名

神机营医官一员医士四名嘉靖九年奏准各营医

士办事三年勤劳者与冠带再历三年授吏目万历

五年题准候九年考补吏目

刑部提牢厅医士一名嘉靖二年奏准历役三年勤

劳有效者与冠带再历三年授吏目仍旧在厅用药

万历五年题准候九年考补吏目

锦衣卫医士三名嘉靖二十五年题准食粮医供役

六年以上者给与冠带

府军前卫医士二名

惠民局医士三名嘉靖九年奏准本局大使副使历

俸九年升本院吏目仍理大使副使事

会同馆医士二名嘉靖元年奏准历俸三年与冠带

再三年给食米一石又三年医治功多升授吏目仍

在馆办事其见役年久未授恩典而遭丁忧别故者

止令一人兼管俱有事故借拨一名扣筭役过月日

抵作本院实历之数不许夤缘补缺

大慈恩寺医士三名

宣府医士一名

紫荆关医士二名

居庸关医士一名

龙门千户所医士一名

万全右卫医士一名

怀来卫医士一名

山海关医士一名

广宁卫医士二名

寺子谷医一名

开原医士一名

永宁卫医士一名

独石医一名

倒马关医士一名

白羊口医士一名

凡医士俱以父祖世业代补或令在外访保医官医

士以充其精通医术者本院奏进圣济殿供事

凡年终考试礼部止与分别等第量行惩责其冠带

食粮供事等例俱候三年一次题请施行

凡该院大小官医俱问将素问难经本草□经□诀

及本科紧要方书熟读详解待各考满到部及考试

之时于内出题令其默写登答如不能通除医士医

生照前施行外若系考满官发回讲习半年再考

凡天下府州县举到医士堪任医官者俱从礼部送

本院考试仍委该司官一员会考中者送吏部选用

不中者发回原籍为民原保官吏治罪

凡军中马病本院给与药饵

凡医士医生俱以世业子弟习学考选分拨各科

凡医士医生月粮照太医院例

按明一统志太医院在钦天监南生药库附焉外有

惠民药局亦隶之

太祖洪武二十六年定考试太医院制

按明会典凡阴阳医术洪武二十六年定移太医院

钦天监考试如果堪用照例具奏引选其不堪用者

将原举官吏依贡举非其人律付考功司纪录本人

放回

宣宗宣德三年令惠民局给医药

按明会典宣德三年令天下军民贫病者惠民药局

给与医药

宪宗成化十年定医士医生食粮

按明会典凡医士医生食粮成化十年奏定医士有

家小者月支米七斗无者五斗医生有家小者四斗

无者三斗

成化十八年复令考中医士量纳应用纸札

按明会典凡本院合用纸札俱令府州县举到医士

考中者量纳应用后革成化十八年奏准仍旧

孝宗弘治二年更定医役应免丁差

按明会典凡本院取充医役者洪武以来例免原籍

民差弘治二年令御药房供事者免二丁本院应役

者免一丁

弘治五年更令考试医家子弟之制

按明会典凡医家子弟弘治五年奏准查照旧例选

入本院推堪任教师者二三人教习医术每季考试

三年或五年堂上官一员同医官二员考试通晓本

科者收充医士食粮当差未通晓者仍令习学一年

再试三试不中者黜之若五年考试成材者多其教

师奏请量加升授

弘治十六年命提学官考试医学官生

按明会典十六年奏准各府州县医学官生提学官

按时考校进退遇有太医院医士医生及本处医官

员缺于内保送选用

世宗嘉靖六年更定考选医官之制

按明会典嘉靖六年奏准考校医士除艺业不通及

老疾者俱为民其年壮可进者俱令教师教习定与

课程一年四考约有成材礼部会考分别等第一等

送御药房供事原系本房者量授职事二等给冠带

发回本院办事原奉例冠带者与支杂职俸给三等

照常当差良医大使有缺于二等三等内考送吏部

铨补在外人役医业精通者一体收考量为取用

嘉靖十年定考选南京各营药局之制

按明会典凡南京各营该用药饵俱发医士随病供

应嘉靖十年议准每营各置药局从南京礼部督同

本院考选精通艺业医士一人在局提调待三年无

过给与冠带九年无过送吏部铨授署吏目仍前提

调其各局药材俱从南京礼部札行本院解发

嘉靖十二年定考试选补医官例

按明会典十二年议准本院医士医生不分新旧不

许立定顶补教习名色通令学习本业按季考试每

年终呈送礼部委该司会同考校验其有无进益如

无进益量加惩治甚者住支月粮其有畏避考校托

故旷役者一体究治三年满日通送礼部督同本院

堂上官出题严考分为三等一等送御药房供事二

等给与冠带与三等俱发本院当差遇有御医员缺

将本房一等人员送部再考择其术业精通操履端

谨者御医于吏目内铨补吏目于医士内铨补遇有

良医大使等项员缺于二等人役内如前考补定拟

职事咨送吏部照缺填注若将不系御药房供事人

员朦胧推举者听礼部究参

嘉靖十三年定岁办药材额数

按明会典凡天下岁办药材俱于出产地方泒纳永

乐以后额定五万五千四百七十四斤成化以来其

数渐增至嘉靖初通计二十六万四千二百二十七

斤有零十三年议准岁办药材以十分为率九分采

办本色虽遇灾伤不许折价其一分折银解送以备

收买应用

嘉靖十五年定医官供值及举用免役官带之例

按明会典凡本院院使院判御医日于内府御药房

分二班轮值供事嘉靖十五年改建圣济殿于文华

殿后设御药库本院官分班轮值

是年题准通行浙江等十三布政司并南北直隶不

许起送名医其各部报考到部医人俱发回原籍候

该院缺人供事另议行取

凡医士残疾及年七十以上不堪应役者放免

凡纳银事例太医院见在食粮医士累考下等未经

冠带者纳银二十两给冠带原系医籍户下子弟报

册未经补役者纳银三十两民间子弟纳银六两俱

给与冠带

嘉靖十九年更定考选医官之例

按明会典十九年题准官医亲男弟侄各务习学本

业候本院缺人呈请礼部收考如术业不精照例为

民当差不准替役其余告补人役一例停止又题准

习学官医照常考校其升授一节俟圣济殿供事人

员缺乏考补

嘉靖二十八年更定医士医生选用降黜诸例

按明会典二十八年题准医士医生三年大考一等

原系医生者与充医士医士无冠带者给与冠带原

在内殿供事支俸并冠带医士量升俸一级俱候内

殿缺人该院照依科分挨次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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