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则以四隅向明之。
本境分为若干区,或名为乡,或名为村,或名为团,或名为里,各就其旧称记之。
何区在城之何方向若干里?
区之四界系何区?仝本境。
城内区内有何古迹,祠、庙、坊、表、桥梁、市镇、学堂?
山 某山在本境治所之何方向若干里何区内,或盘亘数区?山之何方,距何水若干里?指最近处,如近山有数水,均详之。山内有何水源,其水向何方流?
水 叙水道之源委,约分为四;
有源委全在本境者,某水源出本境治所之何方向若干里何区,何山?其水向何方流,经历何区何市镇,至何处与何小水会?其小水发源何区何山向何方流,经历何处来会?又向何方流,至何处入何水,约行若干里?
有源委均不在本境者,某水发源何境何山何方,流至何处入本境,入本境处?在本境治所之何方若干里?向何方流,至何处?有何水自何方来注?又向何方流过何城、何区、何镇市,何大山之麓?须明山之何方向。至何处出本境?出本境处。在本境治所之何方若干里?入何境内,行境内若干里?
有源在本境,而委在他境者。叙法略同源委全在本境者,但后不言入何水,而言至何处出界,入某境行,境内若干里耳。
有源在他境而委在本境者,叙法略同源委⑴均不在本境者,但后不言出本境,而言入何水,行境内若干里耳。
又有人力沟通之水道,务载明何方,自何处上承何水?向何方行过何地?至何处注何水?凡水之可通舟楫者,务注明自委上溯至何区、何地、可行大船,自何区何地至何地可行小船,可以所载之石计大小。或可行筏,凡濒海之境,则须明海岸之湾曲港及所辖之岛屿,并注明海岸岛岸之湾港何处可泊,轮船何处可泊,民船濒长江大湖之境,亦须记江湖之港,何处可停泊,凡山间之水流,可行船者务注明何处为急流,何处为平流,水有春夏涨而秋冬枯者,须分别注明。
道路
自本境治地起,出城之何方,行若干里,为何地?每十里必记一地名。又行若干里,逾何山岭?渡何水,至何地,与何支路会?其支路何方,自何地来,经何地,过何山,水行若干里来会本路?又向何方行若干里逾山渡水,过何地,同前。至何地。或左或右,分一支路,其支路向何方行?计里逾山渡水过地同前。至何地?或会何路?或出界,或止本境路,又向何方行若干里?同前。至何地出何界?与何境何路接?
物产 分天然产、制造产二端。天然产,动物、植物、矿物是也。用三者之本质制成器物,则制造产也。今以天然产列上,制造产列下:
动物
动物制造。
植物
植物制造。
矿物
矿物制造。
制造之品虽多,其本质不外动、植、矿三类,如虎、豹、牛、羊,皆天然动物产也,其骨、革、齿、毛所制之物,皆动物制造也。丝出于蚕,蚕为动物,产丝则为动物制造。布出于棉,棉为植物,产布则为植物制造。他如金、银、铜、铁、锡、玉、石所制之器皆然。兹举一二、以概其余,或有合数质为一器者,则取其多数而归类焉。惟天然产、制造产均应分大宗、常产、特产而注记之。又有本境之天然,而在他境制造者,或他境之天然,而在本境制造者,尤应分别详载。
商务
本境所产之物,所制之品。
何项在本境销行?每岁若干?
何项运出本境?注明水运、陆运。在何地销行?每岁若干?自他境何地运入本境之何货物?注明水运、陆运。在何地?每岁销行若干?
校 注
⑴原文作“叙法略仝源学均不在本境者”,“学”字应为“委”字之误。
新撰《闽县乡土志》
审定者
督修福州府知府补用道 永嘉吕渭英文起
赞成者
筹办同知衔闽县知县 平湖朱福星聚五
总理同知衔知县戊子科经魁 闽县李骏斌允卿
纂修者
总纂戊子科举人 闽县郑祖庚新樊
副纂汀州府教授已丑科举人 侯官陈永鑫荔裳
副纂优行生员 闽县张绍九鉴秋
分纂壬寅科举人 闽县王际镐心平
访事者
调查委员福建候补巡检 番禺马衍奇籋云
调查委员福建候补县丞 番禺沈福田研农
总采访芦川学堂教习监生 闽县郑毓寅笏墀
分采访甲午科副举人 闽县徐德枫醒轩
在事者
誊录育菁学堂教习监生 闽县李鼎金叔慈
誊录监生 闽县韩其栋瑞堃
誊录廪生 连江魏镕可陶
誊录监生 闽县沈瑞麟彦臣
校录监生 侯官刘商念汤
核对监生 闽县陈秉规庄坡
收掌监生 长乐郑承渠少经
《闽县乡土志》叙目
叙一
闽虽首剧,邑乘阙如,征文述献,谓之闽书,其目曰考者,摭其实以辨其虚也。曰录者,举其要以概其余也。
建置沿革考,未建置前,已建置后。
政绩录,兴利,去害,听讼。
兵事录,本境之事,涉及之事。
耆旧录,德行,学业,广录,余录。
叙二
江淮迁后,衣冠入闽。风犹关洛,谓之闽民,其目曰略者,最其大凡以联吾之人也。
版籍略,人类之异种,旗汉之户口,民族之大姓,回景之宗教,四民之实业。
叙三
某山某水,比物此志,区而程焉,谓之闽地。其目亦曰略者,纪其冲要,以统其歧异也。
地形略,区、山、水、路
叙四
经纶蓝缕,广斥草莱,农、工、商、学,谓之闽财。其目曰琐记者,富闽之胚胎也。曰杂述者,强闽之介媒也。曰附载者,保闽之富强,不可以无才也。
物产琐记
动、植、矿物、天然品。大宗、常产、特产。
动、植、矿、物制造品。本境自制本产之物,本境加制他产之物、他境加制本产之物。
商务杂述
商会
公司
本境自售货。
输出货茶业、木业、纸业、杂货。
输入货鸦片、各种洋货,米豆、各处土货。
附载 船政、铁路。
闽县建置沿革考
未置本境以前
唐、虞属扬州极南徼外。
《山海经·海内南经》;闽在海中,西北有山,一曰闽中。山在海中。《禹贡》以前,东南一区,不通大陆。《府志》列表,唐虞属扬州南境;本九州既定后而言。
夏、商属扬州南境。
《通志》云:“闽当海澨,亦扬州地,列表但载扬州,未云南境,略之耳。”《府志》定为扬州南境。考《禹贡》,扬州贡橘、柚,闽亦产橘,则为扬之南境无疑矣。夏少康封少子无余于会稽,实为越祖。然其时,闽尚未通上国,即汲冢周书,附述伊尹朝,献《商书》,正东越、沤正南、瓯邓。亦仅及瓯而不列闽也。
周属七闽地
周成王封熊绎于楚蛮,五世孙熊渠伐庸扬粤至于鄂,立少子执疵为越章王,在楚蛮江上之地。《周礼·职方纪》“七闽”。康成注:闽蛮之前,熊渠之后叔熊自楚如蛮。后子孙分七种,故谓七闽。
春秋、战国,属越地边徼。
无余国于会稽,二十传至句践,又六世至无疆,灭于楚,播迁海上。七世,无诸起,王闽越,姓驺,一作骆。
秦属闽中郡
秦并天下,悉废诸侯。无诸之地,改置为郡。后诸侯畔秦,无诸亦遂佐汉。
汉属闽越国,元封后为冶县。建武后属会稽南部。
无诸佐汉,诛秦击楚,屡有战功,高帝复立为闽官地⑴,王闽中故地,都冶,即今越王山南布政司北属之地界。孝惠再叙越功,分东瓯地封东海王摇,摇与子无皆句践后。孝武建元三年,闽越击东瓯,汉救之,《汲冢》:众徙江淮,其地亦全属闽越。六年,余善杀其兄郢,仅立无诸孙丑为越繇王;余善杀郢后,威行于国,自立为王,汉不禁,因亦立之,为东越王。元鼎五年,闽越乱,汉击余善。元封元年,繇王居股杀余善降汉,封居股东城侯,徙民江淮,虚其地,闽越亡。厥后民逃山谷者颇出,自立为冶县,有今福建通省及浙、温、台、处等府之大,汉抚之,属会稽郡,置侯官都尉。《汉书地理志》会稽统县二十六,其一冶。师古曰:“本闽越地。”《后汉书·郡国志》,会稽统十四城,其一章安,注:“故冶、闽越地。光武更名。”其后分侯官都尉为东、南二部,章安县属南部。有谓章安之冶当作治字,后去其旁、即今台州者,而故冶在会稽东南,久称东冶,以别于金陵之冶城。至建安初,置侯官县长,辖今福、兴、泉、漳四属之地。惟《三山志》则云:“光武时,即已于冶地改立东侯官。”按东之者,以别于北地张掖之侯官。又《鲒埼亭集》亦言《后汉郡国志》东部侯国,即东侯官之。
三国吴属建安郡
孙氏永安三年,分会稽南部立建安郡、县为侯官地,属建安。
晋属晋安郡
太康三年,分建安为晋安郡,本东侯官故地,省建安典船或作“曲舟”。校尉,置原丰县,为闽县胞胎时代,晋安郡领县八,原丰为首。自是之后,历代皆为首邑,原隶扬州。元丰元年,隶江州。
南北朝,宋属扬州晋安郡、昌国郡、晋平郡。
宋元嘉间,改昌国郡,见《重纂福建通志》。寻复故。孝建元年,柳元景封郡公,地属之。大明三年,景以改封而去。四年,刘子勋封晋安王,领其地。泰始二年,地属晋安县子周盘龙。龙后改封沌阳。四年,晋平郡王休佑领其地。寻废,立其子宣彦为原丰县侯。
齐属扬州晋安郡
建元四年,地属晋安王。王,武帝七子,名子懋,有才学,撰《春秋例苑》三十卷,寻遇害。建武元年,隐王宝义领郡治,封晋安王。
梁属东扬州晋安郡
简文帝于天监五年,王晋安。或云其时并侯官于原丰,合为一县,名为东侯官,此说未确。承圣元年,封萧方智晋安郡王,抚其地。方智,元帝子,敬帝也。普通六年,晋安与建安、南安、俱隶东扬州。
陈属闽州、丰州、晋安郡。
永定初,分东扬州、升晋安郡为闽州,治原丰。按梁、陈之原丰,一作东侯官。《隋志》注,旧曰东侯官,改原丰。《一统志》、《读史方舆纪要》及《福州府志》、《重纂通志》皆云:梁曾改原丰县为东侯官县,至隋而复然,未见历史正文,非实事也。似沿后溪东侯官而误。天嘉六年,仍隶东扬州。光大元年,取原丰之名,复升郡治为丰州,领县四:原丰、侯官、原丰与侯官并列,可见东侯官之诬。罗江、温麻。见《福建前志表》。时州久为侯官人陈宝应所据。宝应父羽,有才干,为郡雄豪。梁末侯景之乱,晋安太守萧云以郡让羽,宝应实典兵权。侯景平,因即以羽守晋安,羽求传位宝应,许之。宝应但封侯官县侯,史亦未云封东侯官县侯也,此又一证。寻反,伏诛。文帝乃封六子伯恭王晋安,原丰为晋安首邑地,即今闽县也。此未置本境以前之大略。
既置本境以后
隋闽县属泉州。大业后,改属闽州、又改属建安郡
文帝开皇十二年,以原丰为闽县,闽县之名始见。方九年时,改晋安为泉州,至是复改原丰为闽县。炀帝大业初年,县为闽州治,三年,改为建安郡治。
唐闽县属建州、泉州、闽州、福州、长乐郡
武德初,闽县属建州。六年后,建州属泉州都督府。贞观初,改隶岭南道。景云二年,属闽州都督府。开元十三年,属福州都督府。天宝元年,改隶江南道,寻复改长乐郡。元和间,王潮据其地。乾宁三年,唐擢潮弟审知为威武军节度使,县地属焉。
五代梁、唐、晋闽县又名长乐县,属闽国。汉、周、闽县据于钱氏。
梁开平三年,封王审知为闽王,县沿旧制。审知,光州固始人,兄潮为县吏。唐末,随王绪自固始南奔,越南康,入临汀,陷漳浦。绪性猜忌,潮擒绪囚之,绪自杀。军士推潮为主,此为王氏入闽之始。潮复引兵围泉州廖彦若,得其地。景福元年,唐以潮为福建观察使。潮以审知为副使。潮卒,审知代立为节度,俭约礼贤,建学四门,以教闽士,历四主而亡。唐长兴四年,伪闽延钧改元,升为长乐府,领县十四。县更名长乐县。清泰二年,复旧。石晋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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